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又高了,往日清瘦的身躯似乎也结实了些,看起来开朗许多的样子,似乎过得很好,同她想象中一样好。
笑着笑着,那个炎夏的种种一幕幕从她眼前掠过,默剧一般,浮云一般,只是两年前的事情,却仿佛已远去很久很久了。
宁怡不知做何反应,只是与他对视着,傻笑。
少年的清淡笑容慢慢褪了下来,他说:“老师,我考上你的学校了。”
“……呃?”她头脑混乱,一时不能意会。
少年凝视着她,慢慢地问:“我现在有资格参与你的人生了,对吗?”
宁怡表情顿住,眼睛慢慢睁大。
记起在那个一塌糊涂的夜晚歇斯底里喊出的话——
不服气就考上我的学校试试呀,你行吗?不行就别再打扰我的人生!
连自己都不知所云的胡言乱语,原来,原来他记住了呀……
一时间,突然很想笑,可最后却听到男生有些疑惑的嗓音:“老师,你哭了?”周六,收到痞子的越洋电话。
唯一能称得上朋友的熟人,因了两家父亲的生意来往,不得不牵牵绊绊,就算痞子高中未读完时就被父亲送去了澳洲,也偶尔打些无聊电话过来,向他倒苦水。
这次,据他说,在读了一年预科后,他终于听懂了一半澳洲人说的鸟语。
“真学起来,才发现脑子里的存货原来只有高一上补习班时被硬塞的一点东西。”电话那头的声音感叹,“喂,那个蛮有个性的老师你还记得吗?只说你这小子竟考上了她的学校,怎样,有没有碰到她?”
“有,”于哲说,“我们现在在一起。”
“哦……”痞子慢半拍地应,电话静了一下,然后爆出震天怪叫:“啊?!”
因为太刺耳,于哲便干脆地挂断了。
在一起,用通俗一点的表达方式说,就是“他是我男朋友”或“她是我女朋友”。
或者很剽悍地宣布:“这是我男人/女人!”
不过,这种话绝对不会从宁怡口中跳出。
两人偶尔在街上碰到她认识的人,她都是这么介绍他:“以前补习班的学生。”
对这女人而言,似乎忍受一下别人霎时的讶然,都比说出“这是我男朋友”要好。
他们的重聚很简单,碰到,他向她要电话,发现彼此的手机号码都没改,然后他约她,她出来,逛了几回街,一起吃了几次饭,便就恢复以前相处的样子了。
连确认的话都没有说过,彼此心照不宣。
这般简单,难免会让人生出不满,觉得两年的分隔简直是莫名其妙。
于哲却知那两年对他并无必要,对宁怡却是必不可少。
思虑太多的人,要花了时间去挣扎,去沉淀,然后重遇,发现仍是放不下他,所以就认命了。
这就是宁怡给他的感觉:她已经认命了。
至于考上她的学校这回事,唔,当宁怡知道他上的是中文系后,脸上有一瞬间现出了“难怪你考得上”的表情。
她的学校,不,他们的学校论理工是数一数二,文科只是设着做样子的。
虽然中文系确是很适合他这种爱看闲书的人的专业。
于哲无所谓,考上就好。他没把宁怡那时的气话当真,不过还是去考了,只是为了证明自己的感情并非一时冲动。
那时的自己,确是让人无法相信。
两年,没有刻意去找她,可心里知道总有一日会再相遇,等两人都已做好了准备时。
没有来由的笃定,而老天也果然将她送回了自己身边,不是吗?
也许是因为野兽的直觉往往很灵吧。
宁怡留在这个城市找了份工作,环境不错,胜任愉快。于哲并不为这点担心,他知道这个女人总能隐藏弱点,游刃有余地适应这个世界。
那栋房子两年间曾转租给了别人,后来空了,宁怡又把它租了下来,那个地方对他们两人有特别的意义。不过于哲还是住校,因为宁怡死活不肯让他搬去与她一起住,只是假日时准他过去。
现在是周六,于哲挂掉痞子男的电话,等宁怡发信息来。她说早上要送课件去公司,回来时顺道找他一起过去。
近中午时短信来了,于哲下楼,如往常在超市书店门口看到那个小小的身影,两人并肩走过操场,如同身边一对对校园情侣。
她现在同他走在一起时自在了许多,不像以前那样总怕被认识的人看到。毕竟,他现在考上大学了,不再是不能自主的未成年人,两人也没了那层补习班师生的关系,学弟与学姐在一起,现今算很正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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