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开车,程霭和盛峣在后排落座。
盛峣给盛屹发了条消息:「晚上自己吃。」
这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今年刚高考完,也考来了这座城市。
和托尼、水豚的三人聊天组叫“斗地主”,此时弹出了消息。
「托尼:今天估计得加班到一点,我真的觉得我已经精疲力尽。(安小鸟表情包)」
「水豚:托尼,人生不会完蛋的。贱婢今天又KTV我,说她就算赶通宵也会按时交付,我都懒得理她,踩点下班,做不完就是做不完,工作日加班还不算加班,谁几把爱给她干给她干,天塌了也是砸到公司身上。身体要紧!」
「托尼:我怕我一失业就再也找不到工作了。」
「馒头:我今天也得加班,给老板当副陪。」
刚刚发送完这条消息,旁边的程霭开口:“有急事?”
盛峣收起手机:“没有。”他猜是指甲磕在屏幕上的声音吵到程霭了。
吃饭的地方在一个会员制的会馆,环境清幽,私密性高。
对方是个温文儒雅的长者,程霭没有多介绍,盛峣就中规中矩当他的陪客。好在这个局不是特别虚假的商业局,不需要他绞尽脑汁说场面话,应付千奇百怪的各种登,只需要他适时添茶夹菜,然后安静当哑巴。
老实说,盛峣真的不是一个外向的人,也真的不是一个待人接物左右逢源的人。十年前的自己,决计不会相信自己有一天也能如此社会,如此轻而易举地和不熟的人侃侃而谈。
老人家作息好,吃完没有逗留太久就散场。
两人又坐上了车。
程霭问:“地址?先送你回去。”
盛峣想了想说:“太远了,到有地铁的地方把我放下就行。”
他原本在四环合租,但现在盛屹也来了,他希望盛屹周末回来能有个自己的空间,于是换成了六环的两室。程霭要是送他,单程就差不多三十公里,他怕程霭中途后悔给他撂下。
程霭不置可否,在昏暗的车厢里就这么把盛峣盯着。身后是留了条缝的车窗,葱郁的绿植从那一线中溜过。
盛峣败下阵来:“程总方便的话,某利某某里……”盛峣报上这个遥远的地址,不知程霭是没概念还是真的闲,转身回去舒适地靠着:“开。”
司机把地址输入导航,没有感情的电子女声:“准备出发,全程二十七公里,大约需要四十分钟,预计晚上九点三十分到达……”
盛峣从后视镜里看到了司机幽怨的眼神。
第4章 让我缓缓
狭小的空间里格外安静,手机亮了一次,盛峣决定下车再看。
到半途的时候,天空下起了雨,盛峣靠在窗玻璃上。两旁的路灯很高,水母般的光团中,雨点像针,密密地坠下来。
五环了,路上还是灯火通明,并没有想象中荒郊野外的景象。
也对,怎么可能荒郊野外,他还住六环呢。
盛峣突然意识到,自己在这座城市读书四年,工作三年,竟然对它地面上的模样近乎一无所知。现在能回忆起来的所有画面,无非地铁里攒动的人头、六梯写字楼的早晚高峰,还有办工桌斜对面那张没有太多表情的脸。
想到这里,盛峣看向了旁边的人。那张没有太多表情的脸的主人此刻正在闭目养神。
“嗞——”“砰!”
轮胎摩擦地面,发出尖锐的擦裂声。
左侧手臂感受到巨大压力的同时,盛峣的头也往前一撞,重重砸在前座靠背,紧接着旁边的人也压了过来——程霭被这急刹车加急转弯的惯性甩向了反方向,直接惊醒。
盛峣被夹在左侧车门和程霭中间。
是一种下意识,他转过身,抬手挡在车窗上,垫住了程霭撞过来的头。
“不好意思,程总,刚才突然横冲过去一个骑车的。”司机被吓得不轻,抱歉地解释。“您还好吧?”
盛峣看了一眼,很宽的十字路口,现在才跳行人的绿灯。他想,他应该养成一个坐后排也系安全带的习惯。
程霭还是埋在盛峣的肩头,额头抵在盛峣的掌心。
撞晕了吗?
