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的提案(8)

2026-06-29

  “啊……走神了。”

  “把通缉名单发你,帮忙录入系统。”

  “好的。”

  几小时数据输入后脖颈僵硬。转动脖子时摸起毫无动静的手机。盯着漆黑屏幕映出的脸,无意识摩挲微温的机身——我手机里存着朱泰善的号码,而荒谬的是,我竟想联系他。

  “凌晨辛苦了“——发这样的信息会显得自然吗?

  犹豫许久还是放下手机。今早不该说那些敬慕之言。或许不说,此刻反倒有勇气发信息。

  *接到朱检察官联络是一周后。自那尴尬的清晨,我再未在丹贤支厅见过他。

  临近八点准备下班时,显示器角落闪烁的内部通讯图标引起注意。以为是加班同事的消息,点开却赫然显示朱泰善三字,惊得整个人弹起——幸好执行科只剩我一人。

  “李主任,我是朱泰善。尸检报告提前送达,现在能上来吗?”

  原以为提交值班报告后任务就结束了。按惯例,这类朝鲜族死亡案件本该分配给朱检察官的专职调查官。

  却传唤仅值过班的我。他必有深意,而我参不透。颤抖的手指敲击键盘:“晚上好检察官。您辛苦了,这就上来。”

  反复斟酌措辞发送后,朱检察官秒回——与咬文嚼字的我不同,他无需字斟句酌:“来512室。”

  抓起外套背包冲上五楼。检察官办公室所在的走廊静得出奇。这个点调查官基本走光了,偶尔有检察官留守。站在512室门前,我仰视门旁并列的姓名牌:检察官朱泰善调查官宋河那调查官金知旭事务官卢善熙敲门后谨慎推开的瞬间,八坪不到的狭小办公室尽收眼底。靠窗的主办公桌两侧是调查官与事务官的座位,各类文件柜像蹲踞的巨兽填满剩余空间。

  正在翻阅文件的朱检察官抬头。其他职员均已下班。久违的他竟露出意外的友善神色——当然也可能是公事公办。作为杀人犯儿子长大的被害妄想,使我难以判断那微笑的真伪。

  他用下巴示意里间。每间检察官办公室配有的小会议室,本是让检察官与调查官单独议事之用。

  “尸检报告和警方移交资料都在里面。先看吧,我马上进来。”

  “好的。”

  低头进入。百叶窗隔绝了视线,意味着他也看不见我。轻呼一口带紧张的气,坐上冰凉的铁椅。

  快速浏览擅长的尸检报告,结论很简单:死因:甲基苯丙胺中毒正如所有参与验尸者的推测,终究是瘾君子吸毒过量致死。

  我细读其他项目,总结出四点:

  1.血液检测出致死量千倍的甲基苯丙胺及微量尼古丁。后者浓度虽高但不足以致命,推测死前曾大量吸烟;2.手臂布满注射针孔,颈部有一处针孔;3.食道刮痕与死因无关,但成因不明;4.无他杀痕迹。

  法医与国立科学搜查研究院一致认定是典型吸毒致死。那么警方的移交意见显而易见:不起诉。

  意味着无需进一步调查或起诉。

  但重读报告时,死者胃内容物中一项发现突然刺入视线:“检出塑料碎片?为什么?”

  苦思不得其解。

  正要看警方意见书时门开了。朱检察官穿着永远整洁的黑西裤白衬衫现身。可能因工作燥热,袖口卷起,领带松垮。

  “这么快看完报告?阅读速度不错。”

  “果然是吸毒致死。”

  “没错。并非他杀。”

  他正要落座却突然停住:“要咖啡吗?”

  “不用。您想喝的话我来泡。”

  “不必。现在让检察官做这种事可不行。”他正要落座却突然停住问道:“要给你倒杯咖啡吗?”

