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手腕被他扣压在床上,只能抬起脚,用力踢了一下他的腿,恶狠狠地回答:“你说呢?”
裴斯文闷笑出声,下一瞬,他低头吻上了我的嘴唇。
一开始,他的吻是青涩的,我的吻是熟稔的。
他像是有些不高兴,但很快就把自己哄好了,他学着我吻他的方式去吻我,很快我们就吻做一团。
我试图阻止过,我盯着他眼里的血丝、眼下的青黑劝他先睡一会儿。
但他在这点上,并不听我的。
他凑到我的耳边,说:“心疼我的话,就多卖卖力?”
我的耳垂也红了。
我说:“你真是XX上脑了。”
“你难道不想么?”裴斯文吻我的耳垂,“这几年,你也为我守身如玉,一次都没有发泄过。”
——神特么的守身如玉。
我想反驳来着,但想也知道,裴斯文应该早把这件事调查得一清二楚。
“我也没有别人,”裴斯文低低地说,“我一直在等着你,等着这一天。”
“……”
其实,真搞在一起之前,我还有些担心,担心第二天一早,裴斯文就会再次失忆。
但亲到后来的时候,也有些破罐子破摔了。
随便吧,明天再诀别,和今天我们享受快乐,有什么冲突么?
著名诗人李白曾说过:“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对我和裴斯文而言,既然随时都有失去对方的风险,那就趁着还没失去的时候,放纵自己做最想做的事吧。
我们折腾了大半天,最后是因为两个人都饿得前胸贴后背了,才暂停了战斗。
裴斯文依旧派人来送餐,我取餐的时候还特地穿了最厚实的睡袍,就这样,裴斯文还很不满意,但我也不能放他出去取。
我俩身上都没几块好肉了,战斗得过于激烈了。
等吃完了,在碳水的加成下,裴斯文终于睡着了。
我盯着他的睡颜看了一会儿,没什么睡衣,但鬼使神差地拿出了手机,拍了他几张照片——当然,是被子盖得严严实实的那种。
我这时候的想法,估计和裴斯文在公园的想法差不多,让手机里有对方的照片,这样即使分开了,也能“看到”对方的模样,稍微缓解一下相思之苦。
我刻意地没有去想,这些照片究竟还能存在多久,会不会一觉醒来,又是什么都没有了。
我反复地劝说自己,及时行乐吧。
裴斯文睡了四个小时,期间我硬着头皮和我的领导通过工作软件聊了几句,他依旧叮嘱我好好跟着裴总干,态度非常好。我叹了口气,感觉如果裴斯文总来昆城找我,也不是个事儿,我早晚还是得回平城的。况且,也不能一直拿着昆城分公司的工资,却公费谈着恋爱,这不合适。
我给自己倒水的时候,顺便看了一眼裴斯文随身带过来的东西——没有行李箱、没有行李包、就一个外套,我倒是从外套里找到了一个钱夹,里面塞了些卡和身份证件。
我只好又翻找出多头的充电线,先把裴斯文的手机冲上电。
也不知道他这次来,是要待几天,等他醒来后再问吧。
第40章
裴斯文并没有失忆, 他醒来后,就提议我们一起泡澡去。
我指了指他和我自己身上五彩斑斓的颜色,反问他:“你看都这样了, 咱们还能去泡澡吗?”
