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在半夜醒来,发现天天已经回来了,他坐在我一边的沙发上,神情专注地 看着我的脸,还有一只猫,他的怀里抱着一只黑白相间的小猫,猫也在盯着我看。在那 一双绿油油的眼睛里,我看见了自己。我一下子坐起来,猫从天天手里掉下来,很快穿 过地板到了卧室门外。
“你去哪儿了?”我问天天。这似乎有点先发制人,他应该也想问同样的问题。
“回了一趟奶奶家,奶奶留我吃晚饭。”天天轻声说,“我好久没去看她了,她家 母猫新产了一窝仔,她送了我一只小猫,它叫线团。”他的脸上有种令人捉摸不透的温 柔,他伸手摸了摸我的头发,摸摸我的脸颊,我的下巴,我细细的脖颈。那只手有点冷, 但很轻柔。
我睁大眼睛,突然有种预感,他想掐死我。可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况且他也没 有这个力气。为此我觉得一种异常的歉疚使我张张嘴,想说出发生过的一切。天天却用 吻堵住了我的嘴。他的舌头微苦,迷醉如雨后植物般的气息弥漫了整整一房间,然后又 是那双手,雪崩似的滑过我的每一寸皮肤,这种爱使我精疲力尽,我觉得他已经知道发 生的一切了,他的手指能从我的肌肤上检查得出来。那上面粘着陌生人的体液和微粒, 而他的感觉一触即发,灵敏得像个疯子。
“也许我应该去看医生。”他沉默半晌,开口说。
“什么?”我伤心地看着他,已经发生的和即将发生的一切肯定非我所愿。此刻这 个屋子里除了我们再没有别人,在那种气氛里他或我都没法逃脱。
“我爱你。”我抱着他,闭上眼睛,这句话太像电影对白,即使在伤心的时候说出 来也有点不好意思,所以我闭着眼睛,脑子里有很多暗影在晃,像蜡烛照出来的影子。 然后一堆火花猛然爆发出来,是我的小说,惟有它可以像火花一样激励我,并使我肉体 存在的理由趋于完美。
写作,抽烟,哗哗哗的音乐,不太缺钱(我的银行户头上还有一笔钱足以撑到这部 小说完成,事实上我和天天的日常开支都混着用,他钱多就多付一点),一句话也不用 说,默默地坐上几个小时,那才叫幸福。一口气写完十几面厚的稿纸,我觉得生活的每 一道缝隙都填满了人生之意义,脸上的每一道小皱纹都物有所值。
我在爱上小说里的“自己”,因为在小说里我比现实生活中更聪明更能看穿世间万 物。爱欲情仇、斗转星移的内涵。而一些梦想的种子也悄悄地埋进了字里行间,只等阳 光一照耀即能发芽,炼金术般的工作意味着去芜存精,将消极、空洞的现实冶炼成有本 质的有意义的艺术,这样的艺术还可以冶炼成一件超级商品,出售给所有愿意在上海花 园里寻欢作乐,在世纪末的逆光里醉生梦死的脸蛋漂亮、身体开放,思想前卫的年轻一 代。是他们,这些无形地藏匿在城市各角落的新人类,将对我的小说喝彩或扔臭鸡蛋, 他们无拘无束,无法无天,是所有年轻而想标新立异的小说家理想的盟友。
我以前的小说编辑邓给我打来电话,她是位40出头的中年女士,丈夫在日本留学, 独自带着一个读初中的女儿生活。她身上集中了上海中年女性的特点,神经质的白皙, 总在头上盘发髻,穿船形皮鞋和棉纤混合的筒裙,爱打听各种消息爱在一年四季吃冰淇淋。
我在她帮助下出的第一本小说集《蝴蝶的尖叫》所遭受到的际遇是奇特的,人们都 在窃窃议论那本怪诞大胆的书,关于我是一个有暴力倾向的双性恋的传闻不胫而走,发 生过大学生在书店把我的书顺手牵羊的事件,也有男士通过编辑的手转寄给我色情照片 和信,他们希望知道小说中的主人公与我本人之间有什么样的联系,希望可以约一个时 间在衡山路上的西贡餐厅装扮成我笔下的风流人物与我共迸晚餐,或者开着一辆白色 “时代超人”与我兜风,车至杨浦大桥时我们可以在车内做爱,总之一切发生得像一宗 丑闻,沸沸扬扬令人始料不及。但言归正传,在整个过程中我没有赚到多少钱,第一版 的几千册书售完后就不见第二版出来,问邓,她说出版社近期运作有点问题,等过一段 时间再说吧。一直等到现在。
当时我的男友叶千则说,你写的东西少儿不宜,太过了,所以那书就玩完了。这书 玩完后我与他的短暂交往也告终了。
他是个吊儿郎当的不良青年,任某一大型广告公司文案制作,我在采访他们公司的 英国老板时与他认识,他看上去聪明、尖刻、不太有热情,但不知是什么东西使他决定 在一面之交后追我,那时我还处在矮个子前男友带来的恐男症中,我宁可在一堆女人里 面寻找友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