正思考得一团乱麻,包包不解的声音从身后追上来:“哥哥,你干嘛去呀?”
项维森没有回头,手指仍在通讯录里飞速地滑动着,嘴角倒是一弯,情不自禁地苦笑一声——
哥哥干嘛去?哥哥扫盲去啊!
*
“你能不能别笑了?”
项维森看着对面笑得整个卧进沙发里的人,忽然很后悔找来了林佳奈。可后悔也晚了,电话是他主动打的,事情是他亲口说的,这会儿想把话收回来显然不太可能。
林佳奈笑得连说话的力气都没了,一手捂着肚子一手指着他,哈哈了半天一个字都没蹦出来,可那动静在项维森听来比直接骂他还刺耳。
“你差不多得了。”他板着脸拿起手机,装作毫不在意地划了两下屏幕,实则颜面尽失,恨不得原地挖条缝钻进去。
林佳奈才不管他,溺爱自己笑了足足五六分钟才慢慢刹住车。她在笑声的余韵里直起身,以一种大包大揽的姿态拍着胸脯保证:“行行行,这事儿交给我了。”
可项维森已经被她那阵笑声搞得信心全无。自己被笑话倒无所谓,就怕林佳奈这个不着调的教包包认字的时候也这么笑——包包本来就爱面子,被她一笑估计当场泄气,万一从此得了厌学症,那岂不是一辈子当文盲?
他干脆把手机往桌上一搁:“算了,你就当我没说过这事吧,我回头自己再找别人。”
“哎?”林佳奈一听这话不高兴了,眉毛挑起来,“你信不过我?”
项维森面无表情地看了她一眼:“我说我信得过你,你信吗?”
林佳奈嘴张了张,又合上,最后理直气壮地“哼”了一声:“我又没说我要亲自上阵。你觉得我有那个耐心教小狗识字儿?”
“那你要找谁?”
“我朋友啊!”
“你朋友?”项维森眉头皱起来,没等她把话说完就一口回绝了,“免谈。”
林佳奈“啧”了一声,用一种“你这个人怎么这么难搞”的眼神上下打量了他一番,然后开始尝试语重心长的“说服”——尽管项维森觉得更像是洗脑。
林佳奈从少女时期就一直梳着《名侦探柯南》里园子的发型,个性也和园子一样大条,所以认真起来格外像被柯南拿麻醉针毒晕了的样子。
她把手肘撑在膝盖上,腔调逐渐睿智起来:“哥,你冷静想想。你为什么找上我?不就是因为‘小狗变人’这种事一般人接受不了,要是随便找个老师来,人家一看包包那么大个人连拼音都不会,再问两句就露馅了,到时候麻烦一堆。但你想啊——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当初我能用零秒接受这件事,我朋友凭什么不能?你以为我是路边随便拉了个初中同学?我交朋友是有门槛的好吧。”
她往后一靠,翘起二郎腿,语气里也带上了一点得意:“再说了,我朋友里可有不少高材生呢。”
高材生。项维森听到这三个字,心里稍稍松动了一下。
倒不是他学历崇拜,就是单纯觉得成绩是一个人认知能力、理解能力和执行力的综合体现。书读得好的人,大概率逻辑清晰、表达利落、沟通成本低,教课这件事说到底是个教育工作,光是思想前卫能接受“狗变人”这种奇葩设定可不够,还得真的能把知识传授出去。否则饶是他心里再开明,讲出来的道理一盘散沙,包包听不懂,他也白费劲。既要有理解力,又要有耐心,还得脑子转得快,这三条筛选下来,确实只能靠成绩来兜底。
于是,在林佳奈拍着胸脯的保证下,项维森于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携带包包,在自己名下的一家餐厅里开始了一场半信半疑的教师面试。
为什么是餐厅而不是自己的办公室呢?主要还是因为自己主要办公的地方是写字楼,不太适合这种扫盲行动。这家餐厅呢,开在城郊一处温泉旁,平日只有节假日才热闹,今天为了这场面试,项维森特地给员工放了假,后厨、前厅、吧台全空着,整间店都安安静静的。
至于为什么要携带包包……那当然是因为项维森自认是一个非常开明包容的人,选老师这种事,必须尊重当事人的意见,毕竟要接受教育的是包包本人,他总不能替他闭着眼拍板。再者,包包无忧无虑的无业游民生涯即将结束,怎么着也该提前通知一声,让他有个心理准备。
当然了,最重要的是,包包离不开他。临走前牢牢抱着他的大腿,让他寸步难行,最后实在没招了,只能带着包了。
就这样,一人一包坐在窗边的木质大桌旁,静静地等待着面试的开始。
人很忐忑,因为项维森对妹妹的朋友圈一直持怀疑态度。包也很忐忑,因为包不想学习。
虽然嘴上答应得好好的——项维森一提“教你认字”,包包立刻点头如捣蒜,一脸“好啊好啊我好期待”——但请问呢,天底下有哪个大傻子真的喜欢学习啊?
