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绍迟早有一天会杀到京城,我总有机会向那些人讨个公道的,且等着吧。”
钟离越站起身,一拍他的肩膀:“天快黑了,我们回去吧。你也不用着急,总归师父还在你身边,你慢慢思考,总能找到答案的。”
崔遗琅点头:“嗯,不过师父有一点说错了,你现在不是孑然一身,你有我呢。如果师父愿意的话,我认你为义父可好,以后我为你养老。”
钟离越心里一乐:“让你认王妃为义母都不愿意,认义父倒是积极得很。”
“可是,那个不认识的爹还是不要的好。”
钟离越顿时哈哈大笑起来,笑了一会儿,他又沉默地伸出手掌摸摸少年毛茸茸的头:“义父还是不要了,还是叫师父吧,做我儿子不吉利。”
“师父……”
“好了,别摆出那副模样,看得肉麻死了,快走吧,天都要黑了。”
望着眼前阔步行走的老人,崔遗琅脸上浮现出淡淡的笑,连忙跟了上去。
第67章 勤王
听雨阁,这原是修建在宣华苑的九曲池上方的一间典雅的水阁,水阁的岸边栽种各色奇花异草,四季交替竞放,因江宁郡地势较高,寒露未至,如今正是红莲绽放的时节,池边还覆有柳蒿芦苇,叶片上凝结着白露,绿得苍翠通透,花草清香沁人心脾,可谓是万物葱茏,美如一副水墨风景画。
穿过池边的柳汀花淑,可以看到水上搭建着一座石桥,走过石桥,水上浓雾间慢慢显现出一座典雅精美的小水阁。
进入听雨阁内部,只见四面皆玲珑木板,上或雕刻寿鹿仙狐、灵禽玄鹤等祥瑞之兽,回廊环抱一插天翠翘山石,其间林立几处松篁斗翠,含烟一壑色苍苍。
自从江都王去世后,宣华苑也彻底沉寂下来,直到前些天,姜绍让王府的下人们把听雨阁布置一番,请他门下的客卿来此举行小宴。
和他父王不同,姜绍素来崇尚节俭朴实,很少这样大张旗鼓地招揽客卿举行筵席。
这么多年过去,姜绍门下招揽的客卿来自五湖四海,有郁郁不得志辞官回乡的朝廷官员,也有出身世家名门渴望施展抱负的青年,亦有曾经仗义为民却背负通缉罪名的侠客,姜绍把他们汇聚在江都王府,以江宁郡为中心,建立起一张盘根错节的势力网,俨然一副小朝廷的架势。
宴席上,身穿宫廷襦裙的侍女提来一个个红木食盒,奉上精美的菜肴,甚至还把窖藏多年的女儿红都抬了上来。
好酒好菜,只是没有歌助兴,不过客卿们此时也没心情观赏歌舞,他们的眼神都看向听雨阁外面,时而扼腕叹息,时而拍手叫好,一副完全被外面的场景牵扯住心神的模样,气氛非常热烈。
听雨阁正对面有一大块立在水下的青石,池水堪堪没过脚踝,上面站着两个人,正在比武。
一人手持黑铁巨剑,身材高大得像一堵厚重的墙,挥动那把巨剑砸在青石上,发出惊雷般的巨响,卷起的兵气就像两头发疯冲撞的野兽。
让人惊奇的是,他的对手却是个身材比他小很多的少年,每次从那把巨剑下躲闪时,都让人心惊胆战,只要挨上那么一下,非死即伤。
少年大约只有十几岁,手持绯红色的双刀,身上罩着件秋香色的外衫,挥刀时,他双手高举,宽大的衣袖在风中振动,露出暗红色的里衣和一截赤裸的手臂,呈现出玉石一样冷清的质感。
仔细一看,会发现少年其实是光脚站在青石上的,轻盈盈的,整个人仿佛是飘在水面一样,每次躲开巨剑的攻击时,移动间都带有一连串的虚影,只能看见一抹暗红色在空中翻转。
比起对手猛烈的攻势,他却一直没有主动攻击,而是不停地躲闪,脸色平静地等待合适时机反攻。
因为迟迟攻击不到少年,甚至连近身都做不到,用巨剑的男人开始心烦意乱,行动间也渐渐地露出破绽来,在他又一次挥动巨剑砸向面前时,少年快速地迎了上去。
“当——”
这次少年没有躲闪,两把赤练刀平行地斜在身前,用力挡住那把巨剑,一个用力,直接将对面的男人连人带剑顶了出去。
刀刃划过一道猩红的弧光,刺得男人几乎睁不开眼,只得连连往后退,用巨剑的刀刃挡住他的进攻,好歹才站稳。
又一个回合结束后,男人看到少年平稳地站在青石上,他轻轻甩动手腕,把刀刃上的血抖动,鲜红的血珠落入池中的清水里,一丝丝地消散了。
这时男人才发现自己受伤了,刚才少年攻过来时,手里的刀在他的皮肤上划破无数道口子,因为比武讲究点到为止,并没有伤及要害,否则他还不能站在这里都说不定。
崔遗琅轻声道:“认输吗?”
