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兄弟成了世界主角(46)

2026-10-10

  说真的,最近做什么都很顺利,像是世界意志在放大招之前给我们点甜头,然后将给我们带来巨大的痛苦。

  我其实不是一个特别爱说假如的人,也不是很爱反复去许下承诺。

  但那段时间我还真是挺慌张的,所以,我竟然会问裴斯文:“有什么话术能够说服你,让失忆的你不会撵我走。”

  裴斯文沉默了几秒钟,说:“我之前失忆的时候,你是不是也问过这个问题?”

  我点了点头,说:“你那个时候什么都没有告诉我。”

  裴斯文叹了一口气:“我的确是没有办法告诉你。在遇到你之前,我是一个称得上冷漠且多疑的人。就算我告诉你用什么样的话术能够说服我,失忆状态下的我也不会因为你说出了某些话语去相信你,反而会对你起更大的疑心。”

  “但是,余晚晖,只要给我们足够的相处时间,我还是会轻而易举地爱上你,这像是一种基因里的本能。所以,我们约定好了,你可以不必追我,但一定不要离开平城。只要你还在平城,我们应该会很快见面,也会很快重新在一起的。”

  因为裴斯文的劝慰,我更加相信、更加觉得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就当是在玩一场恋爱游戏了。

  毕竟很少有人有这种体验,过一段时间之后自己的爱人就重新记忆清零了,然后能够再次爱上他。

  这么反复折腾的话,虽然说非常折磨,但苦中作乐,也可以说是很有新鲜感吧。

  我们过年的时候,没有举办什么特别盛大的宴会,而是非常简单地待在庄园里,只是在晚餐之前,两个人一起尝试着包了下饺子。

  当然,因为很多年都没有做过,饺子包得不太好看,煮过后的成品也并不怎么样。

  好在饺子馅的味道还不错,我们一起吃了饺子,夜里躺在床上的时候,我和裴斯文在黑夜里都很清醒,完全没有睡意。

  我问裴斯文:“你怎么了?”

  裴斯文只回了一句,说他的状态和我一样。

  于是我就明白了,他其实也在担心,眼睛一闭一睁,就会失去记忆,然后我们就没办法好好过他的这个生日。

  但事实上,虽然这天我们两个人都没睡觉,熬到了第二天,但也确实很安稳、很顺利地迎来了新的一天。

  谢天谢地,裴斯文并没有失忆。

  我们完成了所有约定好的计划。

  我给裴斯文煮了长寿面,他吃得很开心。

  我把围巾送给了裴斯文,他很喜欢,虽然他几乎是亲眼看着这条围巾是怎么织出来的。

  我亲手把围巾围在他的脖子上,本想试试长度和效果,裴斯文却把长长的围巾下摆举起来,也在我脖子上围了一圈。

  他说:“以后这条围巾,我们可以共用了。”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有点土气,其实我送他围巾这个礼物也有点土气。

  他也不嫌弃我,我也不嫌弃他,毕竟我们谈恋爱是在很多年前,那时候就是这样的方式和套路。

  我把精心写的包含我记忆的日记本送给了裴斯文。

  他非常喜欢这份礼物。

  他先是迫不及待地看了几眼,然后又郑重地收了起来。

  他对我说:“我要慢慢看,不能一天就全部看完。虽然我可能一辈子都记不起我们过去的回忆了,但通过这些文字,我也能更了解我们之间的故事,也能更了解你。谢谢你,余晚晖,我很喜欢这份礼物。”

  他的确很喜欢我送的两份礼物。

  因此,当我把最后一份礼物送给他的时候,他明显愣了一下,然后问我:“我还有礼物?”

  我把文件袋塞到他怀里,对他说:“当然有,这可是压轴的。”

  他抽出文件、仔细看过,人很感动,但还是颤抖着手把文件重新装了回去。

  他说:“余晚晖,在我心里,你早就是我的伴侣了,但我不太敢签。”

  我没问他为什么不敢签。

  他可能是怕,怕我们更近一步之后,现在所拥有的一切都会消失。

  实话实说,我也怕。但因为害怕,就要停止所有的靠近吗?

