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职高手同人)捕风_作者:水翊汐(12)

  菜市场门口的水泥地湿湿的,泛着一股活鱼的腥气。以后每一次和周泽楷并肩回家,我都会闻到这股鱼腥气,以至于后来我妈在家里煮鱼腥草时,我第一反应想到的还是周泽楷。

  我们穿过了马路,走进一个颇为高档的小区。还未走几步,便已经到了周泽楷家的单元楼下。周泽楷回过头对我说:“我到了。”见我没往前的动作,又有些疑惑:“你家也住这里?”

  “是啊,我爷爷家也在这儿,在里面。”我随手给他指了个方向。我知道他也没认真看,很轻易地就接受了。他点点头:“那……再见。”

  “嗯,明天见。”

  他朝我挥挥手便转身离开。我假意要走,却一直等到他的背影消失在单元楼里才恋恋不舍地离开。他一直没回头。

  告别周泽楷后,我在这小区里像个蒙头苍蝇一般撞了半天,竟还真被我撞出一条羊肠小径,从小径穿过便是我平日回家的道路。我兴冲冲地从小路里冲出来,却和刚刚才道过别的一群国旗班男生撞了个正着。那群手里拿着全家关东煮吵吵嚷嚷的男生见是我,都怔忡在了原地。

  “程君霓,你怎么是从这儿出来的?”倒是朱学长率先回过神来,怔怔地问。

  “不可以吗?”我歪过头,反问他。虽然有些狼狈,但我知道那一刻我笑得很灿烂。

  多廉价啊。但是当时我并没有意识到。

  还是年纪小的时候好,连欢欢喜喜都可以这么廉价。

  作者有话要说:  *注释

  1.人的感情可以分层搁放的说法来自八月长安《时间的女儿》。

  2.S市方言里on sale(昂三)指的就是很掉价、很不上道。

  都写到这个份上了,恋暖初茶是不是该给我点广告费了?

  ☆、冬妮娅

  周泽楷进入国旗班后一个月,便成为了正选人员,出现在了每周一的升旗仪式上。

  我原本因为自己矮小的个子而自卑过很久,但这时却反而成了优势。借着个子矮、位置前,我可以清楚完整地看见领操台旁的国旗班男生。那天周泽楷穿上了一身白色军礼服,站在一群高大挺拔的男生里,却也是最独一无二的那一个。他站在国旗的一角,离五星最近的地方。神情有些茫然。那天早上他为我拎萨克斯箱子的时候,我曾问过他,是不是昨天没睡好。他轻声嗯了一句,没说为什么。

  进行曲响起,他举起国旗,踏着正步走向升旗台。一举一动都有板有眼,好像真的成为了一名挺拔的军人。

  他们在旗台边停住脚步。他不负责升旗,只是看着两名同伴利落地将国旗挂好。国歌在广播里响起,他敬了一个标标准准的少先队队礼。

  我知道我不应该在升旗时摇头晃脑地到处乱看,但那一天我还是没控制住自己,眼神只落在他一个人的身上。正是早晨八点,阳光正好,他英姿挺拔,正是少年的模样。

  ——我的男人。

  这个念头骄傲地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我望着他的身影,有些吃吃地笑了。当国歌放完,我竟还愣了几秒忘记收回手。

  在那一刻我决定要把他写进我的小说里。

  班级里写小说的风气是郑希声先带出来的。那阵子他看了些书,大受启发,遂斥巨资(20元)买了一本16开胶套笔记本开始写小说。他要写小说,但却没什么起名的水平,于是干脆把自己和同学现成的名字拿来直接安在了人物的头上。因为有了自己的出场,一时间,郑希声的小说倒也算在同班同学之间广为流传。

  那时我正紧锣密鼓地跟着林卿和周泽楷的书单看书,自然对郑希声胡闹着写的小说兴致缺缺。只是在听说和我同名的人物出场的那一天才拿过本子看了一眼——只是一个勇士组团打怪的故事而已,我是他们某个副本任务里的主角,和主角团中的一员周泽楷是失散多年的亲兄妹。

  之前班级里有不少女生因为周泽楷在小说里,所以都试图贿赂郑希声把自己安排成周泽楷在小说里的官配。然而用郑希声自己的话来说,他一直都坚定不移地奉行一个作者应该有的操守,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决不能因为一己私利而篡改剧情。

  ——虽然小说里的主角郑希声的官配林卿,他们还结婚了……咳咳。

  所以,虽然郑希声小说里的女性角色众多,但是能和周泽楷扯上一二点关系的,倒也只有我一个。他得意洋洋地告诉了我这件事,并且问我是不是应该对他有点感激。我骂他放屁,直接把笔记本扔他脸上。那天我便决定自己写一本小说,主角是我和周泽楷,反派是郑希声和林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