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剑(67)

2026-10-09

  周泊拉着他的手,用的力微紧,好似还有些紧张:“你和路兄聊得正好,我想着不好打扰你们讲话,便走开了几步。”

  “刀剑无眼,你还是不要离我太远。”

  路平顾浑身不得劲,重新挤过去道:“他又不是甚么弱不禁风的人,哪用得着这么小心?”

  周泊垂下眼,笑了笑:“路兄说得是,我不如你们有武功傍身,本就该自己小心些。”

  白云漠皱眉:“你别说他。”

  路平顾:“……”

  他心里嘀嘀咕咕,两个男人这么古怪黏糊干啥,又忽然“咦”了一声,上下扫了白云漠一眼。

  “你的剑呢?”

  “丢了。”

  “剑都能丢,你也太不小心了。”路平顾压低声音,看了看四周,“这可是试锋大会,你没有剑,怎么打?”

  “没有剑也能打,”白云漠道,“我刚才看到了,剑台外围有练习用的木剑,随便择一把就好了。”

  路平顾看着他,仿佛看长了两条腿的鱼,简直不知道白云漠究竟是认真的,还是破罐子破摔了。

  白云漠当着两人的面,真去拿了一把,在手中挽了个剑花,流风依附,一如回到当年他穿着琅风门弟子服,站在人影散去的演武场,有一把剑伴着便足够。

  时隔许久,也该有个结果。

  白云漠对路平顾和周泊颔首,足尖一点,跃到台上去。

 

 

第47章 不改

  日暮人散,几个剑台都陆续角逐出擂主,除却一个擂台的胜负让人出乎意料,其余倒还在情理之中,其他人都过来围看片刻,叁剑台下的年轻人无不露出一种十分耻辱、艳羡和妒忌的表情。

  江湖这种鼓吹名声的地方,如果不能熬成一代宗师,就图年轻力壮的时候,试锋大会这种不允许走关系、足够亲民的盛事就是他们的跳板。他们雄心壮志,但到看到台上之人的剑,行云流水浮现心头的动作,逐一将他们的幻想都化为泡影,同时不禁又想:那如果是自己就好了。

  少年人的特质是自命不凡。

  被名门高徒打败不可耻,和木剑较量就只是自取其辱,非常尴尬了。

  看不到的剑光恍若一阵让人筋骨发疼的热意,台上人明明连名字都要相互问询半天才能知晓。

  叁剑台还是结束了,最终没有人再上去。许听愁长篇大论地鼓励落败的人,然后众人随他成群离开,去参加今晚的群侠宴。五湖四海的侠客们气氛热络,难得相逢一会,正是互相结交叙旧的时候。若能得其中一二豪杰的赏识,更是许多年轻人求之不得的事。

  白云漠无意参与名利场,落在最后,将木剑放回,经过一日比试,上面错落的痕迹遍布木剑,雕琢成一截残败枯枝,连剑尖都被削去一半。

  几个从他身旁走过去的人,耳语什么,目中流露出些窥探的神色,最终停留在木剑上,到底没有上前和白云漠搭话。这种目光今日已经出现得够多了,从白云漠站上去开始,就没有消减。

  群侠毕至的大比,用一把木剑不免有些可笑,但今日比试到最后,没有谁再会小瞧它。那把无需金铁,也可决定输赢的剑,白云漠用它打赢了,那么剑究竟是怎么样的剑也不重要。

  有人从后面走过来,朗声喊住他,白云漠转头,好像是方才坐在高台上,和几派前辈观看相谈的其中一位,往他这儿看了许久。她穿着白烟衫襦,搭着红银半臂,下着提花黄裙,身段挺拔利落,腰间佩着朱砂色剑鞘的剑。

  白云漠虽然在琅风门只远远见过两次,但现在走近,看她的面容,便立刻想起来她是谁。

  正是琅风门掌门师母,薛寻笑,也是八剑之一的轻侯剑。

  岁月不败美人,薛寻笑虽然已至不惑之年,但容貌明丽,比年轻时多了几分端庄,风华凝于双眸,流眄生光,单看外貌与神韵,绝对看不出年纪来。

  她此时正含笑看着白云漠,道:“白少侠年纪轻轻,剑法出挑,着实让我惊叹。剑者出剑,重在有自己的剑意,你眼知察,心不骄,来日定能有所大成。不知可否请教师从哪位大家?”