  说实话,要是真的怕,我们过去就应该分开,而不是现在死死地靠在一起,一起去庆祝他的生日,让我们之间的感情变得更加浓郁。

  怕是没有用的。

  我抽出文件袋里的协议,在上面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我对裴斯文说:“不要怕,我永远都不会抛下你。”

  可能是这句话触动了他,他最后还是接过了这份文件,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我们两个人依偎在一起,然后非常突兀、也非常默契地笑出了声。

  裴斯文说了一句“我爱你”,我也跟了一句“我爱你”。

  我们度过了一个非常浪漫的生日。

  我们度过了一个非常温馨热闹的元宵节。

  春暖花开,万物复苏。

  明媚的清晨,我睁开了双眼。

  我在自己的家里醒来。

  我的大脑告诉我,今天要去上班了。

  我从床上爬起来,换好衣服,去我的小卫生间里洗漱。

  我吃了一片之前买的吐司面包,顺手拎起昨夜放在门口的垃圾袋。

  锁门,下楼,扔垃圾。

  我坐上了接我的网约车。

  阳光正好,我哼着歌,像过去的每一个快乐的清晨一样,上班去了。

  网约车行驶了十五分钟,我下车后进了大厦门,提前五分钟打了卡,坐在了自己的工位上。

  我的工位上摆放着一盆绿植,它活得很好,最近甚至结了个花骨朵。

  工位旁边的同事拖着带滚轮的椅子凑了过来。

  他问我:“余晚晖,我弟弟上次来咱公司,对你有点好感,你要不要见他一面?”

  我其实对他弟弟没什么印象了,但还是故作思考了几秒钟,然后摇了摇头。

  我说:“我是不婚主义者,当然,更不可能是同性恋。你弟弟很好,我们不合适,还是不见了。”

 

 

第48章 

  大家好, 我叫余晚晖,余生的余,夜晚的晚, 余晖的晖。

  我是一个土生土长的普通平城人, 唯一不太普通的地方, 是父母感情不太好。

  他们在我成年后离了婚, 各自出国,留我一个人在国内生活。

  研究生毕业后, 我重新回到平城, 卖掉了从小住到大的房子, 重新买了一套新的,离公司很近。

  我有着一份普通的工作,虽说谈不上多喜欢, 但工资足以维持日常生活。

  工作内容虽然有些繁杂, 但同事和上司都挺友善的。

  我每天高高兴兴地去上班, 然后还算愉快地下班。

  空闲的时间里, 我有很多兴趣爱好,比如读书、写作、画画。

  我还掌握了一些乱七八糟的技能,有的能赚点钱,有的则有点费钱。

  不过, 我的财务状况还算健康,毕竟有不少的存款,足以应对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小意外。

  在别人看来,唯一可能美中不足的是, 我从来都没有谈过恋爱。

  但我大概是天生就不想谈恋爱。

  看着同事们沉迷于家庭生活, 为了养家、教育孩子,耗费大量精力和金钱, 我会觉得,这种家庭关系并不是我想要的。

  我身边的人可能会因为外貌、性格或其他原因而陷入爱河,但我不理解他们为什么会爱。

  我也不理解,两个完全陌生的人,怎么会因为见了几次面、有了些交集,就产生想要共度一生的念头。

  ——这对我来说,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

  我不是那种非恋爱不可的人,也不是出于嫉妒心,或嫌弃别人过得太过“幸福”。

  我只是觉得,每个人在进入婚姻之前,应该先翻翻民法典。

  每一个想谈恋爱的人,都应该清醒地意识到,谈恋爱这件事,有时候真的是激素在作祟。

  等几个月的激情退去,可能眼前这个人就没那么爱了。

  继续相处下去,或许是因为习惯,或许是因为适合,或许是因为面子,但并不是因为爱。

  如果他们最终觉得彼此“合适”,就会走进婚姻,开始漫长的忍耐和磨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