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大摇大摆地走过来,中途还舔了舔手指,然后一个桃核从手里飞了出去,抬起脚,对那士兵后腰就是一踹。踹得后者应声飞了出去,趴在地上。
所有人几乎都要喊出声来了,然后是屏气凝神的静止,以为当那士兵爬起来,会有多大的一场暴风雨。
结果那军士扭头,狂暴地冲向踢他的人,而当他看到来人时,脸上却突然浮现一种有些好笑的神情,似乎是狂怒,又参杂不甘,然而最终竟似泄了气的皮球,低下头去。
“怎样,是不是连我也办了?”女人叉腰,问。
士兵不说话,片刻之后,灰溜溜捡起自己的兵器跑掉了,这瞬间变化的戏剧性让人感到震惊又可笑。
“奶奶的,也不看看什么时候,就知道惹事,”女人低骂一声,完全不顾一堆目瞪口呆的看客,往楼下便走,叶莺同样惊呆了,直到有人扯他一把,才想起去追她。
他三步并作一步地追赶,终于在地面见到她,顾不上还有些喘息:“在下叶莺,刚才真是谢谢姑娘侠义心肠,拔刀相助。”
没想到,女人白了他一眼,粗鲁地打断了他礼貌的问候:“侠义个头。坦白告诉你,你运气很好——因为大多数时候,我是跟他站在一边的。长乐城外,这样的事情到处都是,你们有机会可以去那里管管闲事。”
叶莺蒙了,她说话时在冷笑,盯着自己的额头,他不知她在看什么,难道是自己的梅花妆碰脏了吗?
正想着,一只手上来拉住他的苏绣领子,“至于为什么世道如此,就要问你们这些人了……”
说完,女人丢下还在惊愕中的他,转身走掉了,她走路很急,直踏踏的像男人的步履,黑色的披风在身后跳跃翻卷。
一只黑色的母老虎…… 说起来,昨天好像看见她了,项毅进城的时候……叶莺眼看着前方,突然想到。
他愣神的当口,又有一队杂色衣甲的士兵从路的另一侧跑过去,军靴踏在地面发出整齐的噪声。叶莺下意识地安静,看着他们扬起的尘土。
而当那尘土散去,突然又变戏法一样冒出一个小太监来。
“郡主!”尖细的嗓音叫着,吓了叶莺一跳, “可找到你了,刘公公有急事!”
☆、第十四章 大祸临头
叶莺一路匆匆赶到刘府,路上他以为把最糟糕的“急事”都已经想过一遍,但当刘福喜扑上来紧紧攫着他胳膊,尖叫出的话还是令他战栗。
“漠北!漠北三万人打来了!”老太监眼中闪着疯狂恐惧的光,喊着,“都是你!都是你的主意,他们来救公主了!!”
“漠北!漠北!!”高处有一只金链子拴住的鹦哥,仿佛对这个词突然感兴趣,学着大叫起来。
叶莺一凛,漠北的公主是一回事,漠北的军人是另一回事,在大烨人心目中,他们是可怕的恶魔,他们的铁蹄会踏平一切秧苗,弯刀会削下婴儿的头颅。虽然在近世的和亲之中,听说漠北的贵族风气也大受中原影响,但下层蛮族所留的传统印象,仍然足以止住小儿啼哭。
“公公,你冷静点,”他吸了口气,费力地掰开太监的手指,微微喘道,“我们有天赐关呢。”
大家都知道,天宁,天赐,是长乐的两道屏障,天宁关挡住各路诸侯觊觎的目光,天赐关阻止漠北蛮民铁骑的进犯。就像河蚌的两片贝壳,保护着柔软多汁的嫩肉。
然而,太监圆睁着眼,没有回话,却有一个雄厚的声音从后传来:“他们已经过了天赐,恐怕今晚就会到。”
叶莺抬起头,目光越过肥胖的躯体,才发现这房间里原来有许多人。穿着蓝赭色的太监之外,昨天集结的各路将领们都在,葛洪、胡赞、李易、元强,还有方才说话的驱狼侯项毅,他们昨天照过面,他的身材看起来不如在马上那样雄壮,不过依然称得上高大,而面目离开了厚重的面甲头盔,终于显露出来,黝黑英武,不怒而威。说话时,他直盯着人的眼睛,往往让被盯的人目光闪避。
叶莺就下意识地闪避了一下,同时不敢置信地叫出来:“怎么会?!”
“怎么不会?探子已经看见他们的白狼旗了,”李易用一种尖细的声调喊出来。
“已经看见白狼旗了?”叶莺脑子嗡地一响,不自觉地重复了一句,眼前的人站在这里似乎可以回答他的问题:怎么会——怎么不会?当太监发出求援信号时,竟然有驱狼侯第一批抵达京城。那么,也许漠北在嫁出公主的同时,也早有所图,磨刀霍霍,只等着细作报知他们一个借口,他们买通或者骗过天赐关的守军,又有什么绝对不可能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