明明他的语气很平淡,没有任何嘲讽的味道,但男人顿时觉得自己当胸中了一刀,他名叫张鹰,本是江宁郡最大的镖局的少东家,来姜绍门下也不是为了啥功名利禄,只是他生来好斗,最喜欢和人比试,听闻江都王门下有不少武艺高强之士,所以才赶来投靠。
他手里的那把巨型黑剑便是他的武器,因为重达数百斤,很少有人能扛得起来,更何况是挡住它的攻击,他多年几乎未尝一败,直到今天,他才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若论力气,对面的少年自然是不如他的,但少年的刀法快,攻势又狠,连招的时候几乎没有反抗的余地,而且人还聪明,知道怎么让他心烦意乱,从而找准破绽进行反攻。
张鹰多年难得遇到那么痛快的时候,哪有率先认输的道理,他再次举起手里的巨剑:“别太嚣张,再来!”
两人再次打斗在一起。
听雨阁里,姜绍坐在上位,面容含笑地和客卿们观赏比武,今天他要宣布一件很重要的大事,所以才把门人都叫到听雨阁。
其中一个客卿笑道:“王爷,这可是比武以来打斗时间最长的一场,应该会是以平局收场了。”
“平局也好,王爷您从哪里找来那么个人,小小年纪,居然有这般武艺,能和张鹰这样的猛人打成平手。”
“打成平手已经很了不起了,张鹰多大年纪,他多大年纪,我可是连张鹰的三招都接不下来,假以时日,肯定能胜过张鹰。”
姜绍看向远处的少年,温润的眼神里渐露锋芒:这是他珍藏多年的武器,完全服从于他,只待他一声令下,便会为他斩杀世间的一切阻碍。
他捏起茶杯慢慢品茗,笑道:“不会是平手,寡人赌如意在一炷香之内就能获胜。”
客卿惊奇道:“王爷对他那么自信?”
姜绍含笑:“如果寡人输了,自罚三杯,给在座的每一个人都赠上一坛女儿红可好?”
听到说赌注是上好的女儿红,所有客卿的眼神都热烈起来,姜绍不是嗜酒之人,但他喜欢收藏天下名酒,江都王府的酒窖里窖藏最多的就是女儿红,无论是做为贡品上贡朝廷,还是用来招呼宾客,都是上等的选择。
客卿笑道:“那王爷这回可得大出血了。”
姜绍笑而不语,一行人转眼继续观看听雨阁外的比武,因为这次有赌注,席间的气氛已经到达高潮。
崔遗琅不知道姜绍跟他们赌了什么,他心里只有一个想法:打倒眼前的对手。
长久作战对他不利,崔遗琅看向脚下的池水,心里依旧有了打算。
在张鹰再次冲上来时,他快速地挥动手里的赤练刀,刀刃在池水中划过,溅起的水花犹如一条条笔直的银线,以少年为中心,仿佛一朵盛开的水莲。
巨剑砍过来,崔遗琅没有再躲闪,踩地,俯冲,拔地而起,直接纵身跳在巨剑的刀刃上,一个借力,翻身越过张鹰的头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