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他们以两米的距离擦身而过,心脏跳动的频率在达到一个峰值后暂停了一两秒,然后在一下秒几乎垂直跌回到正常状态。他依旧一步一步有条不紊地迈着轻松的步子,只是两条腿如同被一股风裹缠住,努力抗拒而无力。
十米的距离,从他们擦身而过的那一点算起,他走出了十米的距离。他在考虑要不要回头看上一眼,这只是一个很简单的扭身动作,不费力不费劲,只要一个简简单单的想法即可。仅仅停住脚步然后回身一百八十度,不,扭头九十九度就行了——扭头九十度看不完全,扭头九十九度脖颈难受——扭一下就行啦。真的。可,应该看上一眼吗?事实上,他在扭头的短暂的一秒钟里,已经作下了决定:他应该看上一眼。
他停下脚步,将低倾下的沉重脑袋拨到水平面上,将嘴唇轻轻抿成一条线,将念头转移到身后。先是扭头,然后转身,双脚相距十厘米,两只手自然下垂,定定地站立在楼房的阴影下,如同身旁的那棵屹然不动的树。他自己不知道的是,他转过了一百八十度。
由此,他看见男孩儿穿着一件灰色的夹克衫,一条修身小脚牛仔裤刚好衬托出他修长的腿脚。他的发型应该是很帅的,甚至一前一后迈动着的步子和充满活力舞动在空中的手臂都是那么的优雅从容、帅气大方,亲爱的女孩没有理由不喜欢上他;谷雨穿着一件白色长袖T恤,外面套着一件齐腰的短上衣,一条紧身的浅色牛仔裤彰显出她好看的腿型,精妙的步行姿态大概是世上最美的走路的方式了。她的丸子头永远扎得那么好看,像一朵怒放的黑色玫瑰花。她侧脸而过,笑着对男生说话的半张容颜,他是如何的痴醉沉迷。精美的脸部曲线轮廓,小巧光洁的鼻梁、扑闪灵动的浓密睫毛、修剪描摹整齐的画眉、时刻红润可亲的嘴唇、洁白高昂的脖颈,从楼宇投下的阴影走进温煦的阳光,混在来往的更多的年轻身影里……
一下一下,渐次恢复正常的心脏。这是一项多么多么了不起的心脏运动啊!为了爱而激动跳跃的运动,真了不起啊!
嘟嘟嘟的声音在他身旁响起,李希柘从愣怔的站立姿态、纷乱复杂的思绪中清醒过来,旁边停着一辆越野车,张鸿羽在车上挥挥手,示意他上车。
“她不喜欢你,别对她抱有幻想了。”
“我没有。”谁都能看得出来他在狡辩。旁人无法从他的表情看出他究竟心有多痛。射进车窗的阳光有点刺眼,他不适地抱怨道:“怎么把车停在这里?”
“不是我停在这里的,是你恰好停在这个地方。”他嘴角挂起一丝讥笑,“我以为只有我害怕阳光呢。”随即张鸿羽顿了片刻,接着说道:“我们总不能老是生活在阴影里,即使它对我来说更安全。阴影在这个地方一寸一寸的消失,被阳光一寸一寸地侵占,但在另外一个地方却一寸一寸地在加长。”
“闭嘴!哪来的这么多道理?”李希柘将脸扭向左边,避开灼热的光线。
“有了这么多的人就会有这么多的道理。我们从小到大都在听道理,但最终彻底理解明白它们却都是靠自己的亲身经历。”他用手指有节奏地敲击着方向盘。“你知道吗,我在失恋后的那一段时间里正巧看了一本书。”他扭过半边脸戏谑似的盯着李希柘。“是英国作家毛姆写的《月亮与六便士》,很有名的一本书。”
“有名?”
“很著名!”
“你很喜欢看书吗?”
“很喜欢。”他哀伤地自嘲一句:“人长得丑,除了多看点书外,没什么能净化我的灵魂。”
“难道那句纯粹扯淡的话你也信吗?”李希柘甚至没心情嘲讽他,只是淡淡地回道。此刻他的心情糟糕极了,他知道这一天都完了。“你呆傻到相信书籍能净化你那作恶多端、脏污不堪、血腥邪恶的灵魂吗?”
“我不信。”他努了努嘴,眨巴下眼。“但我就是喜欢看。我小时候看见一个和我一样大的孩子将书本摊在垃圾桶的盖上写作业,乖巧地等待着她打扫清洁卫生的妈妈,我可羡慕了。当我告诉我的那个以捡破烂的方式求生的乞丐流浪汉老爹时,他不得不精心穿着一套从垃圾堆里捡来的看起来干净的衣服送我去上学,然而我的成绩却一塌糊涂。上完六年小学后,我认完了常用的汉字,我很满足,打算不读了,可父亲坚持让我继续念书,尽管我的成绩还是差得惨不忍睹。初二还没念完,年老的流浪汉就因病去世了。他甚至都没有拿过我书包里干净洁白的书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