裴斯文轻笑出声, 他说:“不会有其他人看到的。”
我一听他这么说, 就知道他要动用钞能力了。
一开始我还想精打细算过日子, 有点想提醒他,等回到平城, 他名下有好几个带私汤的庄园, 随便泡。
然后对上他的眼睛, 鬼使神差地,我就知道他是什么意思了。
他是觉得委屈我了,正找补呢。
我倒不觉得委屈, 我在自己家里, 突然有人敲开门给我提供服务, 整体体验还很不错, 我委屈什么。
但我环顾四周,看着我不算大的房子,看着我只有一米五宽的床,突然反应过来, 除了这房子是我买的以外,我和裴斯文还真上演了一出“出租房文学”了。
在不大的房子里,我俩就这么搞在一起了。
没有鲜花,没有戒指, 没有烛光晚宴, 没有海誓山盟,就这么搞在一起了。
对我而言, 其实这只是无数次里的一次,但对这个失忆了裴斯文不一样。
我猜他现在后悔这么“敷衍”就内个了,虽然我没证据。
想到这儿,我点了点头,对他说:“好吧,我答应你。”
裴斯文穿好了衣服,非要下楼帮我扔垃圾。
我猜他是想打电话直接吩咐下属去安排,随机找了个理由。
我答应了,瞅了瞅他身上看起来就很贵的衣服,又扯了好几个结实的大塑料袋包小垃圾袋,确保脏东西不会漏出来、也不会叫他看见,这才把垃圾递给他。
裴斯文出门的时候,还扭过头问我:“你有什么想要的么?”
我其实想说“没什么”,但他都这么期待地问了,我想了想,举起自己空空如也的手指,说:“我其实有个戒指,但是是自己买的,已经冒充婚戒很久了。”
裴斯文非常自然地点了点头,表示他知道了,他的脸色几乎没什么变化,但我能感觉到,他整个人都兴奋起来了。
——某种意义上,裴斯文还挺会“败家”的,只是他赚得多,相比下来不那么明显罢了。
裴斯文拎着垃圾出了门,人没回来,但一列车队进了我们小区。
——我知道这件事,并不是因为我看到了,而且门口的保安特地给我打了个电话,问我这车队说来找我,是否属实。
我一听“车队”这两个字就忍不住揉了揉眉心,我说:“我直接出小区吧,别给你们添麻烦。”
保安却笑着说“哪里麻烦,来接亲的,大喜事,大家都理解”,又接着说“确认你认识,那我就把他们放进来了”。
我“嗯”了一声,听这画风,裴斯文大概率是动用了钞能力了。
还找了个理由说接亲,谁家大晚上接亲,又不是二婚。
我一边吐槽一边换好了衣服,为了表达重视,穿的是昨天刚买的新衣服,甚至还用了裴斯文很喜欢的那款香水。
等我打扮妥当了,门口也有人敲门了,我开了门,刚好和裴斯文打了个照面。
“你亲自敲门?”我有点诧异。
“当然是要来亲自迎亲。”他这话说得像是很随意,眼神却很郑重。
行吧。
裴斯文是真想和我结婚啊。
“那走吧,”我轻笑出声,“我的新郎。”
裴斯文干事还是有分寸的,他没把车队真的装扮成接亲队伍,当然,也可能是因为他睡醒之后临时起意、又急着来接我走,没有给底下人太多的筹备时间。
但即使时间有限,这组车队右视镜上也都系上了一朵毛茸茸的绒球,是我最喜欢的紫色,我的卧室床边也挂着一串,方便随时把玩。
我侧过头看裴斯文,裴斯文反问我:“不喜欢?”
“喜欢的。”
我不太清楚车队一共多少辆车,只觉得一眼看不到尽头,或许是因为车队堵住了行人的车道,也或许是因为车队的车一水的豪车,已经吸引了部分小区的住户停住脚步围观。
我没有继续和裴斯文在车外聊天的想法,径直走向第二辆车——第一辆车一般是安排的领航兼保镖车。
裴斯文亦步亦趋地跟在我的身后,却在我即将走到车边的时候,大跨步越到我的门前,然后亲自帮我开了车。
“上车吧,我的小王子。”他轻笑着说。
我有点后悔昨天跟他讲我们大学时广泛流传的“小故事”了,只能瞪了他一眼,但还是上了车。
裴斯文也上了车,坐在了我的手边,他打开车载冰箱,从里面取出了一杯饮料,递给了我。
我接过来,发现那是一杯来自平城的奶茶,我在某个社交软件上曾经提过一句“好想喝平城的XX奶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