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说她是“贱人”,“荡。妇”,“婊。子”。
但我知道,她是爱我的。
她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拥有过的、毫无保留的爱。
“所以,我特别,特别想带你去见见她。”
“收到你回复说‘有约了’的时候,我其实没有生气。”傅斯舟自嘲地笑了笑,“我想,你马上就要订婚了,沈氏的财报会议肯定很忙,你要应付董事会那帮老狐狸,你要处理公海航线的问题,你那么累,没时间也是应该的。”
“可是宴洲……”傅斯舟的声音突然哽咽了,“我看到你对着霍霆笑了。”
“你那么累,却愿意去陪他吃晚饭。你对我永远都只有不耐烦和冷眼,却可以对着他笑得那么好看。”
凭什么?凭什么他们总是那么容易就能得到一切?
“傅斯寒那个伪君子,哪怕他在外面玩得再脏、再烂,只要他顶着傅家长孙的头衔,他就能轻而易举地得到老爷子的偏爱,就能顺理成章地成为你的联姻对象,就能名正言顺地站在你身边。”
“霍霆也是,他生来就是霍家的继承人,他可以坐在太平山顶的高级餐厅里,轻而易举地博你一笑!”
但是我,从小到大,我想要什么,都要不断努力,拼了命去抢。
“可我明明已经这么努力了……”傅斯舟红着眼眶,“可是为什么,你就是一点都不肯看我?”
“你没有我的爱,你依然是高高在上的沈氏总裁,依然会有霍霆,会有无数个比我更好,更体面的人来爱你。”
可是我,真的只有你了。
“我不奢求你能像我爱你一样爱我。”傅斯舟颤抖着嘴唇,“我只求你,只要能比别人,多一点点喜欢我……哪怕只有一点点,行不行?”
“分我一点点爱,不可以吗?”
沈宴洲撑着伞,静静地站在原地,他又想起了那个男人离开时的表情。
他什么也说不出来。
看着沈宴洲的沉默,傅斯舟眼底的光亮一点一点地黯淡了下去,攥着他风衣衣角的手指无力地松开,他惨然一笑,缓缓站起身。
“明天……你就要订婚了。”
“沈宴洲,你明明都已经知道了我哥是个什么样的烂人,你明明知道他背地里玩的那些恶心勾当,你为什么……为什么就一定要和他订婚?!”
“为什么非要是他?!”
沈宴洲冷冷地看着傅斯舟,纤薄的唇紧紧地抿着。
半年前的绯闻,不仅让沈氏的股价暴跌,更给了董事会那帮蛰伏已久的老狐狸一个绝佳的发难机会,对于当时控股权只有30%的他来说,沈氏想要换个董事长,也并非不可能。
在那种情况下,他不得不向老爷子妥协——
只要他和傅斯寒结婚,老爷子就会帮他摆平董事会,只要他和傅斯寒结婚,婚礼当天,老爷子手里那百分之三十的股份,全部转让给他。
他父亲在的时候,虽然想要对沈氏进行改革,但是因为老爷子在,控股权不过只有20%而已,再加上已经触碰到了道上很多人的逆鳞,不用老爷子提醒,沈宴洲也很清楚,沈氏在走下坡路。
百分之三十的股权。
加上他自己手里原本持有的股份,他将拥有沈氏集团绝对的一票否决权。
要想彻底改变沈家,要想揪出迫害他父母,要想把妄图将他拉下马的蛀虫连根拔起,他必须要有这百分之三十的股份,他必须要有绝对的话语权!
为此,他可以出卖自己的婚姻,可以容忍傅斯寒那样令人作呕的垃圾成为他的未婚夫,甚至可以……亲手推开给过他滚烫真心的人。
他没有退路。
“沈宴洲,你和你父亲不一样,你是爷爷一手看着长大的。别因为那种看不见的感情,冲昏了头脑,感情这种东西是会变质的,等你能在港城呼风唤雨,以后想要什么样的人没有。”
“那个男人不也是你花了三千万买的吗?买到了他这个人,买到了他的感情。所以,孩子你心里不也觉得,人和感情能够靠钱买来吗?”
