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虎摇摇头,“我不识字,大夫写的方子我看不懂。我就去药铺抓药,掌柜的认得,给我抓。”
程愫没再问。马车继续往前走,出了城门,上了官道。两边的田野一片金黄,稻子已经收割了,只剩下齐整的稻茬,在阳光下泛着光。远处的村庄炊烟袅袅,鸡犬相闻。
程愫望着窗外,忽然想起自己刚考上童生时,村里人的那些议论。有人羡慕,有人嫉妒,有人酸溜溜地说“不就是个童生嘛”。
他不在乎那些话,他在乎的是,他能不能让家里人过上好日子,能不能让那些像阿虎一样的人,不再为了抓药的钱发愁。
他收回目光,看着阿虎的背影,“阿虎,你娘病了多久了?”
“一个多月了。”阿虎的声音有些哽咽,“刚开始还好,能吃能喝,就是咳。后来越来越瘦,吃不下东西,晚上也睡不着,咳得整宿整宿的。隔壁邻居家的姐姐也病了,但都没有我娘的严重,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好。”
程愫听着阿虎说的话,不知想到了什么,瞳孔猛的一缩。
==========作者有话说:==========
未出土时先有节,及凌云处尚虚心——出自宋代徐庭筠的《咏竹》,原文为"未出土时先有节,便凌云去也无心"
第65章
他放下手里的书, 坐直了身子。“阿虎,你娘咳嗽的时候,有没有痰?”
阿虎想了想。“有。白色的, 有时候带点血丝。”
程愫的眉头皱了起来。他又问:“发烧吗?”
“烧。断断续续的,有时候烧得厉害,有时候又不烧。”阿虎的声音有些发紧, “程公子,你懂医术吗?我娘的病……能治吗?”
程愫沉默了一会儿, “我不是大夫, 不能乱说。不过,你回去之后,让你娘多喝热水, 别让她着凉。门窗别关太死,透透气。咳嗽的时候, 用布捂着嘴。”
阿虎点点头, 虽然不太明白, 但记下了, “程公子,你懂得可真多。读书人就是不一样。”
程愫又问了阿虎几个问题,都涉及到一些病情的具体症状,但都未曾有。他想罢, 又摇了摇头, 觉得可能是自己想多了。
阿虎是个开朗活泼的性子, 雇他的主家人好,他也愿意多说一些。一路上说说笑笑的, 朝着程家村的方向回去。他赶着马车,嘴里哼着小调, 时不时回头跟程愫搭话。
“公子,你可真厉害!我听说你考了秀才,还是什么小三元?我以前听别人说过,小三元就是三个第一,县里府里省里全是第一!了不得!”阿虎一边甩着鞭子,一边回头,脸上满是敬佩。
他也是在接程愫的时候听别人说的,说他考上了秀才,还是小三元。
程愫靠在车壁上,闻言笑了笑,“是院试第一,不是省里。省里那是乡试。”
阿虎挠挠头,“反正就是第一!公子将来肯定能当大官。到时候可别忘了咱们永安府的人啊!”他咧着嘴笑,露出一口白牙。
程愫没接话,翻了一页书。林宣坐在他旁边,沉默地看着路边的田野。
阿虎又说:“公子,这都已经放榜好几天了,你考中的消息应该早就传回家了吧?那你们镇上肯定可热闹了!就是在府城里,都有人说你是文曲星下凡,等一下可是光宗耀祖了。”
他顿了顿,又道:“以前我娘也想送我去读书,想让我考功名,别整天就知道赶车。但我觉得我实在不是那块料,我一点都不喜欢看书,看见那些字我就头疼。我还是喜欢赶车,嘿嘿。”
程愫没再说话,靠在车壁上,望着窗外的田野。秋收已过,田里光秃秃的,只剩下稻茬。远处的村庄炊烟袅袅,暮色渐浓。他看了一眼天色,心里估算着路程。按阿虎赶车的速度,天黑之前应该能到程家村。可人算不如天算。
马车走到半路,忽然被一群人拦住了。
“程公子!程公子!”领头的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穿着一身绸衫,一看就是镇上做买卖的。他身后跟着七八个人,有老有少,都满脸堆笑。
阿虎勒住马,回头看了程愫一眼。程愫坐直身子,拱了拱手,“诸位有何事?”
