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驰宇后悔自己好奇,提起了这个话题,道:“抱歉。”
“没事。”莫澄秋道。
他妈妈在念大学时怀孕,当时很慌,不知道该怎么办,一直拖着,等放假回家,被外婆发现的时候,月份已经大了,不太好流产了。她当时那个男朋友很不靠谱,得知她怀孕后直接玩起失踪,不过,她本来就没打算和他结婚。外婆只能让她把小孩生下来,替她抚养,她休学了一年,就继续回去读书了。
她很努力,也很聪明,毕业后留在那座城市工作,据说很忙,不怎么回家。莫澄秋十来岁的时候,听说妈妈结婚了,起初他很为妈妈高兴,以为自己会和其他小孩一样,拥有一个正常的家庭。渐渐才意识到,妈妈结婚意味着她拥有自己的家庭,那个家庭里并不包括他,他甚至从未见过名义上的继父。
中学后,他已经不再期待妈妈回来了。他有外婆、舅舅、舅妈和弟弟,其实过得很幸福。他有时候想,如果妈妈过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那也还不错。
过了几年,发生了一桩当时轰动全国的新闻,某官员贪污落马,潜逃出境时在机场被捕,但他的配偶与子女已经被他安排出国。
当时莫澄秋在家里的电视上看到这则新闻,愣了愣,总觉得这位官员的名字很耳熟。外婆走过来关掉电视,告诉他这是他妈妈的丈夫,神色很严肃地警告他出去不要提起这个人,千万不要同这件事沾上关系。
妈妈是他的第三任妻子,因此结婚时很低调,没有大操大办。外婆当初并不认可女儿的婚姻选择,没有在家乡张扬过,因此小城里也没人知道他和莫澄秋家里的关系。
贪官贪污金额巨大,据说全国各地都有房产豪宅,其中有房子专门存放赃款,打开冰箱里面都是红色纸钞,地板下面藏着金条,一整个房间里都是茅台……拜金的人们乐于谈论这些或真或假的消息,仿佛亲眼所见、亲身享受,仅仅是谈论就能尝到权力和金钱的味道,获得片刻的迷醉。
莫澄秋很听外婆的话,对此闭口不提,那段时间显得格外沉默。等到风波过去,人们找到新的谈资,他和外婆才松下神经。
自从妈妈出国后,他们就彻底失去联系了。莫澄秋不知道她是为了保护他们免受牵连,还是想要在国外开始新的人生,将过往的一切都抛弃。
前前后后十多年的事,即便尽量精简,莫澄秋也说了好一会儿,一个没注意,蛋筒上剩下的冰激凌慢慢融化,滴在了手上。
莫澄秋皱了皱眉,很不喜欢那种黏腻的触感,但又还想吃蛋筒。任驰宇起身道:“扔掉吧,我再去买一个。”
莫澄秋讲得很轻巧,但他听完后心里很不舒服,借着买蛋筒的时机缓了缓,等他回到莫澄秋面前时,已经看起来无恙,问他:“你想见你妈妈吗?我们可以请人查一查。”
“不要。”莫澄秋咬着新蛋筒,忙不迭地摇头,道,“这太尴尬了,如果不是你提起,我其实很少会想起她。这件事更是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说过……连方知都不知道。”
任驰宇用湿巾帮他把手擦干净,然后就拉着他不放了,蹲在他的凳子前,道:“我会一直陪着你的,我们不要分开。”
这街上人来人往的,莫澄秋被他突如其来的表白吓了一跳,左右看看,发现无人侧目,才松了口气。
任驰宇接着道:“你再考虑考虑吧,如果你想留在上海,那我把种植园和工厂转卖了,回上海找工作。”
莫澄秋愣了一下,哑然失笑,问:“找得到工作吗?现在求职竞争很激烈,你年纪……”
任驰宇皱起眉,一副不爱听的样子,莫澄秋连忙把话咽下去,咬了一大口冰激凌,装作无事发生。
任驰宇道:“找不到工作就在家吃软饭,你赚钱养我啊。”
莫澄秋自嘲道:“算了吧,我那点工资,哪里养得起任老板啊。”
任驰宇站起来,顺手拿走了他吃了一半的蛋筒,莫澄秋一脸错愕,任驰宇忍着笑道:“别吃了,一会儿吃不下晚饭了。”
他们回商场,任驰宇终于买够了东西,拉着莫澄秋道:“最后一家店,逛完就结束。”
他进的是一家珠宝店,橱窗中展示的项链、手链、手表璀璨夺目,精美绝伦,莫澄秋被晃了眼,不禁欣赏起来,就听任驰宇对柜姐道:“我们来看婚戒,要男款的对戒。”
“好的。”柜姐问,“想看什么款式呀?经典款还是新款?素圈还是镶钻的?”
