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很饿”也能有颜色的话,一定是狐狸酒馆门口烧烤架的颜色。
于是这一天,狐狸与酒馆的人流量也跟着爆炸了。
别说是限量的烤乳猪,就连伦丁根据林格特给的配方改良的其他菜品,也卖了个精光。
“141英镑!”深夜,伦丁激动地举着账单,在林维伦家的客厅里走来走去,“我今天赚了141英镑!!”
林维伦关掉烤炉,“恭喜,看来狐狸酒馆起死回生了。”
“都是因为您!”伦丁语无伦次,手舞足蹈,“如果没有您,我根本不会有今天!这是之前答应您的三成!以后我每天都会给您送来!”
“可别,”林维伦看他一眼,“你根本就是来蹭饭的吧?”
可伦丁已经完全听不见他说什么了,一双眼睛直勾勾盯着餐桌。
今天很忙很累,所以林维伦并没有大动干戈。
晚餐只做了薄脆蛋饼、奶油嫩豌豆和甜杏仁苹果派。
苹果派用的是刚摘的新鲜苹果,文火熬制成浓稠的苹果泥,之后加入适量的面粉,底味用的是柠檬调过味的杏仁酱。
不过光有酱还不够,他使用擀面杖碾碎大颗大颗的杏仁,让它们变成更好入口地小碎粒,均匀铺在苹果派的最上方。
这使得整个派恍然间变成了秋天的森林,地上洒满了一颗又一颗的松果,松果之间还散发出牛奶河流特有的甜香。
当然,他也没有忘记最重要的部分:一些丁香粉和肉桂碎,最后选择用枫糖浆做结尾,这样味道会比使用石楠花蜂蜜更清浅纯粹,也更贴近自然。
这派有些费时,但结果意外的好。
伦丁尝了一小口,瞬间感觉整个世界都消失了。
他忘记了一切,什么酒馆的成功,赚了一叠叠英镑,统统从脑海里消失了。
有好一会儿,他都看不见自己身处于哪里。
“有时候….”伦丁悲伤地抬头,“我真想搬过来,给你当牛做马算了!就算你踩着我的头刷牙,只要给我饭吃,我也会乐意的!”
林维伦嫌弃地瞟他一眼,“别这样,像变态。而且我也没有时间了,再过三天,菲利普先生的宴会就要开始了。我可能会住到庄园里去。”
说到这,伦丁发出一声哀嚎,“我还没有收到伯爵的邀请….这场宴会我恐怕再也没有机会了!”
看了一眼桌上的钱,林维伦笑了一下,“不,你会的,相信我。”
第22章
看在三成收入分成的份儿上,林维伦原本打算帮伦丁一把,让他的酒馆重新走进伯爵的眼中。
但出乎意料的是,第二天早上,林维伦就接到了伦丁的话。
“我想我已经不需要伯爵的肯定了。”胖厨师夸张的笑声惊醒了昏睡的晨鸟,“老师,麻烦你快去看看我的酒馆门口吧!”
林维伦一脸疑惑,放下电话走出了门。
今天是个标准的英式阴天,灰蒙蒙的天空下,初晨的蜜蜂“嗡嗡”飞向花园,早班巴士司机手握咖啡匆匆而过,推着货物的小商贩费力前行在石砖路上。
他和认识的商贩打招呼,然后一转头就看见了人,很多很多人。
人们排列成队,像一条摇头摆尾的长蛇,从雾气未散的街那头一直排到他家门口。
“所以到底什么时候开门啊?”
林维伦听见有人不满地抱怨,“我已经站的脚都疼了诶,今天的烤乳猪不会继续限量吧?”
“听说是限量的,但没关系,就算抢不到一盘乳猪肉,炙烤通心粉听说也很不错。用的酱料和烤乳猪是一样的,就是没肉。”
“没肉?!我只想吃肉!说真的,那胖厨师就不能多准备几只幼猪吗?”
另一个人挥舞着手臂,“可是酒馆光凭一份酱料也能卖到脱销!”
等等,林维伦倚在门边,有些惊讶,所以这些都是排队去狐狸酒馆吃烤肉的?