那中年人笑道:“程公子,在下姓周,在镇上开布庄的。听说程公子高中秀才,还是小三元,特来道贺!一点薄礼,不成敬意。”他说着,从身后人手里接过一个包袱,递过来。
程愫没有接,“周掌柜客气。学生不过侥幸考中,不敢当此厚礼。况且学生还要赶路,不便耽搁,改日再登门道谢。”
周掌柜也不勉强,把包袱收了回去,笑道:“程公子谦虚了。小三元可不是侥幸能中的。往后程公子有什么需要,尽管来周记布庄,在下一定帮忙。”
旁边的人也纷纷附和,“程公子,我家开了个粮油铺,您要买米买面,尽管来!”
“程公子,我家是开药铺的,您家里人要是身子不舒服,来找我!”
“程公子……”
程愫一一拱手道谢,好不容易才从人群里脱身。阿虎赶着马车,出了包围,回头看了一眼,吐了吐舌头,“公子,你现在可是大红人了!”
林宣看了那些人一眼,等走远了他道:“这些人以前可没这么热情。”
现在专门在道上等着,肯定是提前打听了消息的。也不怪他们这么热情,实在是程愫这一次表现太好,小三元的名头太响亮了。在老百姓的眼里,他现在仿佛一个行走的闪闪发光的大官潜力股。都是一个镇上的,以后若是他当了大官,那这些都是同乡,现在先巴结一下,在他面前露个脸,也能博个印象分。
程愫没说话,林宣坐在旁边,嘴角微微弯了弯,那些人虽然势力眼,但是如今还不是陪着笑脸过来了?
从前都是一个镇上的,有些他还见过,打过些交道。像是那个做药材生意的老板,从前那都是鼻孔朝天看人的,现在突然这么放低姿态,他看了心里着实痛快。
这些人给的东西程愫一样都没有收,他考科举就是为了以后做官,从现在开始他要爱惜羽毛,名声重要。
马车继续往前走,可没走多远,又被拦住了。这回是几个书生模样的人,为首的穿着长衫,戴着方巾,一看就是读书人。
“程案首!在下李家兴,是一名童生,久仰久仰!”那人拱手行礼,脸上带着笑,“在下听说程案首今日回镇,特在此恭候。程案首高中小三元,乃我成安县百年未有之盛事。在下想请程案首赏脸,到寒舍一叙,也好让在下请教一二。”
李家兴今年三十六岁,二十二岁考上的童生,如今已经过去十四年了,光是这院试他就考了七次,全都落榜了。
他不是望溪镇的人,而是成安县下面另外一个镇上的,听说了他们县这次有个考了小三元的秀才,他专门打听了一下在这里等着。
他看程愫不为所动,以为是自己介绍的不够全面,又说道:“程案首,在下是柳林镇上的人,整个镇上的布匹生意都是我们家的产业,你要是愿意来,定会盛情款待。”
盛情款待几个字还加重了语气,这其中的意味不言而喻。但程愫依旧没转换什么表情。
程愫还礼,推脱道:“李兄客气。只是今日还要赶回家中,改日再登门拜访。”
改日登门拜访,这的确是个很好的借口。尤其改日这个词,在不相熟的人中间,那便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李家兴家中的产业能做到这个地步,也不是什么都不懂的人。他也不勉强,笑道:“那在下就不耽误程案首了。改日定当登门道贺。”
他顿了顿,又道,“程案首,在下有个不情之请。在下家中有一子,今年八岁,甚是顽劣。不知程案首可否收他为徒?束脩好说,我李家偌大的产业,定会让你满意。”
林宣听到这话眉头皱了皱,怪不得刚才这人听到拒绝他的话答应的如此爽快,原来他还打了这个主意。
不过这个李童生是个有眼光的,,他都三十多岁了,在这里虚心跟一个十四岁的少年请求让他收自己的孩子做徒弟,丝毫没有因为十四岁的年纪有什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