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粒红雨(81)

2026-09-16

  “姑娘……”

  叮咚——

  双开玻璃门打开,走进来一位提着公文包,西装革履的男子。

  关季春赶紧牵着小孩凑上去,卑躬屈膝的:“您是律师吗?律师先生你、你好……我来打官,不……我儿子被警察抓了……”

  男人的头发竖的一丝不苟,他目视前方,一个眼神都没分给他们。

  听洄企图抱住他的大腿拦住他,却被绊倒在地,重重地磕了一下。

  男人无情地越过他们。

  关季春扑通一下跪在昂贵的大理石地板上,大喊道:“先生,我想求你帮我儿子辩护!!”

  西装革履的男人步子没顿,头也没回的进了电梯。

  连续几天,他们跑了好几家律所。

  似乎是得到了业内的某种指示,没有人敢接这个烫手山芋。

  直到一个人的出现。

  他叫,甄少渊。

  当时是这么一个情况。

  因为甄少渊当时正好有时间空闲,又正好他今年手头上的法律援助名额还剩一个。

  所以他就接了。

  接了以后,有朋友劝他别碰这烫手的山芋。

  他不信邪。

  法医鉴定结果显示,死者头部发现钝器击打伤害,导致皮下血肿及颅骨骨折。

  在喉结附近或上方发现一道极深、极细的环形闭合性索沟。

  初步断定死因为机械性窒息,死亡时间为生日趴第二天凌晨两点钟。

  尸体体内的大量精/液来源于柯朝。

  与此同时,案发现场发现了沾血的鱼线卷轴,以及一把斧子。

  由于夜晚下小雨,技术人员只从草丛里提取到了一个模糊的脚印。

  经过官方部门鉴定,鱼线上的血迹来自于苏小静,为致死凶器。

  脚印来源于柯朝。

  案发当天,是柯朝和苏小静的同门师兄吴信的生日。

  吴信家里是做生意的,算个不大不小的少爷,本性/爱玩,当晚便邀请了不少朋友去参加他的生日趴。

  夜晚聚餐地点设在芙城郊区——卡罗纳会所的顶层包厢,距离抛尸地点的路边草丛不到三公里。

  事发路段偏远,没有监控录像。

  也是吴信告诉警方,在聚会当晚。

  大概九点二十分,柯朝同苏小静发生了因为琐事剧烈争吵。

  正正好好的作案动机。

  警署需要这个。

  警方在他们聚餐生日趴的包厢——隔壁的房间里,找到了砸伤苏小静的椅子,并提取到了柯朝的精/液。

  由此可以推理出,两个人吵架,柯朝恼羞成怒,意图强迫苏小静,苏小静反复挣扎,柯朝用椅子腿砸伤苏小静,顺利与其发生关系。

  事后柯朝不解气,将人运到三公里外的路边实施杀害。

  可事实是,案发当晚九点半,柯朝与听洄通话,苏小静也在场,二人感情良好,并且关季春手机里存有当晚听洄与柯朝的语音聊天记录,那里面有苏小静恬静温柔的声音。

  吴信的生日趴开始于八点,他给出的二人吵架的时间证据为九点二十分。

  这是一个关键证据,完全可以证明柯朝在案发当晚并没有与苏小静发生剧烈争吵。

  吴信说谎了。

  甄少渊花了很长一段时间研究案件卷宗,并与柯朝在拘留中心见面。

  他制定了一套相对完整的辩护方案,他要为他做无罪辩护。

  但前期的听证会并不顺利,辩护艰难。

  明明就是一个漏洞百出的案子,为什么会这么艰难。

  在正式开庭的前三天。

  柯朝认罪了。

  嫌疑人已认罪,人证物证俱全。

  屈听洄当时真想冲进警署问他,你知不知道妈妈为了你,遭了多少人的白眼!她给人下跪就为了个给你找律师。

  你怎么能那么轻而易举地就承认没有的事情!明明大家都信你!

  可仔细想想,还是算了。

  万一警署那帮人刑讯逼供呢?

