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肃目送秦叔进门,一转身,曹知知那皮猴已经试图要往梧桐树上爬了!
“知知,下来!”闫肃喊了一声。
曹知知眼巴巴松开了那缀满紫色喇叭的大树:“哥,我想吃梧桐花。”
闫肃没办法,只好跑回武馆去叫大师兄。
正好撞见大师兄刚练完功课,气喘吁吁跑过来:“小肃,师娘叫你回去练字。”
“哦,好。”闫肃点点头,把爬树的差事转交给了大师兄。
闫家的武馆是胡同里最热闹的一家,一整天敲敲打打,不断有欢声笑语传出。
闫肃穿过演武场,见师兄们分成了两拨,一拨围在梅花桩那边打牌,一拨指挥着晶晶和灿灿耍旗玩。
看这放肆的阵仗,就知道今天父亲不在家,师兄们平日里不怕温婉的师娘,只要师父出门钓鱼,肯定会在师娘眼皮底下偷懒。
闫肃跟师兄们打过招呼,径直去了堂屋,他妈妈已经研好了墨在等他。
姥姥那边是书香世家,他妈妈颇懂文墨诗书,闫肃打记事起就被分成了两半用,一半跟着父亲学武,一半跟着母亲习文,不能表露出对谁更偏爱。
他不想让爸妈因为他生嫌隙。
“小肃,今天不练字了,来画画。”妈妈递给他毛笔,柔软的手握在他手背上。
妈妈的长发顺着肩膀垂下来,闫肃能闻到妈妈身上好闻的熏香。
“想到什么就画什么。”妈妈笑着说,然后站到了一旁。
闫肃提笔思索了一会儿,画了一条小金鱼。
“嗯?为什么要画鱼。”
妈妈说着,又拿起另一只笔,蘸了橙黄色的颜料,替他补了颜色。
“好看。”闫肃对妈妈总是不吝夸赞。
随后他又回答妈妈的问题:“因为金鱼好看,还可以自由自在游进大海。”
妈妈笑而不语。
摸了摸他的头。
屋内和睦温情,屋外欣欣向荣,时间好像走得很慢,窗外的狸花猫伏在花盆里打盹。
闫家武馆在烟袋桥名声很好,冬日除雪,夏日栽凉,邻里乡亲都受过父亲照拂。所以时不时会有胡同里的街坊来武馆买药,或者谁家又送来了刚出锅的糕点。
妈妈风雅,父亲正直,师门和睦,邻里又最喜爱他。
男孩的性格从小就被这样的日子养得温润,十岁的闫肃已经早慧的意识到,自己拥有着安适的童年。
当然,如果曹知知能不那么聒噪就更好了。
傍晚就在和煦的春风中悄然而至,如往常平凡的每一天,烟霞为天空添上晚装,等待月亮升起。
但似乎又不太平凡,武馆的宁静被曹知知跌跌撞撞打破。
“哥,我看见阿斌哥带着几个人往这边来了!难道又要踢馆?”曹知知边跑进跨院边喊。
闫肃听到窗外的师兄们讨论:“阿斌现在不是应该在守孝吗。这个武痴,都说了他们北狮练得身法不叫武功,跟咱们的拳脚功夫根本就不是一回事,怎么还不死心。”
“他当咱们有轻功呢?比枪不虚,但比跳高桩,那还真是比不过。”
“诶师父!你回来啦!”
闫肃听到父亲回来了,忙放下笔,看了正在看书的妈妈一眼。
妈妈从书里抬头,说:“去吧。”
闫肃心下欢喜地跑出堂屋,快跑到门口时倏然收敛了脚步,端的是一幅波澜不惊的小大人模样。
他叫了一声:“爸,你回来啦,今天钓了几......诶?”
只见闫父今日没背渔具,而是牵了一个没见过的小孩回来。
那小孩怯生生的,皮肤黝黑,身上的衣服还打了补丁。
闫父对一众人道:“他叫小刀,今年六岁,以后就是你们师弟了。”
闫肃反应了一会儿。
到底还是孩子,掩不住眼睛里的喜悦:“好。”
他这个武馆里最小的小师弟,也终于要晋升为别人师哥了!
