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
“每小时一百元。”
“美金?”
“是。”
“不用偷不用抢?”
“不用。”
“行。”
我很想赚点外快,学费几近天文数字,生活指数又高,唉,只要gān得来,不犯法,无所谓。
“你住这里?”
“是。”
“没有私人浴室?”
“没有。”
“何不搬到我公寓来,有的是空房间。”
“租金?”
“大家是好朋友,不用付房钱。”
我走了运了,“那么我帮你做家务。”
“不不不,有墨西哥人来做家务。”
“无功不受禄呢。”
“孔夫子那套不流行了,”她朝我眨眨眼,“少林寺功夫才吃香呢。”
之后我发觉,缪斯没有在中午十二点之前起过chuáng。
那年直作得我眼发白,她,她玩得天昏地暗,你不能说她没下过功夫。
住在同一间公寓,却很少见面,我六时起chuáng,九时睡觉,她约三时回来,天朦亮才休息。我们相安无事,互以字条通讯息。
她念英国文学,功课不是不多的,我用电脑帮忙,写完一篇又一篇,自己变了半个诗词专家。
第一年的主考人是威廉斯,他见了缪斯双膝会发抖,不用担心。
第二年换了罗拨逊,缪斯通过考试,但是人家离了婚。
第三年换安得孙太太,大家都以为缪斯要转系,谁知到学期终结,她俩成了谊母女。
毕业那一年,缪斯取得文凭,她同我说,“林,我应杀你灭口,你知道太多秘密”。
但我们成功了。
我头上已长出白发,她娇嫩如我第一日见她。
我俩学成归家。
我说:“缪斯,且看你那套,在社会行不行得通。”
“你输梗了。”她笑。
她居然照老例拉我与她同住。
是这样的,我们太过了解对方,一旦反目为仇,后果堪虞,只得一直做朋友做下去。
奇怪,两个xing格完全不同的人,居然和平相处。
我是全白,她是全黑。
缪斯说:“很少有人不认为自己白雪雪。”
“你怎么起身去上班?你全无早晨。”
“但我有夜晚。”
“有什么工作是晚上开始的?”
“我住东方,到西方工作,刚刚日夜颠倒。”
缪斯就是这种人。
她找到工作,而且是不大用白天起chuáng的工作。
她在电影公司做总策划的助手。
电影公司是少数重色重于一切的地方,缪斯站出来比他们旗下任何一颗明星更艳丽,更会得打扮,更会得玩更懂得应酬,他们如获至宝,重重地用她。
她中午十二时上班,还戴太阳眼镜,因为眼睛肿,每夜仍然三四点钟才上chuáng,工作不是不吃力,但娱乐即工作,工作即娱乐,照她自己话说,贴了钱到那圈子做一分子,也是值得的。
你说她多幸运。
她老板是个潇洒有内容的才子,我见过一次,真正从头看到脚,风流往下落,从脚看上头,风流朝上流,没话说。
难怪缪斯说,她要做到六十岁。
而我,在银行电脑部做小小主任,刻板,沉闷,劳累,受气,工作时间有时长至十小时,成日嘴巴唯唯诺诺,没一点真心意,毫无发挥余地,渐渐失望,继而伤心,唯一的逃避是看电视戏剧节目与睡觉,我想四十岁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