粟裕战争回忆录_作者:粟裕(78)

2017-07-23 粟裕

  一九四二年六月,日寇鉴于对我苏中根据地进行的全面“扫dàng”、分区“扫dàng”、乘虚跃进、jiāo通政策等都没有收到效果,再次变换方针,吸取华北铁壁合围和苏南“清乡”的经验、开始对我苏中地区进行“清剿”(又称“机动清乡”)。在政治上,对上层士绅采取争取政策,对乡保长则拢络与威胁并用,对我基本群众和抗日军人家属先胁迫其为日寇办事,不从的则格杀勿论。在经济上,设立统制委员会,统制一切物资,加qiáng对我封锁,在一些重要地区实行“三光政策”。在军事上,实行水陆封锁,然后分进合击一点或多路重围一区,并且如梳篦一样,反复进行,搜捕我工作人员,寻歼我地方和主力部队。苏中斗争形势进一步严酷起来。

  面对这一形势,我们认真进行了分析,认为敌人的主要战术手段是分进合击、多路合围,这些都需要高度协同,但日本侵略军深入我根据地作战,等于瞎子、聋子,无法准确侦察和判断我们的行动,又受地形、jiāo通方面的限制,以及沿途遭我民兵、游击队的打击,很难达成合击,而且敌调集机动兵力在一个地区“清剿”,势必造成其他地区的空虚,便于我军其他地区游击战争的开展。至于敌人的残bào,只能激起我军民百倍的复仇怒火。我们决心运用灵活机动的战略战术,发挥人民战争的威力,并且加qiáng敌占区、接敌区工作和敌伪军工作,打破敌人的“清剿”。

  日寇于六月十二日开始对第四分区海门、启东地区进行第一期“清剿”。七月上旬对第三分区靖江、泰兴地区进行第二期“清剿”。九月末十月初对第一分区江都、高邮、宝应地区进行第三期“清剿”。我们指示各分区紧密配合,在敌“清剿”区内以地方武装配合民兵就地坚持,与敌纠缠,不断予以袭扰,捕杀敌特、汉jian。主力部队适时跳到“清剿”区外,进行机动作战,特别是向敌人后方和敌人的弱点进攻。于是,各分区的攻势作战此伏彼起,互相策应,互相支援,数月中先后进行的较大战斗有石港攻坚战、海门袭击战、如西反击战、二窎(dia○)歼灭战等。在南通二窎(dia○)镇南的夏(谢)家渡战斗中,我第三旅第七团一举歼灭日军保田大队长以下一百一十名,迫使“清剿”第四分区之敌仓皇收兵。我第三分区的如西县,在敌伪转移兵力对第一分区进行第三期“清剿”时,发动了万余群众围困西河弯伪军据点,不久又组织二万余群众围困水dòng口,一万余群众封锁加力市。我们还实行秘密斗争与公开斗争相结合的方针,开辟和加qiáng了边区、敌占区和敌伪军工作。到十一月,敌人的“清剿”即被基本打破了。

  这一时期,随着斗争形势变化,我们对几个方针xing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和讨论。

  第一,关于实行党政军一元化领导问题。当时苏中党政军各级都是分开领导的,为加qiáng统一,协调各方,苏中区设立军政党委员会为最高领导机构。各分区(地区)也设有军政党委员会。党政军配合总的说来是好的,但仍不免有些缺憾。为适应今后形势,我于七月十九日发电,向华中局、新四军军部建议,苏中区从上至下实行党政军一元化领导。

  第二,关于改善三结合的武装力量体制问题。苏中军区成立以来,我们一手抓建立和发展地方武装、民兵自卫队,实行主力地方化;一手抓主力部队的发展,相对集结主力,进行机动作战和整训,已经形成了主力部队、地方武装、民兵三结合的武装力量体制。但是,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主力部队长期频繁作战,消耗过大,缺少整训,不利于今后的大发展,二是地方武装数量虽已超过主力,但较多用于执行警备任务,较少用于进击敌人,还不能独立担负起坚持原地斗争的任务;三是苏中今后除第二分区北部可能稍趋缓和外,其余地区特别第三、第四分区将更趋紧张,回旋余地更加狭窄,部队过于拥挤,容易遭受损失。我在七月十九日的同一个电报中,建议抽出一部分主力团,选择较安定的地区进行整训。坚持原地斗争的任务,由留下的部队承担,或将留下的主力团与地方团合并后承担。

  我对上述两个问题的意见,得到丕显、文蔚、叶飞、期光诸同志的原则同意。七月二十九日,军部复电原则同意,对实行党政军一元化领导,指出暂宜慎重;对改善武装体制,提出了具体意见。此后又经过反复酝酿,到一九四二年九月经华中局和军部批准,对全师(军区)部队进行统一整编,各旅保留一个主力团(即第一、第四、第七、第五十二团),并予以充实加qiáng,其余主力团实行地方化,与各县团合并,成为地方团的骨gān力量。经过这次整编,使军区有主力在手,随时可以对重要方向实施突击,而各分区、各县也都有较qiáng的武装作为机动兵力,配合区游击队和民兵,担负坚持原地斗争的任务。主力军得到了轮流作战、轮流整训的条件,地方军则大为加qiáng,并在斗争中逐步成长,上升为新的主力。而大量半脱产和不脱产的民兵,成为群众xing抗日游击战争的伟大力量和不断补充壮大我军的源泉。实践证明,这次的整编是成功的。同年十二月,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统一抗日根据地的领导及调整各组织间关系的决定》,经华中局、新四军军部批准,撤销了各级军政党委员会,建立了统一领导的各级党委,作为党政军民的最高领导机构,从而实现了党的一元化领导。苏中区党委由我任书记,陈丕显任副书记。第一地委书记兼第一分区政委韦一平;第二地委书记兼第二分区政委陈时夫;第三地委书记兼第三分区政委叶飞;第四地委书记兼第四分区政委吉洛;兴东泰地委书记huáng逸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