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日小团圆(100)

2026-07-08

  思绪跑偏,陆霁川察觉到他的心不在焉,咬了他的唇一下,他被咬疼,气恼地踩陆霁川的脚。

  当陆霁川放开他,已不知过了多久,陆可可早已吃完了油条,领着妈妈和大宝把飞机上的铺盖卷都放进了大巴。家里的大人忙着谈恋爱,只好由她这个小孩干正事了。她指挥妈妈和大宝在大巴上坐好,帮他们系好安全带,抹了把额头上的汗,大人似的叹了口气。

  方稚戳了戳陆霁川,问:“你还会跟我说分手么?”

  “你会么?”

  “我当然不会!”方稚哼哼道,“只要你不出轨,我绝对不会说分手!”

  谁会像陆医生这么幼稚,受委屈了就闹分手!

  “记住你今天说的话。”陆霁川低声道。

  方稚觉得他的话有点怪怪的,但是并没有往深里想,乖乖地点头说:“好哒。”

  半挂车和大巴,方稚选了大巴。原因是大巴上有陆雪薇陆可可和大宝,他不想长时间一个人开车。如此一来,只能辛苦陆霁川忍耐一路的孤独了。

  两辆车驶上高速,一个前一个后。尽管车速不快,外头冷风依旧呼呼地吹,幸好半挂车的笼子里陆霁川放了取暖器,外面又盖了厚厚的棉被,否则这么长的路途,家畜们非得冻死不可。

  原本四五个小时的路程,因为道路上积雪,二人开了一个白天,堪堪在黄昏时分抵达云尖村。大门坏了,有些许丧尸在村子里游荡,一见两辆车亮着灯驶入,马蜂似的围上来。方稚和陆霁川把它们碾死,回到家门口。

  村子还是老样子,就是破败了些。方稚的家屹立在山坡上,屋顶盖着厚厚的积雪。方稚打开门,熟悉的气息扑面而来,他几乎热泪盈眶。虽然只离开了两个月而已,方稚却觉得好像过了一个世纪。

  末世不似从前,交通发达,去哪儿都容易,经常一旦离开家,就一辈子回不来。

  幸好,他到底是回来了。

  他蝴蝶似的飞进屋子,拥抱他的真皮沙发,拥抱胡桃木餐桌,拥抱烤箱不粘锅电饭煲。天杀的地堡,和那里比起来,他这个小家简直是天堂。

  陆可可也学他,拥抱自己的蜡笔,拥抱她在墙上的得意画作,拥抱她的兔子玩偶。大宝本来吐得很没精神,回到家,一下子容光焕发,扑进了它许久不曾谋面的狗窝。

  家里落满灰尘,方稚宣布:“打扫卫生!”

  汽油灌进发电机,阿基米德发电机也重新开动,家里上上下下有了电。陆霁川把家畜家禽赶进隔壁大爷家,通上电,给它们分发饲料。方稚系上围裙,清扫里里外外,床上用品统统换一套,旧的扔进洗衣机里洗。陆雪薇负责搬货,方稚把对面那栋房子划为仓库,存放地堡粮仓带回来的物资。陆可可更是不能闲着,她得擦桌子、擦地板,给大宝擦脏兮兮的脚。

  一应家务干完,已经是大晚上了。方稚电量耗尽,瘫在地毯上,等陆霁川做好饭喂到嘴边。

  陆可可很懂事地自己吃着饭,自从妈妈变丧尸之后,她就再没有要别人喂过饭。不是她不想要,而是舅舅根本不惯着她。吃饭穿衣,全都要她自己完成。现在,她还担负起了照顾妈妈和大宝的任务。

  可有什么办法呢?在这个家里,小小的陆可可已经被陆霁川委以重任,当做一个大人用了。而方稚,才是陆霁川真正的宝贝。陆可可很高兴,因为方稚哥哥也是她的宝贝,不过既然舅舅喜欢,那就让给舅舅好了。

  第二天,方稚清点物资入库。

  这次地堡历险记,虽然损失了一桶大米,五袋面粉,一只活猪,半扇猪肉,茅台若干,五粮液若干,啤酒若干,葡萄酒若干,以及几百斤猪饲料。但他们带回了五十箱肉罐头,一箱腊肉,一箱板鸭,二十袋大米,一百斤香菇木耳之类的干货,五十斤果干,二十斤坚果,以及各种药品。

