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的提案(24)

2026-06-29

  “没有!绝对没扔刀!”

  “作伪证要负刑事责任。好好想想。”

  这毫无根据的威胁让可怜的老人连连摆手:“真没有!”

  “那请李采河主任电话预约时间来做正式笔录。”

  “好、好吧……”

  老人懊悔地望着我鼓囊囊的口袋——那里塞着他收下的烟和暖宝宝。我们拷贝完监控视频离开时,冬日的白雾在唇齿间凝结。

  我仰头长叹,呵出的白气戏剧性地盘旋上升。未等我开口,朱检察官已会意耸肩:“难免的事。”

  “证人宣誓作伪证才算犯罪。”

  “李主任比我懂法?要指教我?”

  “……”

  “怎么样?越来越难尊敬我了吧?”

  “……确实不容易。”

  坦诚的回答让他轻笑出声。第一次见他对我展露笑容,瞬间令我头皮发麻。

  那笑容罕见地松懈了他常年绷紧的怀疑神经。但松弛转瞬即逝,锋利轮廓重新占据他的面容。

  仔细想来,朱泰善始终在怀疑我。能否胜任调查官?能否与他共事?是否值得托付?这些疑虑驱使他不断试探,却似乎永远得不到满足。

  最初是俄裔金某死亡案,第二次是朴老太锥杀案,第三次是太平别墅主人伤害致死案。

  对这个疑心病深入骨的人,这种考验恐怕永无止境。我不再相信他“现在可以信任李主任了“的宣言——那听起来不像对我的认可,倒像对自己无法消除疑虑的勉强说服。

  他说想与我合作办案,恐怕也是同类性质。那些令他难以忍受的疑案。

  “检察官,要委托警方找那辆白自行车吗?”

  “不急。既然出来了就顺道查查。有拍到那辆车的监控吗?”

  “在共享文件夹里。稍等。”

  暖宝宝焐热的手指划开手机调取影像。我截下自行车较清晰的画面。不知是否心理作用,骑车人的轮廓像极了前混混崔振哲。

  朱检察官虽是初访此地,却记得路口对面有家自行车行。他眼力向来毒辣。

  店主一眼认出车型,甚至知道车主是谁:“这车三百多万呢,这一带很少见。我们店承包附近所有自行车维修。”

  “车主是谁?”朱检察官问。

  “太平别墅一楼面馆的老板。那栋楼一层是商铺。”

  太平别墅。

  这个词让我瞬间起鸡皮疙瘩。被害人正是太平别墅业主。把自行车借给前混混的,是别墅租户。拼图突然严丝合缝。

  久违地,我再次体会到这种颤栗——正是这种揭开真相的快感,曾驱使我渴望进入重案组,又让我失去仅存的一切。

  我们绕到商铺后巷避开行人。我仰头对朱检察官说:“太平别墅租户就是教唆犯。”

  “合理。租户教唆杀害房东。现在只要确认三人交集就行。”

  “您的怀疑是对的。这下刑期完全不同了。”

  伤害致死最低三年,冲动杀人判例最高十五年,而教唆杀人法定最低五年,通常至少十五年。前混混与租户精心伪装的戏码,正从朱检察官的怀疑开始土崩瓦解。

  他对我说:“必须怀疑。唯有怀疑,才能接近实体真相。”

  真是久违的表述。实体真相。

  每个调查员都学过:侦查目的不是查明审判所需的犯罪事实,而是揭露实体真相。

  无论与审判是否相关,都要彻查事件原貌。

  虽然人人受此教诲,成为职业调查员后却容易遗忘。但朱检察官仍牢记这个命题。他曾断言我终将不再尊敬他,或许确实如此——但要失去对朱泰善这个人的敬意,恐怕没那么容易。

  “必须告知真相。给被害者家属。”

  朱检察官掏出香烟继续说:“人能分辨真假。若检方警方不揭露内情,谁来告诉遗属真相?若用谎言搪塞,丧亲者将永远被束缚在失去所爱的那一刻,无法继续人生。”

