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画树枝,枝头弧度总是向上翘,画蝴蝶,蝴蝶总是展翅欲飞,偶尔兴致上来了摸几张素描,那画像上的人眼神总和他自己一样,瞳孔里烧灼着不熄的火焰。
余凛之不懂欣赏艺术,甚至可以说没长那根筋,但每次看赢决的画都能被那种呼之欲出的蓬勃生命力所惊艳,所以每一张在他看来都很完美,算不得什么废稿。他觉得赢决就算不开纹身店,凭那一手好画技,肯定也能在画坛上有一席之地。
也是逐渐了解老大他才知道,世上真有这样看着外表凶悍粗糙,内里却能柔软细腻的一塌糊涂的人。
光看赢决那模样,怎么也联想不出来是个搞艺术的,而且还是个天赋型选手,余凛之之前还问过,对方的回答是:
“啊,没系统学过,都自学的,高中的时候就喜欢画画,画多了就会了,艺术生?当时也没想过,主要是爱好嘛,要是有人逼着我画可能就不喜欢了,这事儿主打就是一个随心所欲。”
回想起初见,赢决身上那第一眼就吸引住他的物质,可不就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不羁肆意,一举一动都像火焰般有灼人的温度,看一眼就叫心烫的要命。
他走向那么耀眼的光源很合理。
一个随心所欲,可以塑造一个自由的灵魂,塑造出让他一见钟情的老大。
所以他也,喜欢上这个词。
余凛之扬起手,将手里那张满是褶皱的纸向坐在沙发上的赢决挥了挥,“老大,这个挺好看的,我能带走吗?”
赢决拧了拧眉:
“也不是不行……但那个画的不好,是废稿,你想要我过后画张新的给你。”
“我就想要这个。”
赢决没说话,余凛之扫了下地再回头一看,对方已经仰面躺在沙发上,健硕的胳膊遮住了眼睛,俨然随他去了。
他抿唇笑了笑,再次把那张纸用力展平,又小心翼翼的折叠,放在心口处的口袋里,庆幸自己今天穿的是衬衫。
不然那团火,可能就没办法那么快在他胸膛里跳动燃烧了。
*
余凛之干清扫工作已经从一开始的生疏到熟稔了,半小时就把大致工作都干完了,眼瞧着赢决已经开始百无聊赖的看杂志,手不自觉的在一旁摩挲烟盒,就问了一句:
“老大要抽烟吗?”
赢决这才发现自己的行为,蹙了下眉,又把烟盒扔到旁边桌子上:
“不抽。”
小孩在呢,抽什么烟,多没素质。
“老大,我不介意吸……”你的二手烟。
“二手烟对身体不好,快入冬了,开窗户把你冻着怎么办,还上不上学了?”
赢决小小的凶了一下,也成功把余凛之凶到了,后者背过身子去搁拖把,不提这事儿了。
赢决心里却开始不得劲儿了,怀疑自己说话说重了,又不好直接叫人回来,烦烦的把杂志扔一边去了,开始盘自己手指头。
余凛之一边拧拖把一边感动的想死。
老大好关心我老大真好想娶老大嫁给老大也行想一辈子和老大在一起……
怀着感动而虔诚的心情,他把店里又拖了一遍,扫的比电脑的回收站还干净,连地板都锃锃发亮。
一切都弄完之后,回到外间,赢决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坐了起来,见他出来,一脸严肃的看着他,又不说话。
余凛之被盯的没办法,试探着说道:“里屋也擦完了,那老大,我写会作业?”
“嗯。”
赢决闭着嘴点头,但还是一直盯着他……的头。
余凛之:?
