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要东西。”
游弋蹲下来,直直地盯着他。
“什么、什么东西……我听不懂您说什么……”
“痛快点,我着急给人庆生。”
“我真不知道!您就是打死我我也拿不出您要的东西!”男人似乎笃定游弋不会真把他怎么样。
却不料游弋看了他几秒,倏地起身,拎过棒球棍,“那行。”
……
十分钟后。
男人报出一串地址:“桐花路314号,二楼地板撬开,有个保险柜……”
“密码。”游弋站着用湿巾擦手。
“3758……”
“谢了。”他礼貌道谢,把垃圾揣口袋走人,捏起衣领上的耳麦,呼叫同伙:“来接我。”
没几秒,一架轰鸣的直升机从对面大楼飞出。
游弋纵身一跃翻下栏杆,抓住绳梯爬上去。
刚上去前面小孩儿就兴奋地转过来:“弋哥!东西拿到了吗!”
他叫万万,今年刚十七,游弋的铁杆粉丝。
“嗯。”游弋把地址报给他,让他去取。
小孩儿转过去欢呼。
游弋从口袋里翻出包湿巾,仔仔细细地把脸上沾的脏污擦净,收拾体面。
弄完又拿出个透明的PVC袋,里面包着一块叠得整整齐齐的青绿色衬衫。
衬衫洗得很旧了,但保存得非常小心,一道褶皱都没有。
万万从后视镜里瞟了一眼,犹豫道:“弋哥,这谁的衣服啊……你走哪儿都带着。”
游弋不答。
万万又问:“那我送你去哪儿?”
“回家。”
“哪个家?”
“乾江别院。”
“喔,可是、可是……”
“可是什么,有屁就放。”
“可是你都离婚一年了!那还是你的家吗?那里边还有人要你吗?”
这一串嚷完,整个世界都安静了。
风声停了,游弋哑火了,就连头顶的螺旋桨都变成了静音的。
万万吞了吞口水,乍着胆子回头。
就见游弋了无生气地仰靠在座位里,脸上罩着那件衬衫。
他像是累了,又像是烦了,一动不动地把自己埋在那片暗沉的青绿里,只一缕长发搭在胸前。
看着看着,万万发现不对劲儿。
游弋不是在闭目养神,而是在……闻。
他在闻那件衬衫。
闻得很用力,也很难受,就像溺水之人刚获救一般贪婪地吸入、吞咽,甚至能看到他鼻梁和嘴唇的轮廓,跟鱼鳃似的微微开合。
万万心疼,想安慰他一下,却看到他肚子上洇出一大片黑红的血。
“呀!弋哥你受伤了!”
“我知道,别一惊一乍的。”
刚砸车时飞出来一块铁片,生生划开的。
他当时就感觉到了,但飞机上又没有急救包,只能用手按着。
“我送你去医院!”万万要掉头。
“不用,先回我家。”
“可是你流了那么多血——”
“我说了先回我家!”
他用没沾血的手一把扯下衬衫,脸上含怒,眉心皱起,那双黑亮亮的眼睛却因为忍疼,汪着一层潮红的水光,瞧着像小狗打湿的鼻尖。
“去趟医院再回来,零点都过了。”
-
二十分钟后,直升机开到乾江别院。
游弋捂着伤口跳下来,让万万把飞湳风机开走,他站在五层楼顶,俯瞰自己住过七年的庭院。
撇嘴,一点过生日的氛围都没有。
怎么连个气球都不给挂啊?