他不喜欢老爷子,但有时候,他觉得老爷子的话,不完全错。
比起父亲,他有自己的野心。
他的眼光,不止是沈氏。
“我只会和你哥联姻,而不是你。”沈宴洲缓缓开口。
“我今天,真的很难受。”
傅斯舟慢慢地低下头,像只淋了一整夜雨,浑身湿透的流浪犬,将自己最脆弱的脖颈暴露在冷酷的主人面前。
“能不能……摸摸我?”
“能不能……抱抱我?”
沈宴洲心里闷得难受,在他自己反应过来之前,那只冷白纤细的手,已经不受控制地从温暖的风衣口袋里伸了出来。
指尖微微发着颤,越过伞下的阴影,朝着傅斯舟的脸庞探去。
然而,就在指尖距离傅斯舟的脸颊只有寸许时,他的动作堪堪停住了。
然后,一点点,艰难地蜷缩成拳,最后被他决绝地收了回来。
沈宴洲强迫自己移开视线,不再去看他的眼睛。
他将手里的伞,塞进了傅斯舟的手里。
失去了伞的庇护,狂暴的雨水狠狠砸在沈宴洲单薄的肩背上。
“外面雨大,早点回去吧。”
第60章
那一年的九龙城寨,头顶每隔几分钟就会有一架波音747轰鸣着擦过,巨大的阴影笼罩着这片暗无天日的“三不管”地带。
地上流淌着永远干不了的黑水,空气里弥漫着死老鼠,馊泔水,廉价药粉混合着的恶臭。
那天,城寨里来了个大人物。
几辆黑得发亮的轿车硬生生地挤进了狭窄的巷道,下来了两排穿着西装戴着墨镜的保镖,粗鲁地将路边摆摊,乞讨的烂人统统赶到一边,清理出了一条稍微干净点的路。
年少的傅斯舟,那时候还是只没有名字的野狗,正躲在一根贴满了牛皮癣广告的柱子后面。
他刚跟隔壁街的流浪狗,为了抢半个发霉的面包打了一架,脸上青一块紫一块,额角的血混着泥土,糊住了半只眼睛。
身上那件不知从哪个垃圾堆捡来的,大得离谱的T恤,早就成了深灰色,散发着难闻的味道。
他本来想啐一口唾沫,骂一句“哪来的扑街”。
直到,他看见了从车上下来的那个小男孩。
约莫只有十来岁的样子。
他穿着一件精致雪白的小衬衫,系着深蓝色的领结,外面罩着一件剪裁合体的小马甲。
脚上那双黑色的小皮鞋,亮得能照出人影儿,没有半点儿尘埃。
他的皮肤白得发光,像只小奶团子,嫩嫩的,粉粉的,仿佛摸一下就会“啵”地弹回来。
他在一群黑压压、灰扑扑的大人中间,干净得像个天使,又像是一轮不小心掉进臭水沟里的月亮。
野狗看呆了。手里那半个好不容易抢来的面包,“啪嗒”一声掉进了地上的泥水里。
但他顾不上捡。
那一刻,他甚至忘了饥饿。
他那双总是充满了警惕和凶狠的狼崽子眼睛,睁得圆圆的,死死地盯着那个精致的小少爷,连呼吸都忘了。
原来,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是可以长得这么干净的。
原来,不是所有人都像他一样,生下来就在烂泥里打滚。
那个漂亮的小少爷似乎并不喜欢这里的味道,他微微皱着眉,从口袋里掏出叠得方方正正的,绣着金线的手帕,轻轻掩住了口鼻。
连那块布,都是白的。
也许是感受到了那道过于灼热的视线,小宴洲转过头,那双银灰色的眼睛准确地穿过嘈杂的人群,看向了柱子后面的阴影。
四目相对。
野狗的心脏猛地一缩,那一瞬间,他竟然感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慌。
他下意识地想要走出去,想要再看清楚一点那个像月亮一样的人,可是他停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