  白云漠对她行礼:“薛前辈,家师退隐江湖多年,不愿弟子在外宣扬。”

  “你认得我?”

  “晚辈曾有缘见过一两次。”

  薛寻笑和许听愁常常一齐出入,见过她也没什么奇怪。

  “原来如此,可惜从前我不认得你,否则像你的剑法,我一定不会忘。今日见你的剑,令我想起一个故交,难免忍不住一问,不愿再入江湖者,想必也不愿意将从前姓名找回。”薛寻笑点了点头,没有追问,心里想起旧故,眉目浮现出悠远,她柔和地看着白云漠,“我本想若是明日过后,你还未打算立刻离开阳都,我还想请少侠到琅风门呢。”

  她虽然是一门师母,但绝没有什么架子,反而仪态潇洒,谈笑间宛如眼前人不是籍籍无名的后辈,而是自己的朋友。

  白云漠一怔,先浮出的却不是欣喜,是因时日太久,所求的期盼和认同也迟来得太晚,而不知该作何反应。他忽然从游离里惊醒一般,低头抱拳:“晚辈幸蒙薛前辈赏识。”

  薛寻笑目光从木剑,滑到他空荡荡的双手,上面陈年的疤痕茧子,比同辈的人多得多。薛寻笑沉吟片刻,还是开口。

  “少侠明日若要上台,我还有一句话想对少侠讲。”

  “请前辈赐教。”

  “剑客的剑,如其立足之根,少侠纵然剑法过人,但枯木终究是性温之物,遇风霜雨雪,易摧折,还是应当有一把自己的剑才好。”

  他们不参加群侠宴,路平顾主动找过来,出钱请他们在阳都的酒楼吃了一顿。他在伍组得了擂主,白云漠在叁组得了第一,好事成双,自然是高兴得不得了,原本还要请他们喝酒,想到明日又有一场,最好还是全力以赴,别喝酒误事了,便吃过饭就先散了。

  周泊在回客栈前,要白云漠陪他去西市的珍琅阁一趟,那是山水郎的暗桩之一,用以传递消息,交替手中之物。

  阳都尚且灯火烂漫,许多酒家没闭门,他们一路走下去,影子在阑珊处起伏,还听到丝竹缭绕,泠泠落在夜色里,烦闷的暑气还挥之不去,只有偶尔拂起发丝的微风,能消解一二。

  珍琅阁的小厮接过周泊的信物,往里头去,再出来的时候,已经捧着一个木制长匣,恭恭敬敬递给他,退出候客的房间。

  周泊将匣子放在案上,没打开,反倒转身向白云漠,道:“你打开瞧瞧。”

  匣子没上锁,白云漠很容易就打开了,看清了里面的东西,动作顿住。

  一柄剑躺在其中。

  剑藏在乌鞘,通体称得上是素净,没有多加修饰,在灯下透出内敛的静穆,唯有柄边游走几抹云色,勾勒得轻盈,绝不喧宾夺主。

  在意识到这把剑是什么前,他已经拿起了剑,轻轻拔出,如长夜间泄出一线天,或是幽夜中落在竹林白石上的一缕微光,它的铁质朴素寻常,寒冽的光泽亦缥缈而浅淡,唯有干净、平直的刃面,清如潭水,带着新生的天真与澄洁。

  漤弍鉎…宁弍濛  当白云漠看到它时,快到振聋发聩的心跳,覆没他所有感知,对其竟有几分刻骨的熟悉。

  剑铭刻在右侧,是为“不改”二字。

  “喜欢吗?”周泊眼眸弯起,他站在白云漠身边,微微倾身去瞧少年的神色,“这就是我要送你的礼物。用你的静水,新铸了这把剑,现在它回到你手中了。”

  白云漠站立在那里,眼睛看着剑,石雕似的不动,刚才被夜风吹散的碎鬓发垂落,些许遮掩着神色。

  周泊是如何从浪涛滚滚的江水中,将静水的残骸一块块重新找到,做成了不改?

  “喜欢。”白云漠听到自己的声音微哑,伴随股从眼底升起的热意,像孩子咬到一口最酸的葡萄,“我……很喜欢。”

  周泊准备了些话,临到这时,倒皆没有出口的意愿,他看着白云漠,忽怕自己的慷慨陈词里有什么习惯性的虚伪,让这一刻掺杂了谎言。周泊一时不由默然,任两人相对而立的时间慢慢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