  “不用。您想喝的话我来泡。”

  “不必。现在让检察官给下属倒咖啡可不行。除非是我自愿——没想到李主任这么拘谨。

  ”

  我不知如何回应,嘴唇抿了又松。若非刻意刁难,那就是我被害妄想的毛病又犯了。

  他重重落座,指尖将警方意见书推过来:“死者确认是旅俄韩侨。死亡前一天刚入境,无亲属,滨海边疆区朝鲜族。姓金,以后就叫他朝鲜族金某吧。”

  “好的。所以警方果然以不起诉意见移交?”

  “当然。在丹贤市没有目击者,监控也没拍到。”

  ……样啊。”

  “不觉得奇怪吗?”

  虽觉蹊跷,但想在检察厅当透明人的念头让我保持沉默。直到朱检察官明确征询意见才开口:“确实奇怪。入境仅一天的朝鲜族,怎么完美避开所有监控?丹贤虽是乡下,但外地人理应被拍到。尤其赌场周边。”

  “没错。”

  他像出题老师般点头。虽是赞许,但评判的目光让我神经更加紧绷。

  他摩挲着下巴继续:“我认为朝鲜族金某提前获得了避开监控的行动路线。有人在丹贤接应他。最后被目击是乘机场铁路到首尔站,之后所有摄像头都没拍到,次日凌晨就陈尸丹贤后巷。”

  “推定死亡时间是傍晚六到八点,入境还不到二十四小时。”

  “对,吸毒致死未免太快。结论只能是:此人通过仁川机场安检后,不到一天就搞到致死量的冰毒。但蹊跷的是——死亡时身上没有手机。”

  “没手机怎么联系毒贩?是遗失还是被偷了?”

  朱检察官歪头。我的推测显然与他相左,他立刻提出新观点:“也可能是抛尸者处理了手机。”

  ……算不是谋杀,至少存在抛尸者。您是这个意思?”

  “这才合理。独自吸毒死亡理应带着手机。可警方仍以不起诉意见移交,草草结案。”

  我想起他早前预判警方会不起诉的断言。他补充道:“记住,丹贤警署刑警和其他地方不同。很多人收赌场和梧松建设的贿赂,对小鱼小虾没兴趣。所以吴子贤敢在检察厅撒野还能大摇大摆。”

  想起他与马刑警热络交谈的模样,我脱口而出:“还以为您和刑警们关系不错。”

  “表面功夫罢了,我信不过他们。”

  他拨弄头发的动作带着明显讥诮。那位马刑警恐怕还蒙在鼓里。

  我突然好奇黄课长口中幽默温和的朱检察官,与眼前这个主动要给我泡咖啡的形象哪个更真实。当然,后者确实更接近传闻。

  翻看警方资料时我注意到:“现场有只皮手套?”

  “那天下大雨,可惜没检出DNA。但很干净,像是新掉的。”

  “抛尸者若戴了手套,会粗心到遗落吗?”

  “只有单只。更可能是脱落而非丢弃。”

  “暴雨中慌乱遗落也说得通。”

  “我也这么想,所以单独核验了这只手套。巷子里烟头检出多组DNA,但那些人都有不在场证明,前科清白——这年头罪犯也不会留烟头在现场。”

  “警方已决定不起诉,您传唤我是另有指示?”

  “指示“一词似乎让他皱眉:“说法太生硬了,不愧是警大出身。”

  他靠上椅背自然交叠长腿,凝视我许久才开口:“我想听听警方报告之外的见解。”

  “得先看现场才能有想……能参与调查吗?”

  “你本就是值班验尸官,分内之事。”

  这回答让我呼吸一窒。明知他无意刁难,却总被锋芒所伤。通常这种案子该派给他的专职调查官才对。

  我咬着下唇松开。他声音低沉稳重:“不是要大动干戈。有点小发现就行,只想看你能否提供新视角。”

  “明白了。我会再思考几天向您汇报。”

  “三天。不能再拖。”

  他修长的三根手指划定deadline。收手时开始整理满桌文件:“回去吧,被滞纳者折腾整天也累了。”

  虽听见逐客令,我还是帮忙整理文件。当两人手指在纸堆间险险相触时,我触电般缩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