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寒门俏夫郎一起种田的日子(138)

2026-10-18

  程愫看他脸红了,不再逗他,点点头,“你说的对,走吧,咱们回家。”

  林宣接过砚台,小心地放进书袋里,背在肩上。两人并肩,走在府城的街道上。夕阳把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一直延伸到街的尽头。

  程愫走了一会儿,突然想分享一下自己现在的心情,说道:“阿宣哥,你知道学政大人为什么送我砚台吗?”

  林宣想了想,说道:“因为你考了第一。”

  程愫摇摇头,“不是。是因为他说,我的文章每一句话都有用处,没有一句废话。”

  他顿了顿,又说道:“我想,做人也是这样。每一句话都有用处,不做没用的事,不说没用的话。”

  林宣看着他,没说话。程愫笑了笑,继续往前走。林宣跟在后头,落后半步,还是那个距离。

  夜幕降临,府城的灯火一盏一盏亮起来。他们走过热闹的街市,走过安静的小巷,走过城门,走上回客栈的路。

  他想起罗先生说的话,“考上了,回来告诉为师。”

  他加快脚步,想早点回去,早点告诉罗先生,早点告诉爹,早点告诉娘,早点告诉姐姐们,告诉所有人,他考上了,他是秀才了。

  奈何现实不允许,现在已经是晚上了,只能先回客栈休息一晚,明天一早再出发回程家村。

 

 

第64章

  夜晚, 程愫在灯下又翻了几页书,又合上,他已经养成了这样的习惯, 翻翻合合,这才吹灯睡了。

  而隔了好几条街的李容却一夜没睡。

  他躺在屋里的床上,望着帐顶, 脑子里翻来覆去全是白天的画面。程愫站在堂前,不卑不亢地回答学政大人的问话, 声音不大, 可每个字都清清楚楚。

  学政大人把跟随自己二十多年的砚台送给他,当众说他的文章是“今年最好的一篇”。他敬酒被拒,程愫以茶代酒, 连饮三杯,从容得像什么都没发生。

  李容翻了个身, 把被子蒙在头上。他承认程愫有才。可他心里憋着一口气!他苦读十几年, 二十多岁才中了秀才, 名次还靠后。那个十四岁的孩子, 县试第一,府试第一,院试第一,小三元。他凭什么?

  李容坐起来, 点着灯, 在桌前坐了很久。他不想用下作手段, 那样有辱斯文。他是读书人,要用读书人的方式。

  第二天一早, 程愫正在客栈大堂里喝粥,李容来了。

  他穿了一身月白色的绸衫, 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手里还是捏着那把折扇。可今天他的态度跟以往不一样,没有阴阳怪气,没有冷嘲热讽,反而带着几分客气,甚至几分恭敬。他走到程愫面前,拱手道:“程案首,在下冒昧打扰。”

  程愫在外面一贯做事周全,不管有没有恩怨,人家放下姿态礼貌相待,他作为一个读书人自然也要端足了读书人的姿态。

  他放下粥碗,站起来还礼,“李公子,有何贵干?”

  李容从袖中取出一张洒金笺,双手递过来,“府城几位前辈听说程案首在此,想一睹风采。今日巳时,聚贤楼有一场文会,特请程案首赏光。”

  他顿了顿,又道,“都是读书人,以文会友,不涉功名,纯属雅集。程案首若不去,便是看不起府城的读书人了。”

  这话说的严重了,直接给他扣上了一个看不起府城其他读书人的帽子。

  程愫接过洒金笺,看了一眼。纸上写着几个名字,其中有一位是致仕回乡的翰林,姓郑,听起来在府城德高望重。

  程愫沉吟片刻。“李公子盛情,学生却之不恭。巳时,我一定到。”

  李容拱手告辞,转身时,他的嘴角微微弯了一下。那笑容一闪而逝,可林宣看见了。

  等李容走远,林宣走到程愫身边,低声道:“九郎,他不安好心。”

  程愫把洒金笺折好,收进袖子里,“我知道。”

  “那你还去?”

