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两三个月后,爸爸结婚了,随便敷衍的给连沁买了一身红色的运动服,衣服还是套头的那种。连沁很喜欢,已经好久没人给她买过新衣服了。
但是明显不合身,头套不进去,手伸过头顶,衣服下摆露出了肉;裤子提高后,裤脚露出脚踝。但是那时并不流行短款上衣,裤腿短露脚踝。所以新衣服没穿多久就压箱底了。
连沁开心的穿着新运动服去参加了爸爸的婚礼。没有人管她,所有人都坐下了,一位以前和父母关系很好的阿姨走过来拉住连沁:“沁沁,跟阿姨坐。”
连沁就乖乖的坐在阿姨身边,听话的一直在吃吃吃,所有人都在说话,连沁觉得吵,起身去找爸爸,然而两位当事人满面喜色,给客人挨个敬酒,脸上的笑,是连沁三年没有见过的笑容。显然爸爸很忙,根本没空搭理自己。
连沁在酒店呆着没意思,去了附近的文化宫广场。连沁看着文化宫的场地上,很多很多电动小车在台阶边排着队,花花绿绿的一排。连沁摸摸口袋里爸爸昨晚发的五十块红包,红包袋子被自己已经折的不像样子,到处是褶皱。
连沁摸出红包,小心翼翼的打开封口,钱还是原来的样子,没有被折的太狠。想了想原封不动的塞了回去。
后来的后来,连沁就只记得,那天的夕阳不是很柔和,早上还是阳光明媚,中午过后就像变了天一样吗,阴沉沉的,就在连沁坐在靠电动小汽车附近台阶上,正考虑自己是不是年龄大了,不能再玩这个小汽车的时候,晚霞出来了,光照着云层,发出橙色带浅紫色的光,柔和的就像妈妈每天在院子门口接她放学的笑容一样。
连沁哭了。连沁想起浴室满都是鲜血,躺在浴缸里的母亲。
后来阿姨成了妈妈。
阿姨不见了,那个总是问连沁喜欢什么要给她买的阿姨也不见了。不过对于连沁来说都无所谓,本来就留着短头发,穿着打扮再加性格完全就像个毛头小子,那种花里胡哨的发卡头花,还是留给自己的新妈妈比较好。
又过了一年,家里来了一位新成员。
这表明连沁是个姐姐了,也表明以前属于自己的东西以后有别人来分了。爸爸的目光很久很久没有注视过自己了,也很久很久没跟自己说过话,打电话叮嘱什么不许玩得很晚回家,不许白天跑出去玩不回家吃饭……都是妈妈转达的。
连沁越来越不爱待家里,于是总是免不了爸爸劈头盖脸一顿骂。连沁一股郁闷就爆发了,变本加厉的一天到晚不回家,连饭都不需要吃。
后来,连沁就被以不听话为缘由送回了乡下。
一呆就是四年。没有电视,没有小伙伴。
连沁本着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要尊老,渐渐不触犯爷爷奶奶的天条,每天画画看书,背成语词典,再无聊的不行就学习。时间一长,连沁的成绩噌噌噌的往上走,真的是生活无聊到只剩下学习。
好景不长,在连沁和爷爷奶奶斗智斗勇无数次,决心做一个安安静静的美少女时,连沁被接回家了。
回到城市的连沁已经跟不上城市的发展节拍,各种各样的手机出现,各种各样的社交软件出现,各色各样的女孩子服饰出现,连沁发现了一个悲痛的事实:她跟社会脱节了!
这还不够。
连沁每天闷闷不乐的回到家,家里不是冰锅冷灶,就是摔锅砸碗的,爸爸妈妈一天到晚无休止的吵架,冷战,小弟弟在旁边哭。写作业写着写着,乒乒乓乓的摔东西声,又是一场战争爆发,
连沁没心情写作业,但也没胆子去劝架,只要自己出现,自己就成为父母吵架的另一颗□□,连沁很努力的降低自己的存在感。灯一关,躺在床上竖着耳朵听爸爸妈妈吵架。
也许是太年轻,睡眠太好,每次听着听着,连沁就睡着了。一觉睡醒快迟到了,抱着书包一路狂奔,堪堪踩上上课铃。
上课没什么精神,考试发挥失常是因为考完第一天后父母又在家里狠狠地吵了一架,能砸的都砸了,全都是自己妈妈和爸爸结婚时的东西。
连沁看着家里属于妈妈的印记越来越少,哭了很久,家里条件也并没有多好,爸爸妈妈都没有工作,爸爸是给别人开车的,挣的钱并不多。两人总是会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吵架,然后再把错误归结在连沁的身上。
第63章 番外:如果你是童谣,那么我就是催眠曲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