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袍泽_作者:水木糖籽(34)

2019-04-01 水木糖籽

  狐偃摇摇头:“她不过是咎如国亡国首领之女,你大舅将他赐给你已经是对她最大的恩典了,还不知感恩、不好好服侍,便是她的过错。”

  “三舅心疼重耳,重耳自是感激,只不过三舅也明白……”重耳有些难为情,“季槐年纪小不谙世事,你叫我如何教她房中事?还是晚些吧,晚些再说。”

  狐偃被他逗笑了:“罢了,你们过日子,我操的什么心?”狐偃念念叨叨地离开,重耳也走出大帐,夜幕降临,怕有野兽出没,是该叫季槐回来了。

  黑水湖边坐着一个编着辫子的姑娘,她的眼睛大大的,眼窝有点深,小巧而高挺的鼻子,鼻头尖尖的,跟中原人的长相有点不一样。她不知道在想什么,嘴巴撅到一边,托着腮帮子,低头数水里的星星。

  重耳将一件披风盖在她背上,柔声道:“春寒露重,当心些,着凉可就不好了。”

  “夫……夫君……”季槐慌慌张张地起身,尽管成婚已经几个月,她还是有些不习惯这位与她同床共枕之人。

  重耳也不觉得尴尬,在她身旁坐下,跟她搭话:“今日在外头跑了一整天,都看到了些什么呀?”

  “也没跑多远,我就在尖山附近的马场转了转,看到一匹棕红的小马驹,瞧它学走路来着。”季槐声音越来越小,拿眼睛偷偷去看重耳。

  “噢,你喜欢那小马驹吗?”

  季槐点了点头,看到重耳正看着她,又摇了摇头。

  重耳觉得好笑:“喜欢便是喜欢,为何既点头又摇头的?”

  “我怕……我若说喜欢,你会不会就去给我弄来?我不想麻烦你……也不想叫白翟的首领觉得我是个麻烦……”

  身为战败部族族长的女儿,若不是当即被杀死,就是被打发做战胜一族的奴隶,能活着还嫁与贵族为妻,已是难得的恩典了。季槐虽天性好玩,不喜约束,但心里还是有些害怕白翟人,不敢叫他们觉得自己不好,对重耳从来都是言听计从。看到这个尚未及笄的女孩子,重耳有些心疼,本该放肆的年纪,却活得如此小心翼翼。

  重耳拉住季槐的手,安慰道:“不用担心,今后有什么喜欢的尽管告诉我,有什么话也只管告诉我,我都顺着你。”

  寄人篱下,重耳感同身受。

  这样的话从来没有人对她讲过,季槐很感激,却又不知该如何表达,碎碎念道:“阿姊说,赵衰大人对他很好,你们中原人都这么温柔,我们是最有福气的了。”

  “是呀,赵衰也经常跟我提起你阿姊,他们夫妻恩爱,听说已经有孩子了,左不过今年秋冬便要生的。”重耳爱怜地抚摸着季槐的头,轻声说道。

  “真的吗?那我要当姨母了?”季槐很开心,眼睛里仿佛有星星,突然又害羞起来,吞吞吐吐道,“阿姊同我说,要知恩图报,要不,我也给你生个孩子吧,算是报答你对我的好……”

  重耳听闻,哈哈大笑,揉了揉她的脑袋:“再晚一些吧,等你长大了,再好好报答我吧。”

  季槐羞红了脸,不知该怎么回答。

  “起风了,咱们回家。”重耳将她身上的披风拉紧了些,将她小小的手攥在自己掌心,向着大帐方向走去。

  第10章 未见君子,忘我实多

  每日午后,姬尚格都会教孟璇习字,孟璇是任好的长女,出生之后不久,生母便因病故去了,尚格嫁过来之后就将她带在自己身边养着,视若己出。

  “心中凝神,笔下才会有力,手腕要抬起来,这样写出来的字才会好看。”尚格一边说,一边调整孟璇握笔的手。

  孟璇才满五岁,寻常,秦国的公子们也不过三四岁上下开蒙,女子则少有看书认字的,但尚格不信这个,她坚持要教孟璇读书写字,早知礼仪教化。尚格出身晋国宗室,教养比一般的女子更好,懂的也多,把孟璇交给她,任好很放心,只是她临近生产,有时候有些力不从心,过不了多久便要休息一下。

  喝完羹汤,孟璇凑近尚格的肚子,要跟小弟弟说话。

  尚格笑道:“孟璇怎么知道是小弟弟呢?”

  “是他告诉我的。”孟璇的小手指着尚格的肚子,一本正经道,“昨夜我梦到他出来了,叫我阿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