盛峣尝试着活动手腕,想借机把手抽出来,他感受到掌心托触的那块皮肤传来的温度,指头无可避让地一点一点没入对方散碎的发间。
“别动。”程霭忽然开口。
盛峣腕上一紧,正欲抽离的手被一只更大更有力的手握住,摁在了玻璃上。肌肤相接的那一圈,烫得骇人。
程霭转向盛峣那边,说话的时候,温热的呼吸喷薄在盛峣的颈侧,“让我缓缓。”
这次什么也怪不了,距离实在太近,近到他认为这是一种完全属于恋人的距离,连那声缓缓也像絮语。程霭的呼吸像棉花,一团一团塞满了他的脖颈。
盛峣瞬时浑身僵硬,一动也不敢动。
他忽然感觉到,程霭的另一只手按在了他的腰上。外套没有扣上,宽大的手隔着衬衫那层薄薄的布料,按在他的侧腰。
盛峣几乎是用颤抖的声音询问:“程总……要不咱们改道去医院吧。”
这撞得不轻啊,他是不是认错人了。
此话一出,身前的人明显顿了一下,然后慢慢撑起自己坐了回去。
“不用。”
盛峣松了口气,真是。
程霭揉按了一下自己的鼻梁,看向窗外。
到达目的地的时候,雨下得有点大了。
盛峣下车走得很快。听起来连滚带爬的“谢谢程总”和“程总再见”后,清瘦的身影立马冲入雨中,徒留程霭在车厢里,举着刚刚翻出来的一把黑色的伞。
程霭的眼神渐渐沉了下去,他还望着盛峣离开的方向。
那人过了马路,路边有人等他,他进了另一把伞下。
“程总,可以开了吗?”这不是能停车的地方,司机畏畏缩缩还是忍不住发出疑问。
“算了。”程霭轻叹一口气,“走。”
“你怎么下来了?”盛峣涌进伞下,撩了撩微湿的额发。
盛屹举着伞,偏向盛峣那边:“给你发消息你没看?我等你好久。”
“老板送我回来,不方便。”盛峣这才拿出手机,看到盛屹的消息。
盛屹皱眉:“都下班了。”
“你晚上吃的什么?吃饱没?”“我……”
两人一边闲话,一边回了小区。
盛屹就是那个情人上位的后妈生下的孩子,甚至准确地说不算后妈,因为他们没结婚。至于为什么称为情人而非三,则归咎于盛远航和盛峣的妈妈没有情,和盛屹的妈妈有情。
小时候,盛峣觉得自己应该恨盛屹的,但一直没恨起来。后来,在很长日子里,他们相依为命。盛屹自己没得选择,他是无辜的。
盛远航是个很癫的人。
在“嘀嗒嘀嗒嘀嗒嘀嗒”这首歌最火的时候,盛远航独自一人背上行囊去西藏流浪,留下盛峣他妈一个人上班、照顾小孩。盛远航喜欢那边,喜欢那种“感觉”,彼时仓央嘉措的情诗正流行,不负如来不负卿。然后他把房子卖了,在拉萨开了家进口食品店。
十几年前,拉萨,进口食品。就算是现在的盛峣,也很难理解盛远航的操作。他只记得他和他妈到处租房流浪的生活。一家人在不同的地方流浪,也算是整整齐齐。
盛远航在拉萨遇到了据说是逃婚出来的盛屹他妈,两人迅速坠入爱河,有了盛屹。可能是高原环境对长期生活在平原的人来讲实在恶劣,盛屹的妈妈死于生产。
有时候盛峣很想知道,人生到底是自己走出来的,还是上天编好的。不管是自己和母亲的命运,还是盛屹和他妈妈的命运,都像一出破戏。
盛远航抱着襁褓中的盛屹出现在家门口,请求盛峣的妈妈收留。他留下了盛屹,自己跑去南方一个小庙里出家了。
神经。
“听说南海子有个鹿苑,我们周末去看鹿吧。”盛峣洗完澡,擦着头发出来。“如果不是你在,我估计永远都不会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