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那边似乎安静了片刻。
鹿汀朝隐约听到了费允承沉静的呼吸声,内敛又平和——
却让鹿汀朝不知道为什么心慢慢提了起来。
感到紧张。
就在鹿汀朝耐不住这种诡异的平静,要先开口的时候。
费允承道:“好。”
鹿汀朝:“……啊?”
“去玩一下也好。你来港城还没有放松的玩过,兜兜我已经接回来了,刚刚睡着了。”
费允承的语气是宽容的,“是哪个同学,我让司机送你过去?”
鹿汀朝一呆:“大学……不是,高中同学。”
鹿汀朝:“不用,我自己打车过去就行。很近的!”
又安静了片刻。
费允承点了点头:“好,那朝朝要注意安全,明天见,嗯?”
鹿汀朝:“嗯……明,明天见。”
费允承那边没有先挂机。
是鹿汀朝像觉得有些烫手般的先挂了电话。
他确实并没有很多人那样敏锐的人际和交往手段,但鹿汀朝在不断成长的这段路上,有种小动物般的执着。
——就像阿治刚刚给他的提醒。
鹿汀朝也不知道阿治为什么会那样说,但他还是照做了——
照做的结果就是现在他没有地方可以去了。
“唉。”
鹿汀朝长长叹了口气,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找出手机翻了个离这里最近的酒吧,打车过去了。
*
少年时期的鹿汀朝除了偶尔在学校里烦庄稷的经历,多数的场合里和一个典型的游手好闲的富家子没什么太多区别。
他干的最多的就是泡各种吧,开着机车招摇过市,再被鹿老爷子领回家。
所以当现在无聊的时候——
鹿汀朝想到的还是去酒吧。
鹿汀朝是个天生为了灯红酒绿而出生的人,他被泡在纸醉金迷里长大,被养得贪婪又无法无天,受不得一点苦。
这座酒吧在港城很有名。
鹿汀朝搜评分的时候看到了挺多不错的评价,也看到了很多图片,似乎是港城数一数二的热吧。
那挺好。
鹿汀朝就喜欢去热闹一点的地方。
夜已经深了。
出租车在酒吧门口停下来。
只是秋天还不算太冷的气候,鹿汀朝脱了外套,又将里面的衬衫拉开了两颗,露出一片光洁的皮肤。
他将一半衬衫随意扎在裤边,形成一个不规则的形状,再挽起一点衣袖,让纤细的手骨露出来。
穿过迷离的灯光和熙熙攘攘的人群。
鹿汀朝在吧台边坐下来的时候,引起了周围一小片的惊呼声。
无论在哪里。
他的漂亮永远让他万众瞩目。
舞池边剩下的光线照亮了鹿汀朝如黛的眉眼和眼底闪闪亮亮的星光,他仿佛在一朵午夜里活过来的玫瑰,在糜烂又妖冶的光线里缓缓的重新活过来。
有些人正派,适合走一条正正经经,端方璀璨的前路。
而鹿汀朝本身就是歪歪扭扭的成长,像一棵从没有正规修剪过的树,又像是浮华三千世里的一片夜色,也像是欲念结成的有毒的果。
甚至鹿汀朝还没伸手,调酒师就已经先弯腰过来:“喝咩乜,美人儿?”
鹿汀朝猜懂了,伸出一根手指,露出个迷人的笑脸:“Bloody Mary,谢谢。”
调酒师朝鹿汀朝抛了个飞吻,不稍片刻就将酒杯端了上来:“请你嘅。”
鹿汀朝摇摇头,接过酒:“听不懂。”
调酒师:“……”
调酒师也笑,拉过高脚凳坐在了鹿汀朝对面:“请你,靓仔。”
“哦。”
鹿汀朝这次明白了,他被人请习惯了酒,没有推辞,“好喝。”
鹿汀朝喝酒特别豪迈,有种和他外貌很不相符的阔气和潇洒。
他晃了晃酒杯,又朝调酒师笑:“能再来一杯轰炸机吗?”