任驰宇转头看莫澄秋,问:“想要什么款式呢?”
莫澄秋呆了呆,顾不上欣赏珠宝了,表面镇定道:“……要低调一点的。”
柜姐给他们测量了指围,确定了圈口,就去挑选款式了,莫澄秋压着声音,问任驰宇:“怎么突然买戒指?你……都不提前跟我说一声。”
任驰宇道:“我自作主张,跟你学的呀。”
莫澄秋不说话了,任驰宇连忙又道:“在上海买戒指选择多,也方便,回云南就难买了,对不对?”
“……嗯。”莫澄秋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拥有婚戒,心情很奇妙。有点期待、有点担心上班没法戴,同时也意识到任驰宇永远比他多想一步。
两人眼巴巴地等到柜姐过来,介绍道:“这款铂金素圈最经典,永远不过时,带久了也不会显旧,日常洗手消毒都不碍事的。”
她的话正巧契合了莫澄秋的需求,他们试着戴了一下,莫澄秋便满意道:“就这款吧,挺好的。”
“不是,”任驰宇哭笑不得,道,“要戴一辈子的,你能不能认真点儿选?”
“我很认真啊。”莫澄秋遗憾地摘下戒指,换另外一款试戴。
柜姐抿着嘴忍笑。她看莫澄秋气质沉静,料想他是做案头工作的,又道:“这一款内圈做了弧面处理,更加贴手,非常适合经常握笔的人呢。”
说实话,莫澄秋乍一眼看不出这两款有什么区别,只是觉得适合写字,也很不错。
第三款和前两款都不同,戒圈不是平滑圆弧,而是被切割出数个棱角分明的琢面,充满几何感。柜姐道:“这一款也是我们的热销款,造型独特,很受欢迎。还有旁边这种,同一个系列,是钻面交织的版本。”
戴上戒指后,莫澄秋视线不住地往任驰宇手上落,那双手骨节分明,戒圈卡在无名指指根,棱角锋芒与任驰宇本人很相称。因为切割的方式很特别,白金戒面折射的光线似乎也不同寻常,很抓人,反正莫澄秋一时移不开眼神。
“就这款吧。”莫澄秋又改了主意,笃定道,“这款漂亮。”
任驰宇无奈道:“你怎么见一个爱一个?”
他抓起莫澄秋的手,摸了摸略带棱角的戒面,问他:“会不会硌到手?”
莫澄秋道:“还好吧。”
他平时不戴首饰,即便是圆弧形的戒指,也得适应一阵才能习惯其存在。
柜姐道:“这枚戒指内侧也是打磨过的弧面,其实很平滑很贴手的。其实还有窄版的,戒圈细一点,戴起来舒适度更高。窄版的要不要试试镶钻的?”
莫澄秋手指细长,戴窄版戒指确实显得更加秀气,戒指的一个切割面上镶着亮晶晶的碎钻,任驰宇也道:“这款确实漂亮。”
莫澄秋道:“镶钻的太亮了。”
任驰宇道:“镶钻的好看啊。”
柜姐抿嘴笑笑,道:“其实还有满钻版的,这款镶钻的已经很低调了。”
莫澄秋说什么都不肯再戴满钻的,最后他选了镶钻的窄版,任驰宇要了无钻的原版。他们在店里等了片刻,拿到戒指时,内圈上已经刻下了对方的名字。
第107章
吃完晚饭,他们就回家了。莫澄秋先去洗澡,等任驰宇洗完澡出来,就见他穿着睡衣,坐在床边摆弄装钻戒的小盒子。
盒子包裹得过分精巧,莫澄秋小心地拆开,露出最里面的两个小小的戒指,问任驰宇:“现在可以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