  听洄更想问问柯朝,被抓的这些日子,在里头,吃不吃得饱,他们有没有打你。

  他们去找了苏小静的父母,去求签被害者家属的谅解书。

  甄少渊是柯朝的律师,他只为自己的当事人负责,在所有可能范围之内尽全力为柯朝减刑,纵使这件事在旁人看来有违道德。

  苏小静的家庭条件比柯朝还要糟糕。

  她的家乡来自遥远的宜良州,群山环绕,父母都是纯种地的农民,父亲有严重的肺病,母亲腿脚不好。

  种种种种,如此贫穷,可他们家依旧人丁兴旺,三女一子。

  被害人家属的诉求却十分明确。

  要么杀人偿命,枪毙柯朝,要么,就拿100万赔偿款来保柯朝的命。

  痴心妄想。

  听洄当时是这么想的。

  从很小的时候起,屈听洄就觉醒了某种利己的性格,所谓帮亲不帮理,哪怕是所有人都已经认定柯朝就是杀人犯,哪怕是他们出示了所谓的但漏洞百出的证据,他也坚信哥哥是冤枉的,而所有站在他们对立面的的人,他都恨之入骨!

  特别是在看到苏姐姐的薄棺材两旁,跪着他的两个妹妹和一个比他才高不到半个头的小弟弟,这种想法更为笃定。

  痴心妄想!

  但他也比所有人更渴望找到杀害苏小静的真凶。

  听洄不是吃里扒外,忘恩负义的东西。

  苏小静对他的好,他记着。

  关季春望着眼前的场景,心脏仿佛被割开一道血淋淋的伤口,眼泪不要命地流。

  她听过小静的声音,如今天人两隔,头身分离,她不可能不心疼这个孩子。

  最后,她颤颤巍巍地掏出五万块。

  “你们先拿着,我回去再筹钱……”

  苏妈妈一把夺过现金,一边数着一边犀利地瞪着关季春,骂道。

  “五万块钱!!打发叫花子呢!!我闺女可是这十里八乡唯一的大学生!!我告诉你,就算你个死婆娘卖肾卖肝也得给我凑齐100万!!不然你就等着给你家柯朝收尸吧!”

  很快,到了第一次公审的日子。

  柯朝有罪还是无罪,会根据控辩双方提供的证人证词证据,由陪审团裁决决定,再由法官定罪量刑。

  即使柯朝已经认罪,即使德伦检方对柯朝发起了可能会判处死刑的极端指控。

  但甄少渊依旧坚持为他做无罪辩护,他相信这其中一定有别的蹊跷,柯朝绝对是无辜的。

  甄少渊甄律师,在法庭上思维逻辑缜密,舌战群雄、节节攻破、据理力争。

  首先,便是质疑警方逮捕程序的合法性,他尖锐并坚定地指出警方在逮捕柯朝时,存在非法搜查与扣押的问题,案卷中提到的部分证据是非法获取。

  “并且,在我与我当事人会见沟通时,无意间注意到他的身体表面有明显的、人为殴打造成的淤青,在被衣服遮挡住的皮肤表面更是存在大片的殴打痕迹!”

  “这种大片的殴打损伤痕迹是怎么造成的?难不成是在案发现场被逮捕前遭受了非人的殴打?”

  甄少渊深吸一口气。

  “如果前者的事实被排除,那么这明显不是在合法的羁押监管环境与正常的办案手段下造成,所以完全就是警署的调查员在非法进行刑讯逼供。”

  “众所周知,证据来源的违法性会污染它所产生的证据的合法性,也不一定会具有真实性与可靠性。”

  “所以我当事人在被殴打凌虐的环境条件下所做出的罪供,完全可以作为毒树之果来认定,同时违反了合议国法律程序中米兰达警告的原则规定,根本不能作为定罪的关键!”

  “我已经向刑事法院申请了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并且!警署的审讯人员已经严重违反了合议国宪法第十九修正案中有关法律审讯程序的规定,以及德伦《反酷刑法》的第四十九条规定,我现要求德伦总警署逮捕刑事调查部中本案相关调查员,并赔偿我方当事人的身体精神损失费,当然,这是后话。”

  “此外,发生关系肯定需要二者之间进行身体接触,那为什么在死者尸体上并没有发现被告的指纹?控方指控被告杀人,可作为凶器的斧头上为什么也没有被告的指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