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推出准备好的组织关系图。
“崔先生待过的不是普通混混团体,而是能上黑道谱系的丹贤'家族派'。这种级别不会无端杀人。”
我也不信街头争执的说辞。故意用“混混“刺激他——黑道最厌恶的称呼。他们通常只为金钱杀人。
崔某眉心一跳但很快恢复。
“……退出组织后我也成混混了吧。”
“驱动黑道的只有金钱。”
朱检察官接过话头继续施压。
“假设真是争执致死。为何不取死者金戒指和钱包?既然杀人,没理由放过财物。莫非另有利益输送?”
“我这人脾气上来就失控。第一次杀人慌了神,哪顾得上戒指。”
“倒很镇定嘛。确认被害人流血后,你是走开的而非跑离。”
“我胖,跑不动。”
尽管配合默契,审讯仍陷入僵局。
持续数小时的讯问未能动摇其供词。他坚持是醉酒冲突下的偶然伤害致死。
疲惫地走出审讯室时,朱检察官突然拽住我胳膊。我又不争气地浑身一颤。
“抽根烟再回去。”
“是,检察官。”
再次来到天台。寒风刺骨,朱检察官却连指尖都不曾发抖。
银色垃圾桶积满烟蒂,此刻却空无一人。
他摸遍口袋找打火机时,我已掏出自己的。他见状唇角微扬。
“准备周到。”
“讯问时总备着。不少嫌疑人坦白时要烟。”
“哦,不是为我准备的?有点伤心。还以为李主任想着我呢。”
这刁难方式倒是新鲜。我确实常想着他,却忘了给不吸烟的自己换新打火机。
他叼着细长香烟倾身,我拢手挡风点燃火苗。火光将他脸颊染成绯红。
他又抽出一支递到我唇边。我默默含住滤嘴。他的目光长久停驻在我唇上,那触感比浸湿的滤嘴更鲜明。
正要自点香烟时,他拦住我,将燃着的烟头凑近。我收起打火机就着他的烟点燃。耳膜随脉搏轰鸣。故作镇定地吐烟圈道:“可以用打火机。”
“想凑近看看这张漂亮脸蛋。”
这轻佻话与他极不相称。他突然问:“纠缠李主任的前辈,也说过喜欢你这张脸?”
“只是个怪人。我有什么可喜欢的。”
“除去脸就所剩无几了吧。”
他弹着烟灰补充:“可能我也是怪人。”
实在难以理解。办案时默契十足,其余时间却难以沟通。
幸好心脏早已结茧。即便在意他也不会轻易受伤。
我仍只做样子地抽烟。他深吸一口望向渐暗的天色。
“李主任还要继续调查?”
“难说……证据确凿供词一致。虽直觉有杀人故意,但金融记录清白,与死者无交集。或许我们对前黑道偏见太深。”
“……这是李主任的想法?”
“检察官另有高见?”
“本以为李主任擅长大胆推理……真令人失望。”
他掐灭半截香烟。我望着指间燃烧的烟卷问:“怎样才能不失望?”
“试着把烟真正吸进去。你抽烟还是太表面。”
“这有什么……”
“查案态度也一样。本该让毒烟充满肺叶再吐出,可恨的烟雾却只到口腔。”
“……”
“明白吗?”
“明白。”“……”
“明白我的意思吗?”
“明白。”
“重点不在于快速结案……”
朱检察官突然中断话语,仿佛在等待我接续。寒风卷走烟头积攒的灰烬,我犹豫着冻僵的嘴唇终于翕动。
“……是要精确结案?”
“错。必须残忍地结案。”
他碾碎每个音节般继续道。
“得给那个杀人渣滓求处最高刑期。就算法官当庭驳回量刑建议推翻我逻辑。”
“……”
“在公诉检察官带着案卷走上法庭前,那杂种终究还在我的天平上。我要往另一端放上最重的砝码——这样世界才能勉强平衡。不对吗?”
锐利的黑瞳里翻涌着对杀人者的憎恶。这次耳膜震颤源于不同理由——朱泰善对凶手的愤怒碎片,似乎也会溅落到李吉永之子的我身上。
我强抑颤抖回答:“……您说得对。”
“这是我的职责,而李主任是辅助。去找新突破口。你写的调查书,最终署的是我的名字。况且我绝不相信什么伤害致死。”
“明白。我会继续调查。”
警方耗费数周未果的杀人动机,真能被我找到吗?或许根本不存在。
但若警方像方才的我那样轻信前黑道供词,或许确实遗漏了什么。我将烟头碾灭在银色垃圾桶边缘,跟随朱检察官离开天台。
“检察官。”
走在前方的他在楼梯转角停步回望。
“若真是伤害致死呢?”
“不可能。今天之内改不了想法,提议就作废。说明你能力低于预期。”
“明白。”
他眼中骤然浮现的怀疑或许源于这个问题。但这是我必须确认的底线。
虽然刚才的对话让我失去部分信任,却获得了某种确信——他必定掌握了支持杀人故意的证据。
否则不会设定“今天之内“的期限。
我快步追下楼梯。朱检察官似乎打算徒步下五层,匆忙追赶间终于侧头发问:“如果我是宋课长,您现在会直言想法吗?”
“嗯。”
咽下涌到喉间的叹息。十三岁后世界便对我收容宽容。自从沉入意识深海,包裹我的冰冷暗流不断掠夺体温,朱检察官亦非例外。
回到检察官室,宋课长与卢调查官早已下班。多希望有其他同事在场——唯有这时朱检察官才会稍显温和。
暗叹口气重新梳理卷宗,反复查看警方调取的监控。画面里聚餐结束的受害人踉跄走入暗巷,消失在监控盲区。不久后前黑道成员出现,路灯位置恰好在镜头外。但清晰拍到他持刀追击并捅刺大腿的全过程。
“真能凭刀柄就认出凶器?”
喃喃自语间反复回放监控。朱检察官忙于翻阅文件,纸页沙沙声与我敲击空格键的声响在室内交错。
饿着肚子熬到深夜十一点仍无进展,朱检察官却毫无下班之意。记得他威胁说若今天不能改变想法就会失望。
若此刻拎包起身,他必定质问是否改变观点——而我尚无答案。要么找出线索再走,要么比他更晚离开。
执着于这个尚不知内容的提案理由很简单:若惹恼朱检察官,此前所有人事调动都将白费。更何况我始终渴望被认可。
「他究竟从何处确信存在杀人故意?」第二次翻阅移送书时,突然注意到附在末页的犯罪记录查询表——这是唯一未细看的文件。
前黑道共有十二项前科,多为暴行罪与伤害罪。
翻阅判决书时,第九份记录显示他曾因伤害协助罪获刑——看似普通的罪名下,实则是共同组织成员捅刺大腿致失血性休克死亡的现场经历。
换言之,他亲身知晓大腿刺伤可致死。这必定是朱检察官确信存在杀人故意的依据。
难以置信他竟连非本案的犯罪记录都核查过。
「缜密到令人窒息。」确认完所有判决书已过午夜。我向他汇报:“找到支持推定间接杀人故意的证据了。”
他抬起头。
“被告人曾因协助伤害罪获刑——当时同组织成员捅刺大腿致失血性休克死亡。虽然主犯以伤害致死定罪,但去年大法院已有类似黑道犯罪改判杀人罪的判例。”
“下班吧。虽然过了十二点,算你今天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