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错。——因此我要确认一下,对於这《茫茫林》中的狗,是否需要考虑这点?”
“这话的意思是?”
“此狗这样,故算野狼系;彼狗那样,故为胡狼系……像这样的区别,是否跟解答有关?”
“原来你是指这个。」U君含笑颔首道。“完全不必考虑此点,只要用普通常识和逻辑来推理就行了,简单得很。何况,那什麽「双重起源论」,後来劳伦兹博士自己都已撤回,说那是错的,狗的祖先只有野狼一种。”
“啊呀,你怎麽连这个都知道?”
“没有三两三,哪敢上梁山?”
“哼哼。”
唉,真是讨厌的家伙。
我故意眉透狰狞,目射恶毒,狠狠瞪著他。他那无邪的笑容,却依旧不动如山。
我只好乾咳一声,正式迎战。
“那麽,这「猜犯人」……不对,「猜犯狗」……”
U君立刻插嘴道:“没有必要老是提这个名词吧?”
“那怎麽行?”我蹙额道。“在这种时候,岂可不讲究语义的严密性?”
“好吧,算我多嘴。”
他摸摸头发,似乎有点尴尬。我打开一包香菸( 是今天的第三包,一样是七星牌),拿出一根,点了火,抽了一口之後才说:
“这篇「猜犯狗小说」的关键,显然是在第十一节「罗斯的末日」那里——”
我边说边翻到那一页。
“X到达乌帽子岩时,看见了东侧地点D的艾勒里,以及西侧地点E的罗斯。那时情况危急,不容回头,於是决定到地点E去。亦即,X已打算乘机杀死罗斯。当X靠近罗斯後,当然会看到其右眼的伤痕,确定那就是自己要杀的对象。也就是说,X并不是随便杀一只狗就好了,而是早已锁定罗斯。
“因此,这里最重要的一点就是「X如何判断在地点E的那只狗,便是罗斯」。我认为这就是解谜关键。”
其实我还未猜出答案。我用的是边说话边推理的方式,因为有限制时间,所以我想用此法较为妥当。
“站在乌帽子岩旁边的X,要如何辨别哪边才是罗斯呢?我想用五官的感觉来加以检讨,可以吗?”
“请便。”
“首先是嗅觉。据说狗的嗅觉比人类好数百万倍,只要气味有些微的不同,即使距离很远也能分辨出来。
“罗斯和艾勒里「连体味也很接近,一不小心就会弄错」,换句话说,就是「只要小心,应该分得出来」。除了鼻子原本就很不灵的武丸,以及因感冒而鼻子失灵的雷特之外,任何一只狗都有可能——
“不过,那时另有一些不利的条件。由於火烧山的关系,那一带充满了强烈的异味。包括X在内,任何一只狗应该都无法分辨罗斯和艾勒里的体味。艾勒里身上虽有油漆味,但因当时黑烟漠漠,红焰腾腾,即使X已知艾勒里身上沾了油漆,在那种状况下,也应该无法靠嗅觉分辨出来……”
我说到这里,一面窥探他的表情,一面又问:
“怎样?我的推理是否恰当?”
U君可能是紧张的关系,以恭敬的神情点头道:
“很好,你要那样解释,我想并无不当。”
“好,那接下来就是听觉。”
我继续说道。
“假定当X站在乌帽子岩旁边时,罗斯或艾勒里吠了几声,那麽X能否以那吠声为线索,判断出在地点E的就是罗斯呢?
“罗斯和艾勒里的吠声十分雷同,难以辨认。文中说,唯一能分辨的是阿嘉莎。这也就是说,若X是阿嘉莎,那么它就能根据吠声,判别罗斯就在地点 E。
“但是,命案是在下午四点二十分发生的,那时阿嘉莎和爱丽丝正在葫芦池北岸。纶太郎在池塘对岸,他也看到了。既然不在场证明完全成立,那X当然不能是阿嘉莎。
“如此一来——”
我停下来,再次偷窥U君的表情。他保持温和老实的样子,眼光凝注在我手上的稿子。
“感官知觉中只剩下视觉值得讨论了。另外的味觉和触觉,因距离太远,无法用来辨别谁是谁。”
“时间还剩五分钟。”
U君目光往上移,说道。
哼,少了十分钟,果然是一大考验。
虽然尚未得到明确结论,但思考的方向应该没错,因此我决定照此方向继续推论。
“X在乌帽子岩那边看见了艾勒里和罗斯,并判断在地点E的才是罗斯——那能用视觉来判断吗?
“艾勒里和罗斯长相极为相似,毛色和体型也都雷同,要靠眼睛分辨是非常困难的。罗斯右眼虽於两个月前受伤,但必须很靠近,才能看见伤痕。但是除了这点之外,当时二狗之外表还有一个很明显的差异,那便是:艾勒里中了漆弹,腰部全是油漆,罗斯则因跌落尖石上,腰部血流如注。因此,X应该只能根据此差异,来分辨二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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