  程愫端起粥碗,把剩下的粥喝完,放下碗,“不去,就是怕他。怕他,他就赢了。况且我若不去,一顶看不起府城其他读书人都帽子扣下来,定然会影响我的名声。”

  林宣闻言握了握拳头,他不懂读书人之间说话的弯弯绕绕,但既然九郎这么说,那定然是有道理的。这个李容,还真是卑鄙的很!

  他想骂人,可从来没有骂过什么话,憋了好一会儿,最后憋出来一句:“他是个坏人!”

  惹得程愫笑意连连,觉得他可爱极了。他站起来,整了整衣裳,说道:“走,去会会他。”

  巳时,聚贤楼二楼。

  程愫上楼时,楼上已经坐了十几个人。主位上是一位头发花白的老者,穿着一件半旧的青布直裰,面容清瘦,目光温和,正是那位致仕回乡的郑翰林。

  他旁边坐着几个秀才模样的年轻人,还有几位穿着体面的中年文士。李容坐在郑翰林下首,看见程愫上来,站起来迎接。

  “程案首来了!诸位,这位便是成安县的小三元,程愫程案首!”

  众人的目光齐刷刷落在程愫身上。那目光里有好奇,有打量,有惊讶,也有几分审视。程愫走到郑翰林面前,恭恭敬敬地行了一礼,“晚生程愫,见过郑老先生。”

  郑翰林看着他,上下打量了一遍,微微点头,“十四岁的小三元,老夫活了六十年,头一回见。坐吧。”

  程愫在末席坐下。林宣没有跟上来,站在楼下,在一个角落里找了个座位坐下,像一道沉默的影子。

  程愫怕他一个人坐着无聊,上来的时候特地给他点了一下茶水和点心,让他边等边吃。

  文会开始了。

  先是几位秀才各自朗诵自己的新作,有人吟诗,有人作赋,有人讲解经义。郑翰林偶尔点评几句,不咸不淡的。程愫安静地听着,不插话,也不显摆。有人看向他,他就微微点头,表示在听。有人问他意见,他谦虚几句,不轻不重。

  李容坐在旁边,观察着程愫的一举一动。他不得不承认,这人年纪轻轻的确实稳。不急不躁,不卑不亢,像个浸淫文场多年的老手。他咬了咬牙,站起来,“诸位,今日难得郑老先生在座,在下有个不情之请。”

  郑翰林看着他,“说。”

  李容道:“程案首以十四岁之龄连中小三元,才学自然冠绝一时。在下不才,想请程案首当场作诗一首,让我等开开眼界。也不枉今日这场文会。”

  众人纷纷附和,有人说“好”,有人说“早就想见识见识”,有人看向程愫,目光里带着几分期待,几分看热闹。

  郑翰林也看着程愫,“程案首,你意下如何?”

  程愫站起来,拱手道:“李公子抬爱,学生本不该推辞。只是作诗讲究灵感,仓促之间,恐怕难有佳作,反倒扫了诸位的兴。”

  李容笑道:“程案首谦虚了。那日在赛诗会上,你的‘晴空一鹤排云上’可是传遍了府城。今日随便写一首,也比我等强。”

  他说得客气,可话里的刺,谁都听得出来。你不是厉害吗?那就再写一首给我们看看。像上次在赛诗会上那般惊艳绝伦的诗,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写出来的。上次侥幸让他写了一首,这次总不能再写出令人惊艳的一首。

  程愫看着他,沉默了片刻,“既然如此,学生恭敬不如从命。”

  他走到案前,铺开纸,提起笔。众人都围过来,想看这位小三元能写出什么。程愫略一思索,落笔。他的字写得不快,一笔一划,稳稳当当的。写完,他放下笔,退后一步。

  李容第一个凑过去看。纸上写着一首七绝,不是咏秋,不是咏景,是咏竹。

  “未出土时先有节,及凌云处尚虚心。”

  李容愣住了,这两句,表面咏竹,实则在说自己。有节,是气节;虚心,是谦逊。不卑不亢,不骄不躁。既回应了李容的挑衅,又显得气度从容。

  郑翰林走过来,看了那首诗,捋着胡须,点了点头,“好一个‘未出土时先有节’。程案首,你这首诗,比你那首‘晴空一鹤’更好。不是文辞好,是气度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