  最大的收获,莫过于那五头牛。

  方稚查看了一下牛群的状态,挺好,能吃能睡,没被冻着。五头牛三公两母,都是大黑牛。陆霁川说它们应该是蒙古牛,这种牛抗严寒,抗造,容易养活。

  牛好啊,牛腩可以用西红柿炖,牛腱子可以做成酱牛肉,牛上脑涮火锅,牛眼肉做沙拉,更不用说牛杂牛排……样样都是宝。不吃,还能让它干活儿,起码可以分担一下陆医生的工作。

  方稚喜滋滋出门,陆霁川开着老头乐过来,请他上车。二人巡视了村子一遍,围墙还好好的,丧尸主要是从大门的缺口进来的,方稚拆了一家村民的院门,换下了那扇破的。

  无人机昨天已经架设完毕,陆霁川检查过摄像头,有两个坏了,被他换过了。围墙完好无损,就是有些地方裂了缝,日后再修补也来得及。大棚清理好了,他们重新播种了菜种,浇上营养液,只待它们明日长成。

  小小的云尖村,终于恢复了原样。

  两人慢悠悠地巡视村庄,积雪上留下一条长长的车辙印。

  诚然,还有很多活儿要干,比如扫雪啦,比如清理村口的地坑啦,比如加固围墙啦,比如给陆可可上课和布置作业啦,但今天就休息一天吧。来日方长,他们还有很多时间。

  在这样一个世界坏掉的年月里,方稚无比庆幸自己拥有云尖村。

  老头乐开到山顶,陆霁川和方稚下了车,并肩走在云顶栈道上,俯视这个小小的村庄。外头的山路尚没有工夫清理,被雪埋了,来路和去路都没有了。倒也好,人世间许多路,原本就是通向坏处的,他们只要待在这个小村庄里就足够。

  “陆医生,”方稚深吸一口气,凉得心旷神怡,“你有没有什么想干的事儿?我陪你!”

  “有。”

  “啥事儿?”

  “向你求婚。”

 

 

第67章 永恒之春

  什么?求婚!?方稚的脸腾的一下红了。转念一想,方稚又开始生气,求婚不是应该给他一个大大大大惊喜吗?怎么陆霁川现在就说出来了?玫瑰花呢?烟花呢?大爱心呢?最重要的是,钻石戒指呢?咋的也得五克拉吧!

  上辈子颠沛流离那几年,方稚也见过一些订婚。末世里的订婚,多半不是为了白头偕老,是为了明天早上还肯一起醒来。可方稚很贪心,他不仅想要永远,还想要别人都没有的浪漫。

  不用方稚问出口,陆霁川直接解答了他的疑问:“我不知道你手指的尺寸。”

  所以如果要选戒指,必须和方稚一起出门。

  陆霁川问:“什么时候去选戒指?”

  “嗯……明天?后天?等等,”方稚突然反应过来,“我还没想好要不要嫁给你呢。”

  “现在想。”

  “我不嫁。”

  “重新想。”

  “不……”方稚还没说话,陆霁川先一步捏住了他的嘴。

  方稚发现了,陆医生沉默寡言,性格随和,但其实是一个相当霸道的人。在这一点上,他和上辈子的那个变态颇具共性。任何东西,只要陆霁川想要,就一定要得到。

  如果是别人这么霸道,方稚会起逆反心理,就像以前上司强迫他加班似的。可现在是陆医生这样,方稚一点儿也不反感,反倒有些期待。

  “不嗯,嗯嗯嗯!”方稚死鸭子嘴硬,“无句不嘟于!”

  (不行,就不行,我就不答应!)

  “好吧。”陆霁川打算自己去找戒指。

  然而陆霁川备好车要出门的时候,方稚一骨碌爬上了副驾驶。

  方稚振振有词地表示,挑戒指和答应求婚是两码事。

  他们首先去了金城开发区的周大福,之前他们来过这里,扫走了店里的金子,今天一看,店铺仍是原样,柜台里的钻石戒指安安分分躺在那儿。的确,这末世除了方稚,谁会想来弄金子?

  陆霁川砸开柜台,方稚摸了一圈,试戴了几个,兴致缺缺的。

  “不喜欢么?”陆霁川问。

  方稚举起戴着戒指的手,端详了一阵,道:“也还可以吧。”

  其实这些戒指款式都差不多,选来选去都一个样儿。

  陆霁川摘下他手上的戒指,道:“换个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