正说着,那厢阿斌已经带人到了门口,却没往里进。俗成的规矩,披着孝不好闯别人家门,怕给主人家招晦气。
闫父扭头问阿斌:“有事?”
阿斌这孩子是胡同里出了名的武痴,他爹的北狮功夫被他学的青出于蓝,看过的人都赞不绝口。
但有一点毛病就是爱斗,最爱往闫家跑,非要跟闫家的大师兄比个高下。
这次也不例外,他说:“我找新阳。”
闫肃的大师兄往前走了几步,脸上露出不堪其扰的神情。
阿斌迫不及待招了招手:“新阳,我刚才给我爹上香的时候突然琢磨出一招,这次定能破你的罩。哦对了,闫叔,方才我在胡同口见这个小孩家里人说让他到咱们这里学手艺,学什么都行,要是您这里不缺弟子,借给我几天呗?我们那儿还缺个摘青的小狮子。”
大师兄已经对这位阿斌兄弟的语不惊人死不休习惯了,忙瞄了闫父一眼。
感情这是上门抢苗子的,这可不行。
闫父不动声色把小刀往身后藏了藏,嘴角挂起一丝护犊子的桀骜。
他突然扭头看向自己儿子:“小肃。”
闫肃听话的站了出来。
闫父道:“你还没与外人比试过,想不想一试?”
闫肃眼睛登时发亮:“想!”
“好,那你去跟你阿斌哥过两招,想做师哥,就拿出点本事。”闫父意味深长看了闫肃一眼。
闫肃尚小,或许不能明白为何父亲破天荒的准许师门的人与不会武功的人交手。
但那群师兄们一个个全是鬼灵精,立即明白了,师父这是要小师弟在新来的小小师弟面前露一手,好树一树做师哥该有的威风。
以后小刀愿不愿意吃苦跟着学,就看这一下帅不帅了。
这是烟袋桥一个平淡的傍晚,巷口小贩日落而息,走街串巷的拨浪鼓声渐渐消失在斜阳里。
但不必惋惜,因为下一个日出,那些热闹又会随着清晨第一声鸟叫而苏醒。
小小少年为了留住新来的师弟,身姿在斜阳下青涩而不亢,初现了锋芒——
他呀,要当师哥了。
烟袋桥的路灯适时亮起,晚饭后出门消食的三两行人脚步悠闲,影子被拉得很长。桥下的浅水被风吹皱,堤岸上的蒲公英灿烂了一瞬后,陨落四方。
但天际挂起亘古不变的月亮。
如同这片古老的城中村落,这群藏匿在桃花源中的异士,日复一日守着自己的净土,不曾浪费春光。
第186章 番外·踏花少年
白绫袄。
杨今予第一次穿这种类型的服饰, 他在镜子前来回转身,有些别扭地问闫肃:“要不我先去把头发染黑吧。”
他现在顶着漂染的金发,配这样偏古风的样式, 总觉得有些出戏。
闫肃手上拿了一根天青色绸子,从后面环住杨今予的腰。杨今予乖乖抬手, 被服侍打上繁琐的腰带结。
闫肃说:“没有人规定穿传统服饰, 就一定要配什么颜色的头发。走百病是祈福, 又不是走秀。”
“闫sir你真的变了。”杨今予被闫肃系绳结的动作弄得很痒,止不住笑。
“如果是以前那个大班长,肯定会说于理不合、不伦不类......喂喂!这是什么东西给我摘掉!”
杨今予惊恐地看着闫肃往他脖子上挂了一个热水壶!
上面印着可怕的卡通熊图案, 开盖有根吸管, 非常少女的网红款。
闫肃选择性失聪, 将水壶调整为斜跨的位置:“很可爱。”
杨今予怀疑这绝对是对他刚才提大班长黑历史的报复。
虽然医生是说过他这段疗程的药有嗓子干燥的副作用,出行时需要随时补充水分,降低对声带的损害。但闫肃买了这么个玩意, 就离谱。
说实话, 重逢后的他们也不过是摸着石头过河的新手恋人,又因为工作性质, 腻在一起的时间满打满算没多久。
杨今予自认为已经学会了相互理解生活中步调不一致的各种事, 但唯独,对闫sir送礼物的审美还真有点无法参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