他终于明白伦丁在电话中的底气来源于哪里了。
“你看见了?”伦丁像继承了几百万英镑的暴发户一样高兴,“我想我已经不需要谁来帮助我了,我已经没有那么多时间了。与其期待菲利普的橄榄枝,倒不如再开发些新菜系——先生,有时间请和我一起去看看新的肉源吧?”
“昆家提供的乳猪和绵羊,已经被我全部包下来了,可这些根本不够。”
因为太了解自己这位引领人生的“导师”,伦丁没忘记加一句:“你放心,我绝对不让你白跑。”
于是林维伦勉为其难的答应了,但去哪里找肉源,这是个问题。
德纳姆镇周围全是大大小小的农场,一家家看过去,恐怕明年都无法结束。
正在思考时,电话铃声忽然响了起来。
“紧急外诊!”阿尔玛太太大声叫道,“诊所里忙坏了,费里先生根本腾不出时间,这次只能你去了。是利得谷的罗宾逊家,他家的鹅出了问题,你可以吗?”
“没什么问题。”林维伦看了眼时钟,如果速度够快,他午饭前就能赶回来,不会耽误今天的日程。
“不过有个问题,”电话另一头传来翻动纸张的声音,“罗宾逊不是个慷慨的人,在上个月、上上个月,他总共欠了我们2磅10先令。”
林维伦拿大衣的动作停了一下,“又这样?”
这不是他第一个知道的欠款人,和诊所即时接诊的宠物不同,这些偏远地区的农户因为交通不便、收入微薄,通常都是月结款。
每出一次诊,老费里就会留下一份账单。等到月末时,再将整一个月的欠款单邮寄过去,那些农户再把钱邮寄回来。
不过按时还钱是个奢侈的事情。
因为费里先生不明说的某种善良,他们通常要催很久,才能从农夫手中拿回钱。
很显然,这位罗宾逊就是其中一个不那么守信的。
阿尔玛叹了口气,“是的是的,又一个。所以如果可以,这次你别忘记催款,如果能把钱要回来就更好了,要不回来就让费里自己去收拾这个烂摊子。”
“对了,你可以开他的罗孚去。”
林维伦挑了挑眉,没说什么,回到诊所拿上工具和账单,开上车就出发了。
罗宾逊家在一处山凹旁边,用石块垒成的矮墙内是一片片整齐的鹅舍。
有鸡叫声从里面传来,但更多的还是一片片纯白的埃登姆鹅。
这小小家伙将军似的昂着头颅,目不转睛盯着不速之客,似乎随时都能冲上去咬上一口。
林维伦对这种鹅非常熟悉,原本是德国的品种,不过因为肉质优良,体型庞大肥硕,也在英国本土大肆饲养。
他穿越前曾在英国西南部的康沃尔吃过这种鹅,和羊肉、大头菜混合做成的肉馅派,配松子味的糖浆和英国特有的亚伯伍德(一种烟熏味的乳酪)一起吃,再来上一杯无糖菠萝汁和碎姜制作的潘趣酒,味道简直堪称绝品。
那时候,他在燃烧着炉火的小酒馆里一口气干掉了三份,撑得半夜爬起来咽胃药。
现在,站在一百多年前的土地上,竟然又看见了记忆中的品种。
这感觉实在让人……
他的手指微微蜷缩,喉结滚动,胃部传来熟悉的空虚感。
“嘿是你!”扛着铁锹的男人朝林维伦摆手,“我认得你,最近你太出名了,我邻居家的小女儿抱着一只母鸡去看了你三次!”
林维伦礼貌笑了笑,并不搭腔,只是问,“哪只鹅出现了问题?”
罗宾逊自讨没趣,悻悻然地耸肩,指了指另一边几间简陋的鹅舍说,“那里,我是在前天发现的问题。一开始以为是软脚综合症,但加了钙也不好使,喂了费里留下的药也没用。相反越来越多的鹅都出现了问题,尤其是雏鹅,我怀疑是某种传染性疾病,所以做了简单隔离。”
林维伦捕捉到了关键词,“它们站不起来?”
“是的。”罗宾逊说着,点燃了鹅舍上面的煤油灯——这里连电线都没有,只有稻草和麦秸秆组成的简陋农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