调酒师握住酒杯,然后指尖向下,划过鹿汀朝的手背,轻轻在手腕握了:“不得。”
鹿汀朝:“?”
调酒师拿走鹿汀朝的酒杯,顺势吻了下他的手背:“来杯我拿手的给你尝尝,好咩?”
鹿汀朝一双猫儿似的眼睛在酒吧的灯光下被映得像是宝石在闪。
他刚才一杯酒下的太快,脸上已经飞快的烧起了两片薄薄的红晕,仰起头看人的时候,显得格外专注又无辜。
“还请我吗?”
鹿汀朝眼巴巴的问。
调酒师见过千千万万的人,这里连明星来的都不少。
但他只因为鹿汀朝的这一眼就觉得浑身都像是要烧起来:“请。”
鹿汀朝抽出自己的手,垂眼支着下巴:“那再来十杯。”
说完。
鹿汀朝懒洋洋的向面前一撇,语气软而糯:“喝……穷你。”
“好。”
调酒师深深吸了口气,“给你喝。”
很快十个晶莹的酒杯就摆在了鹿汀朝的面前。
杯身形状各不相同,内里的颜色也不相同,从浅到深,是一种格外缱绻的渐变色调。
一层青色的火苗从酒杯的杯面上依次烧过去,危险又生动。
“尝尝。”
调酒师重新坐回鹿汀朝面前,“整个港城都有名的彩虹阶梯。”
鹿汀朝:“哇塞。”
在灯光的映照下,酒杯的水面彷如凌凌水光,美丽又夺目,深邃而神秘。
鹿汀朝伸出手,问:“我从哪边开始喝?”
“美人的选择都是对的。”
调酒师又倒了一杯苏打水放在了鹿汀朝另一边,“度数很高,别喝太快。”
鹿汀朝摇摇头:“不会,我酒量很好。”
他决定从最深色的那一杯开始喝起。
虽然才刚刚被一层火苗烫过,但酒入喉肠,依旧显得微冷。
但也只是第一口。
喝到后面,鹿汀朝终于渐渐暖了起来,像是灼烫的温度渐渐在他周遭升温,连带着缓缓上升的安全感将鹿汀朝包围。
鹿汀朝在恍惚间发觉,或许只有这种生活,这种和他曾经少年时期最相似的生活,才是他应该过的。
他就不应该在落魄无助的时候和庄稷结婚,既束缚了自己,又绑住了庄稷。
他应该永远自由,永远不被拘束,永远快乐。
“很,很……好喝的。”
鹿汀朝说话有些吞吞吐吐,他像是重新规划了一下自己的舌头,才趴在吧台上看向调酒师,然后竖起一根大拇指,“厉……厉害。”
调酒师伸手在鹿汀朝面前晃了晃:“你是不是醉了?”
“没有,没有。”
鹿汀朝灌下了最后一杯酒,“朝朝不会醉。”
调酒师问:“你叫朝朝?”
鹿汀朝:“我叫……对,我叫朝朝。”
调酒师:“我喜欢这个名字,朝朝宝贝,你今晚有伴吗?”
鹿汀朝迷蒙的视线看向他,似乎理解了一会儿调酒师的意思,然后摇了摇头:“我不……不能再跟人睡觉了。”
这句话的意味实在太深了。
调酒师几乎是立刻问:“朝朝这么厉害,睡过很多人了?”
“没有!没有!”
鹿汀朝急忙辩驳,竖起两根手指,“只有……只有两个。”
小时候一直被庄稷管着,长大还被他睡。
鹿汀朝的神情有些沮丧,他趴在吧台上,显得无辜,小小的一团儿:“庄稷动不动就说……不能随便跟别人睡觉的。”
这是两个人少年时代庄稷时时刻刻在鹿汀朝耳朵边叨叨的话,终于在醉酒之后,条件反射性的出现在了鹿汀朝的话语中。
然而人群嘈杂,调酒师没能听清,他低了低头:“谁说?”
鹿汀朝转开视线,像是自己想了想,突然猛地摇了摇头:“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