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间还是程也走之前的样子,他不让阿姨收拾。只是看到原样的屋子,程也随手搭在沙发上的衣服,总给他一种程也马上就会回来的错觉。
可是过了一星期,一个月,一年,曾经买给程也戒烟的饼干都过期好几个月了,沈序依旧没查到程也的消息,反倒是接到了不少来自他便宜爹的电话。
“你还知道接电话啊?那个omega等你都等了一年多了,你也该结婚了吧,玩也玩够了,该收收心了。你知道我们两家要是联姻,对公司、对家里……”
不等他说完,沈序就直接挂断了电话。听筒里传来“嘟嘟”的忙音,在寂静的房间里显得格外刺耳。屏幕很快又亮起,是同一个号码坚持不懈地打来。沈序看也没看,抬手将手机反扣在桌上,任凭它嗡嗡震动,屏幕明明灭灭,就是不再接起。
他查人的动静太大,瞒不过他那位神通广大的干爹。对方先是冷嘲热讽了一番,说什么“我早就说过,那种地方出来的,能是什么好东西?不过就是看上了你的钱,玩玩而已,现在钱到手了,可不就跑了?你还跟个傻子似的到处找,不够叫人笑话的!” 接着,又把他那位“门当户对、温柔贤淑、信息素匹配度极高”的联姻对象搬了出来,不厌其烦地安排着一次又一次的“偶遇”和“会面”。
沈序本就因为找不到程也而心烦意乱,焦躁不安,干爹这番操作更是火上浇油。他越来越不没有好脸色,拒绝见面,拒接电话,就像今天这样,毫不留情地直接挂断。
沈序扔下嗡嗡作响的手机,拖着沉重的脚步回到卧室。房间里还维持着程也离开那天的样子。床上随意搭着程也临走前穿的那件薄外套,仿佛主人只是出了趟门,很快便会回来。沈序走过去,熟练拿起那件外套,将脸深深地埋了进去,用力地嗅着。
可惜程也是个beta。
beta原本身上没有信息素,就连衣服上只有极淡的味道。经过一年的时间,哪怕身为alpha的嗅觉再灵敏,那味道早已淡得几乎捕捉不到了。沈序自欺欺人地埋进衣服中,感受着那点独属于程也的味道。
这点淡薄到几乎没有的味道,对于一个即将进入易感期,渴望伴侣信息素安抚的Alpha来说,简直是杯水车薪,甚至是一种变相的折磨。勾起了更深的渴望,却无法给予丝毫慰藉。
沈序只觉得体内的躁动又开始翻涌,他烦躁地从床上坐起,走到床头柜前,拉开抽屉,里面整齐地码放着几支强效抑制剂。熟练地取出一支,拆开包装,撩起袖子,面无表情地将冰凉的液体推进自己的身体。
一阵轻微的晕眩感过后,体内那股躁动被暂时强行压制了下去。
沈序扔掉用过的注射器,重新躺回床上,将程也的薄外套紧紧抱在怀里,蜷缩起身体,闭上眼睛,试图在药物带来的晕眩和外套上微薄的几乎不存在的气味中,慢慢闭上眼。
这时候他已经很少去公司了。
办公室那张特意为程也准备的,紧挨着他办公桌的小桌子,还原封不动地摆在那里,上面甚至还残留着程也叠的纸盒。
每次沈序不得不去公司处理紧急事务,一走进那间办公室,看到那张空荡荡的小桌子,心里就像被针扎一样,密密麻麻地疼。后来,他索性不再踏足办公室,能在家处理的就在家处理,必须去公司,他也只是去会议室,匆匆处理完就走,绝不多停留。
就连别墅里的阿姨每次来打扫的时候,沈序特意吩咐她,主卧和客厅里程也的东西不许动。于是家里都还保留着原样。仿佛被按下了暂停键,固执地停留在程也离开前的那一刻。
只是,时间并不会真的停止。那些饼干会过期,水果会腐烂,衣服会慢慢沾染上灰尘,杯子上会落满细小的飞絮。沈序自己,也在日复一日的寻找、失望、愤怒和自我折磨中,迅速消沉下去。
相较于一年前的自己,现在的沈序,简直可以称得上是“颓废”。
眼底是无法安睡留下的浓重阴影,曾经合身的高定西装穿在身上显得有些大了,他胃口不好,整个人瘦了一大圈。最喜欢的衣帽间也很少再添置新衣服了,常常穿着家居服就在家里待一整天,头发长了也懒得打理,盖在眼上时,偶尔会扎到眼睛,整个人看着很是阴郁,像是天上沉闷着的乌云。
