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卓晋生终于启开了金口,依然是没有高低起伏的平板声调。“一个星期以前,我结婚了--”
结婚了以后呢?沙昔非睁着黑白分明的水亮眼睛斜望了他一眼。
卓晋生喉咙像梗住一颗大核桃,除了咕哝的声音,甚么屁都再也放不出来。
其实不用说,她大概也能猜得出来。就凭他那副表相,不用多浪费口水,新娘准是在婚礼前一刻跟人跑了;也许更糟,要命地在牧师证婚、一对新人百许誓言那一刹,硬生生地杀出一个程咬金,在众百双眼睛注目之下,嚣张地把穿着白纱露肩礼服的新娘抢跑了--
就像电影“毕业生”那样。
“毕业生”最后那一幕,短小的达斯汀霍夫曼费尽千辛万苦,跑得差不多没气了,好不容易才在婚礼即将结束前一刻,拦走了心爱的、却要嫁作他人妇的新娘。每看到这一幕,观众总是大声喝采,庆幸有情人终成眷属。
但是,她,沙昔非,想的总是跟别人不一样。
新娘在婚礼进行中跟人跑了,这是情何以堪的事?大家只忙着庆幸喝采,可是新郎呢?新郎该怎么办?有没有人为他想过?
她是比较同情新郎的,像同情眼前这个土气的男人。
不过,同情归同情,生意归生意。
反正这个世界上,既然有聪明的和狡诈的,总该有那些笨蛋等着被骗,这社会才显得平衡些。她才不会呆到感情用事。活在这世界上唯一的目的就是抢钱;至于别人的幸福死活,则不在她的管辖范畴之内。
“一个星期以前,你结婚了--然后呢?”她抿去同情,不带温暖地残酷挖掘他的疮疤。
“因为某种原因。婚礼并没有完成。”卓晋生又推推眼镜,回答得不带表情和情绪;平静无事地有点诡异。
沙昔非在心里暗嗤一声,脸上仍不动声色。
“事前我已经通知家里有关我订婚的事,而因为某种原因,事情突然有了改变,事出意外--总之,我需要你们的帮忙。请沙小姐假扮我的未婚妻,与我一起回乡。”
卓晋生的态度,仿佛在追述一件失效已久的回忆,一点也没有新娘刚跑了的那种困窘难堪。
沙昔非沉吟着不说话,不置可否。东尼王小心地揣测她的脸色,瞧不出任何端倪,不知她心里怎么决定。
干他们这一行,小心谨慎是绝对必要的;事情搞清楚些也才好办事。
“阿非……”他试着开口怂恿,内心倾向赚这一笔。
沙昔非瞅他一眼,要他稍安勿躁。
“你能不能再把事情说清楚一些?卓先生?”她转向卓晋生。某种职业性的敏感,教她唤出一些荒诞的不寻常。
也许只是多心。不过,掌握得愈多,她愈好办事。
东尼王见风转舵,嘻皮笑脸地拍拍卓晋生,说:“卓先生,阿非说的你也听到了。不把“工作”搞清楚,她也不好办事,对不对?”
卓晋生点头表示了解。
“老实说,这件事情决定得很仓卒。原先,我并没结婚的打算--”
“对不起,我打个岔。”沙昔非插嘴道:“卓生,你家人知道你“结婚”的事情吗?”
卓晋生面无表情,几近木然地摇头。隔一会,才说:“刚才我已经说过了,这件事决定得很匆促。原先我并没有结婚的打算,我没有通知任何人,但家祖母突然要我带未婚妻回去,是以……”他顿了顿,没再说下去。
“我懂了。”沙昔非聪明的脑袋立刻勾出事件的轮廓,举一反三。“你家里听说你订婚了,要你带人回去,你想先斩后奏,不料新娘却跑了,所以你要我去假扮那个新娘?”
卓晋生眉头征皱一下,掩在厚厚眼镜下的神情略露出一丝愠色,也像诡异;还有一点琢磨。
这表情,微细地泄露出他掩在那一身大便色弩扭土气的外表下,可能慑人的个性。
东尼王对沙昔非使个眼色。提醒她注意措辞用句与举止态度,一边谄媚地对卓晋生陪着笑。
他们的原则是绝对地巧言令色,绝不轻易得罪顾客。得罪了顾客,就是得罪财神爷、得罪了他们的衣食父母;得罪了他们的衣食父母,就是跟钱过不去。
沙昔非立刻了悟。混了那么久,别的本事没有,察言观色的本领特别强;他们本来就是靠弯腰伺候人吃饭的,甚么都有,就是没有廉耻和自尊。
像他们这种在“畸零业”混的人,是没有所谓“本性”的,染了甚么,就是甚么。个个都是一条条滑溜的变形虫外加变色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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