包包知道自己是个文盲,但文盲怎么了?就算是文盲,他也没打扰到任何人!他是一个有素质的文盲!可是最基本的察言观色他还是懂的,那天在家老公一听到自己不认字,表情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包包自己也莫名地心虚,为了讨老公欢心,只能装作很感兴趣的样子,实则心里比苦瓜还要苦。表面笑嘻嘻,心里全是碎玻璃。
哎,包包我呀,为这段婚姻付出得实在太多了……
第17章 酱油腌蛋黄饭团
静候二十分钟,林佳奈姗姗来迟,面试正式开始,尽管项维森做足了心理准备,可这场面试,比他想得还要糟糕。
首先,林佳奈显然带了不止一个面试的候选人,那么也就是说,因为人多的缘故,这场面试的糟糕程度,甚至是不断叠加的。
第一个出场的是一个看上去似男似女,但仔细端详又非男非女的人物。头发剃得很短,穿一件宽松的牛仔衬衫,脖子上挂着一根细银链,打扮得复古又前卫,整个人像从90年代文艺杂志封面里走出来的。
项维森坐那儿瞅了半天也没看出什么线索,低头看了眼学历,居然是国内著名美院毕业的。这个履历让他本已警惕的心更没底了:包包是要学认字,又不是学画画,用美院高材生来教拼音,是不是有点太跨界了?疑心刚起,对面开口自我介绍,在那浑然天成的雄厚嗓音中,项维森恍然大悟:居然是男的。
行吧,他清了清嗓子,眯眼看了看姓名那栏后,谨慎开口:“是这样的,郑玉林先生,我们——”
“我是女的。”那人随即纠正道。
项维森定在那里,还没来得及消化这个信息,旁边的林佳奈已经笑得趴在桌上:“人家是女孩!我的天呐,你这眼神也太差了!”她笑起来说话喜欢吊着嗓子,又尖又亮,要多欠揍有多欠揍。
项维森一个眼神杀过去直接让她熄了火,随即正色转过头准备正式面试。结果三言两语下来,他就知道这人不行——问“你觉得教一个零基础的人识字最重要的是什么”,对方答“需要感知包包的情绪”。再问“你打算从哪开始教”,对方沉思片刻,说“我计划从触摸大自然做起,让包包和自然万物有了情感上的链接,识字读书也是自然而然发生的了”。
项维森沉默三秒,礼貌地站起来把人送出了门。
情绪?大自然?还上链接?他走在回座位的路上越琢磨越离谱,觉得自己可能有生之年都没法理解艺术生的脑回路。
面试继续。
第二个进来的是一位戴金丝眼镜的年轻男生,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简历上写的是国内Top2中文系毕业。项维森心想这个总算靠谱了。结果十分钟聊下来,对方从《说文解字》讲到甲骨文演变,又从甲骨文讲到音韵学流变,讲得双眼放光口若悬河,唾沫星子直飞,最后项维森不得不打断他:“那个……是这样的,我们目前第一步只打算学日常用字,大概一千字左右就行。”
对方愣了一下,显然对这个“低端需求”有些失望,推了推眼镜说你确定吗,不学构字法的话认字是没有灵魂的。项维森再一次站起来送客,灵魂不灵魂的先放一放,包包能分清“鱼露”和“可乐”他就谢天谢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