他已经不再参加任何非必要的应酬,推掉了几乎所有的社交活动。公司的事务大部分交给了几个信得过的高管,他只把握大方向,只有在涉及重大决策时才会出面。
他的生活,仿佛只剩下两件事:动用一切力量和手腕,寻找程也;以及,在找不到的间隙,沉浸在由愤怒、思念和不甘交织成的泥沼里,自我惩罚般地回忆着那些真假难辨的过往,然后越想越恨,越恨越想。
偶尔,姜尚恩会壮着胆子打电话来,小心翼翼地问有没有程也的消息。沈序一开始还会接,但是接了之后又不说话,姜尚恩还以为沈序那边听不见,一连问了好几遍才发现沈序是故意的。
后来沈序连姜尚恩的电话也懒得接了。他知道姜尚恩不知情,从他嘴里得不到关于程也的消息,便懒得搭理他了。
而沈序苦苦寻找了一年多的程也,此刻同样难以安眠。只不过,他不是在空旷冰冷的别墅里闻着旧衣服,而是在一个狭小的出租屋里。
“咔哒。”一声,
香烟被打火机点燃,橙红的火点一跳一跳的。程也斜倚在床边的沙发上,只穿了件松垮的背心,露出清瘦的锁骨和手臂。眼神放空,盯着天花板,任由辛辣的烟雾缭绕,一口接一口抽着烟。
一年多了。
他像只惊弓之鸟,从一个城市逃到另一个城市,不敢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最后在陌生的城市里重操旧业,又端起了酒杯。
“行了小也哥,你别抽了,一会上班又要喝酒,混着烟味容易吐,。”
他身旁一个年纪看起来更小的omega实在看不下去了,皱着眉头走过来,一把抢走了程也手里的烟盒。
程也似乎才回过神,目光从天花板移到眼前这个年轻的omega脸上,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丝没什么温度的笑:“没事,我把盒里剩下的两根抽了就不抽了。”
他说着就伸出手,想拿回烟盒。
但那omega却动作更快,麻利地从烟盒里抽出仅剩的两根烟,看也没看,直接塞进了自己嘴里,动作熟练地用牙齿轻轻咬住过滤嘴,含糊不清地嘟囔道:“行唔,都给我了。你这身体还要不要了?一晚上都快抽一包了。”
眼前的这位年纪尚轻的omega是程也在这家会所新认识的同事。跟姜尚恩一样,他的业绩也倒数,倒不是因为他不会来事,而是因为他有个毛病——喝了酒就喜欢耍酒疯,喝嗨了之后更是管不住嘴,喜欢嘲讽客人,经常被投诉,紧接着就会被经理骂得狗血淋头。
用程也的话来说就是缺心眼,酒品不好能一直抗压做下去也是一种本事。
虽然年纪不大,但是一副老管家做派,看程也总是一个人闷着抽烟喝酒,他实在看不下去程也这么糟蹋自己身体。
做他们侍酒师这行的,吃的都是青春饭,赚的是透支健康的钱。平常在会所里,被客人灌酒比喝水都多,肝脏和胃早就被酒精泡得千疮百孔了,再像程也这样一盒接一盒地抽烟,肺早晚得出问题。
眼看着自己最后两根烟被眼前的omega“霸占”了,程也也不好再说什么,只是无奈地摇了摇头,身体往后一靠,声音沙哑疲惫:“还有几个小时上班?”
阿黎摸出自己那个屏幕碎得像蜘蛛网一样的手机,看了看时间:“两个小时左右吧。对了,” 他像是忽然想起什么,语气变得有些微妙,“今晚你金主可来了……”
一说起这个,程也就觉得太阳穴开始突突地跳,头疼得厉害。
他没学历,没背景,还顶着个假身份,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城市里,想要赚大钱赚快钱,他上天入地,除了当鸭子,再也找不到比老本行来钱更快更容易的活了。
于是,兜兜转转,程也仿佛被命运的齿轮无情地推着,又回到了起点,在一个陌生的城市的会所里,又继续做起了侍酒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