院子里没有岗哨,只亮着一圈路灯。
风太大了,吹在他的伤口上活像拿盐往里灌。
他疼得嘶气,又不敢嘶太大声。
顺着排水管一点点滑下去,到三楼某间开着的窗户前。
比眼眶先发酸的是鼻腔。
熟悉的味道飘了出来。
心口一下绞得生疼,他用力吸了几大口,吸完还闭了会儿气,让那些味道在肺里停留得久一点。
怕血沾到窗户上第二天被人发现,他捂紧伤口小心翼翼地翻进去。
落地的那一刻,双腿就软了,眼眶里烫乎乎的像是要化掉。
夜灯太暗了,暗到他连床上人的轮廓都看不清。
蹑手蹑脚地走过去,走到床边,看到梁宵严安安静静地躺在上面。
他穿着黑色睡袍,薄被只盖到腰。
床那么大,他却只睡左边一小半,一只手搭在脸上,一只手悬在床沿。
窗帘缝漏了一道月光进来,正横在他腰上,冷白的清辉衬得那只手十分性感。指甲修剪得干净,骨节清晰分明,手背上伏着一根根迫摄的青筋。
游弋蹲下来,捧住那只手,把脸埋了进去。
太久没见了,太久太久,久到他有时在脑海里描摹梁宵严的长相都要费些力气,但每次想到这双手,都能瞬间回忆起那些深刻的掌纹和粗糙的硬茧。
这只手牵过他、抱过他、探索过他,也打过他。
从孩提时期柔软的手,到青年时代遍布老茧的手,游弋一直觉得,哥哥的手就是记录他们成长的大树,手上的茧就是他们的年轮。
他们挣扎着长大一岁,那些茧就加厚一层。
刚出生时,是这双手第一个抱住他。
他妈不要他,说找个地方扔了。
梁宵严就捧着那一兜水似的肉团子,哩哩啦啦淌着血,吊着半根脐带,漫山遍野地跑。
从天黑跑到天亮,从水寨跑到山顶,跑到崩溃,跑到筋疲力尽,跑到最后也没把他扔了。
后来游弋问他:“为啥不扔呢?”
“我妈都不要我,我爸也不要我,你一个被拐到我家的,最无辜、最可怜、最和我毫不相干的孩子,你为啥要我?”
“你不知道你不扔就得养一辈子吗?”
他问这话时在哭,梁宵严却淡淡地笑,用指尖刮刮他嘴角的小红痣,“你当时闭着眼,蹭我的手,我碰一碰你,你发出生下来后的第一声啼哭。”
“我就想,好歹给你吃一顿饱饭吧,别饿着肚子走。”
心软是梁宵严的原罪。
管了他一顿饭就要管他一辈子。
后来他长到五个月,还没有十斤重,饿得皮包骨,每次呼吸都看到薄薄的肚皮陷下去再鼓出来。
那时梁宵严十岁,别的孩子都背着书包上小学了,他背上是什么呢?
砖头、水泥、一大盆把他压得直不起腰来的花生瓜子。
他把这些背到三里地外的集市上去卖。
一卡湳风砖头两块,一袋水泥四块,一碗花生瓜子五毛。
在太阳底下扯着嗓子喊一天,换来一把汗湿的毛票,毛票又变成奶粉。
那么高级那么好看的一大罐子,他用小黑手抱着往家跑,还没到半路就被人抢了。
他追着那人哭,求人家给他留一点,后来摔在地上磕出一脸血。
爬起来,血抹掉,再次背上砖头水泥和花生瓜子上路。
这次学乖了,把奶粉偷偷藏怀里。
越金贵的东西越不禁吃。
那么一大勺奶粉只泡出半瓶奶,塞进弟弟嘴里,小家伙拼命吮吸,兴奋得两脚乱蹬,眼睛瞪得又大又亮,还伸出两只拳头紧紧抵着奶瓶。
梁宵严看着他笑,笑着笑着心里就生出一股委屈。
委屈他弟弟长到这么大才吃到第一口正经奶。
弟弟吃得急,他又不会喂,生怕呛到,全程高度紧张,一只手抱着孩子,一只手拿着奶瓶。
香香甜甜又营养的奶粉流进弟弟嘴里,砖头和水泥磨出的茧子烙在哥哥手心。
那个奶瓶一直用到游弋五岁,喝水都使它。
梁宵严念旧,舍不得扔,放在他们家碗橱里。
随着慢慢长大,游弋就越来越见不得它。
见一次掉一次眼泪,哭着骂自己:“我怎么就这么矫情!这么金贵!别的孩子喝点米糊不也一样长大了,怎么就我非要喝那个破奶!我怎么这么不好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