他也摸不清对方什么个想法,只好来到他跟前,屈膝蹲了下去,软了语气求摸摸头:
“老大,工作做完了。”
赢决郑重其事的把手放在他脑袋上面揉,揉了两把就放下了,还拍了拍。
余凛之一头雾水,站起来的时候又看见对方已经一脸满足的躺下了,连眼睛都闭上了。
……原来老大喜欢摸我的头啊。
他以为发现了一条有利的攻略法则,抬起手摸了摸自己头顶的软毛,开心的眼睛发亮。
一边的赢决闭着眼睛也很开心。
作为老大沉默的歉意,小弟应该收到了吧。
—
余凛之进入学习状态很快,而且这周王齐云给他留了六道竞赛题,立体到线代都有,都是超纲知识,在了解完他(瞎编的)的学习进程之后认真出的。
杜撰自己过去一直偷摸学数学这事儿确实也挺离谱,关键这不是实在没办法找别的借口解释了么,就当便宜原主了,营造了一个扶老奶奶过马路之余还不忘学数学,性情高傲,不屑解释的天才形象。
他大致看了几眼题干就下笔了,做这种题他驾轻就熟,远比其他题要顺手,能达到旁人看了会惊叹的程度。
听两个老王(王齐云和王夫林)说,参加高中数联得了名次也是有奖金的,其余的他没看,冠军是八万元,足够成为他第一笔本金。
他之前想的是他相较原主来说有头脑优势,但一时半会确实发挥不出来,商业头脑都需要本金支持,炒股需要基本本金,做生意也需要,就连狗急跳墙想过的开个学习直播,也不能用他的超绝老年机啊……
这么想着,刚写完几道题,肩膀就被拍了一下。
一回头,正是赢决对着他挑挑眉:
“走,吃饭去?”
【作者有话说】
鱼:其实也没别的,就是有点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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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3」∠)_)
第25章 吃辣
余凛之看看面前整桌子琳琅满目的菜和肉,再看看坐在对面好整以暇正瞅着他的赢决,抿了抿嘴唇,筷子拿起来又放下了。
“怎么不吃?”
赢决故意问他。
余凛之也不知道为什么,瞧着他挑起的眉,就是莫名拘谨和羞涩起来,小声道 :“老大你先吃。”
赢决终于放弃了逗小孩的想法,夹起一筷子牛肉,放进红油锅里涮了几秒,就拿到油碟里,蘸了蘸往嘴里送去,顿时就满足的眯起了眼睛。
“怎么想吃火锅?之前没吃过吗?”
余凛之想了一下,他原来也只吃过一次,是在十四岁,一次世界级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后,和几个短暂组队的队友一起的庆功宴。那次他单人的奖金接近十万,非常可以不吝啬的去吃一顿火锅。
原主......他也不知道他吃没吃过,不过管他呢。
余凛之诚实回答:“吃过一次。”
“能吃辣的吗?”
赢决还算贴心,点的是鸳鸯锅,一半清水,一半是老重庆麻辣锅底,每次咕嘟冒泡,都能翻涌出一股子直冲天灵盖的辛辣气味。
少年看着浮在红油上的红辣椒,迟疑了一下,“好像不太能。”
他一向吃的清淡,嗜好也偏酸甜口,没怎么试过辣椒,这次连蘸料调的都是纯麻酱。
赢决对他坏笑:“试试?”
余凛之不能拒绝来自老大的任何要求,夹了肉颤颤巍巍放进麻辣锅底里涮,几十秒后拿出来,接过老大友情递来的油碟,蘸了两下放进嘴里。
牛肉进嘴的一瞬间,喷香的麻辣味就在舌尖绽放,咬上一口,牛肉肉质细嫩,不用多次咀嚼就仿佛融化流进喉咙,香油和醋的气味又将肉质的美味提升了一个档次。
太好吃了!
余凛之幸福的眯起眼,感觉好吃的要哭出来。
很快他知道了......原来不是错觉,他真的要哭出来了。
舌尖美妙的触感褪去两三秒钟,那股又麻又辣的滋味儿重新席卷整个口腔,刺刺的疼痛从上颚起火,一直烧到耳后。少年冷白面颊几乎霎时覆红,墨瞳里也起了雾,只能用求助的目光可怜巴巴的看向赢决。
余凛之感觉自己舌头都麻了,他没想到自己吃辣的阙值这么低,也压根没想到那天杀的锅底这么辣,眼睛不听话的覆上一层水膜,他看人都雾蒙蒙的了。
太不争气了。
他觉得自己丢人丢大发了,舌头还疼,顾不上去看赢决的表情,拿起旁边的酸梅汤就一饮而尽,还是感觉整个脑袋都火辣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