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天爷总爱糊弄人,想忘的忘不了,不想忘的偏偏忘了。多少人想忘记过去,却一直徘徊在心里,你是有福的人。小夭。”
“忘不掉她们方这么说,真有机会,她们也不愿将自己所有记忆一并抹去!”我激动起来,声音渐渐哽咽,“明姨,我觉得自己就像断了线的风筝,找不到根基。断了,飞不起来了。母亲那般爱我,这样子待在她身边,也未尝不是个好选择。可断了的风筝、不能飞的风筝还是风筝么?”
“你母亲爱惨了你。你是执念太深,女人执念太深不是勇敢,是一种害。”明姨转身拿包。
“身体有点不大舒服,我就不陪你吃饭了,明姨。麻烦你同我爸妈说声了。”我微微鞠躬。
如果这算是执念,那恐怕只有它方是我仅有的灵魂特征,我闭上双眼,迈出沉重的步伐。
去哪儿好呢?
起风了,好冷,去哪儿都不如回家抱着被子来得安全。
回到家,我疲惫地换鞋:“陈姨,有被子么,帮我取一张来,好么?”
“床上不一直都有么?”
“那太薄了,外面起风了,我冷,麻烦陈姨了。”我向房间走去。
陈姨从衣柜抱出厚被子,拍拍灰尘:“自去年用了也没洗,也没晒晒,怕是有霉味和樟脑丸的臭味。”
“没关系。”我蜷缩在床上。
陈姨将被子铺在我身上,伸手摸摸我的头:“怕不是发烧了?”又摸摸自己的额头,“还好没有。”
走出房间一会儿,又转过来:“不吃晚饭了么?”
我发出虚弱地声音:“不吃了,陈姨吃去吧。”
抱紧被子彷佛抱紧了全世界,补满心中那个空空的洞。盯着天花板,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无端端地,视线渐渐模糊了。
不知过了多久,昏暗的床头灯亮了起来,被子被拉开。
“小夭,起来喝点瘦肉粥罢,陈姨熬了许久。”
“我以前爱喝么?”我歪着头,询问。
“从前你最爱喝我熬的粥。”
我捧过粥,暖暖地,这股感觉从手掌传至全身。
“我去开灯。”
我拉住她的手道:“不要,我们就这样说说话。”我看着她坐在了我旁边的凳子上,才喝起了粥。
“有一次,你看见鹿晗在电视剧上开演唱会,激动地从沙发上站了起来。”陈姨见我盯着鹿晗,便断断续续地说起来。
“可快乐了,抱着我说,‘以后要当一个编剧,写最好的剧本给鹿晗’”
我被逗笑:“原来我是一个铁粉阿?”
怎样幸运的人,才能不忘初心,一如既往快乐地追星?
“你母亲说你脑残,我不懂什么是脑残,不过,你倒是很开心”,陈姨指指海报,“那是我同你一起挂上去的;诶,若不是发生了这样的事……”
“我大字不识几个,但能让人开心的差不到哪儿去。”
“陈姨让我很开心。”我微笑着。
我问:“会好起来的,对吗?”
“一切都会好起来的,老天总是公平的。”
她有点生疏,但没将我放开。好一会儿,她说:“我去将碗洗了,一会儿结疤痂,便不好洗了。”
确实,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我确实是有福之人,不是么?
第3章
阳光从窗帘缝隙悄悄地溜了进来。
果然,又是新的一天呢。
我光着脚,将电脑捧到床上,搜寻着关于鹿晗的一切,确实,挺不错的一个人。
再次下床时,却怎么也找不到拖鞋。
怕是进了床底,床底可不是好存在,该封了才是,不知丢了多少东西在里面。
我趴着地,身体紧贴着地板,冷透了全身,一手探进去,摸索着。
“终于碰到了!”我兴奋。
拿出来,却是一本不到巴掌大小的笔记本。
“备忘录?”本子多为空白,不间断地翻,才有这些许的字:
阅读:
《诗境浅析》,看至97页。
《活着》,看至135页(30页,secret)
《哑舍》,第5部。
《心理罪》,第3季,14页。
翻过几页,全是空白,却仅仅出现Q、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