  这次他没递烟给我,而是掏出旧Zippo打火机。看来刚加过油。

  他深深吸入肺部的有毒烟雾,缓缓融入渐暗的天色。

  *厘清案件框架后,追查太平别墅租户与前混混的关联并不困难。两人把伤害致死剧本设计得太完美,反而在其他环节露出破绽——他们显然松懈了。

  比如没采用教唆杀人常用的匿名手机。或许以为即便被捕,只要咬定伤害致死剧本,调查方就会采信。

  事实也确实如此。无论是警方,甚至包括我在内。

  在那个前混混倒霉遇见朱泰善检察官之前,一切尽在掌控。所有人都轻易相信这个有十二次前科的混混会当街冲动杀人。若非朱检察官的怀疑,实体真相可能永远石沉大海。

  但我们没有立即逮捕租户。更准确地说,是做不到。

  虽有通话记录证明联络,却找不到教唆酬金的支付痕迹。也没有通话录音之类证据。

  连宋河那课长也加入讨论,我们在检察厅附属小办公室制定策略。课长放下通话记录说:“既然通话记录确凿,不如直接扣押租户手机做鉴识?”

  “前混混手机鉴识显示他们只用通话沟通,没发过短信或录音。证据都没留存。”

  “真够谨慎。没用匿名手机还这么滴水不漏,不愧是混混出身。”

  “能不能让教唆犯自投罗网?”

  朱检察官轻叩桌面的手指突然停住,翘起腿看我。这次我不得不接话:“去拘留所提审前混混?”“能不能让教唆犯自投罗网?”

  朱检察官轻叩桌面,翘起腿凝视我。这次我不得不接话:“去拘留所提审前混混?”

  “如果崔振哲主动联系租户,或许能拿到铁证。拘留所会面不是会自动录音吗?”

  “确实有不少成功案例。”

  宋河那课长也在苦思对策,但朱检察官只死死盯着我,仿佛期待我能给出正确答案。虽然课长提出其他方案,但因可行性低被否决。最终又轮到我发言。

  我梳理着从警经历,提出一个看似可行的计划:“崔振哲现在以为伤害致死最多判五年。虽然前科十二次,但罪名是伤害致死,模范服刑三年左右就能假释。不知道教唆犯许诺了什么报酬,但应该与五年刑期相匹配。”

  朱检察官用眼神示意继续。我甚至怀疑这个策略早在他预料之中——毕竟他总在对我进行各种测试。

  “但如果他得知可能被控谋杀呢?肯定会惊慌联系租户吧?教唆犯给的报酬相比之下就太微不足道了。”

  课长适时露出赞许的表情:“李主任这主意不错。虽然以大腿刺伤起诉谋杀对检方有风险,但嫌疑人不知道这点。”

  朱检察官爽快点头:“就告诉前混混要按十五年起诉。把李主任找到的最高法院判例也给他看。”

  “租户一定会联系他。”

  “拭目以待。”

  他说这话时眼神锐利,仿佛在说“我倒要看看你有多大本事“。

  *前混混崔某再次被传唤到检察厅。在听到朱检察官开口前,他还一脸轻松。

  “针对混混捅大腿致死的轻判问题,检察厅去年内部下达了指引。要求对混混捅大腿致死案考虑以谋杀罪起诉。”

  虽非正式指引,但确实有过相关讨论。

  “而且从去年开始,一审已有判例,最高法院也维持了谋杀罪判决。”

  朱检察官甚至贴心打印了我搜集的判例递给崔某。我坐在一旁观察他的表情变化——如预期般脸色惨白。

  “将按谋杀罪求刑十五年以上。接下来公诉检察官会联系你。证据已经很充分了。”

  “检察官!谋杀?真不是我干的!”

  “崔振哲,七年前另一个组织成员捅人大腿致死时你也在场。以伤害致死从犯服刑。凭这个案子,检方可以证明你捅大腿时存在未必故意。我们会向法官出示判例。”

  “检察官,我真的只是想吓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