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倒是蛮多,可自从上大学后,家里状况每况愈下,毕业了他又忙着上班挣钱,挨过社会多轮毒打,心气儿早被磨没了,渐渐的,也和老同学们断了联系。
偶尔翻看朋友圈,从前被他瞧不起的,只知道发狠读书的同学,如今都事业有成。
那些和他交情不错的同学,也都陆续继承了家里的生意,过得风生水起。
还有一小部分都结婚生子了,老婆孩子热炕头,幸福又美满。
怎么看,都是他混得最惨,不仅没有女朋友,如今还倒欠一大屁股债,哪好意思上赶着去丢人。
褚然本来想当没看见,可眼角余光一瞥聚会地址。
——澜庭万豪国际大酒店。
卧槽!
褚然暗自吃惊,这可是G市赫赫有名的五星级酒店,不少富商明星都入住过。
这个郑明轩,在他印象中,确实是班里最有钱的那个,家里好像开了间不小的外贸公司,难怪办得起这么大排场的席。
在澜庭万豪办同学宴,这起码得花好几十万吧?
许久没吃过顿像样饭的褚然,不由咽了口口水。
五星级酒店的席面啊,应该会挺好吃的……
他前思后想,还是决定参加。
毕竟,过了这村,以后可就不知道什么才能吃上五星级大餐了。
大不了把自己当个透明人,猫在角落里闷头干饭,干完再偷摸溜走得了。
尽管做了赴席的决定,褚然还是有最后一丝顾虑。
因为,他忽然想起一个人。
江玘越。
对方是高二那年突然转学过来的。
因为跳了两级上的学,那时候的江玘越还没发育,瘦小得很,是同班男同学里最矮的一个,不仅座位在第一排,干什么活动也都在第一排。
褚然记忆里的江玘越,眼底总挂着一对黑眼圈,皮肤是病态的苍白,性格阴沉孤僻,看着就不好相处,属于往人堆里一丢,就能瞬间被淹没的小矮矬子。
和那时候形象帅气出挑、风风火火呼朋唤友的褚然,完全是两个极端。
可就是这么个不起眼的小矮子,却是唯一一个,在学生时代和褚然闹掰的、反目成仇的人。
这个可恨的家伙,当年表面和他称兄道弟,“然哥然哥”的叫得可好听,忠心耿耿地给他抄作业、替他跑腿打饭买零食买饮料,背地里竟然瞒着他,和他暗恋的班花谈起了恋爱!
因为这件事,二人闹得特别难看,得知自己被背刺后,褚然气得把江玘越狠狠揍了一顿。
当时江玘越脸上还带着伤,从地上爬起来后,捂住不停往外流的鼻血,着急想给他解释什么。
可怒气上头的褚然根本不想听,直接指着他鼻子大骂,让他滚远点,不然看见一次揍一次。
接着,俩人就掰了。
没过多久,江玘越忽然转学离开,连声招呼都没打。
至此,二人彻底断联,再无任何联系。
想到这里,褚然心头莫名一跳。
那个江玘越……应该不会参加同学聚会吧?
毕竟他和大家同班不到一年,又没什么存在感,估计班里早就忘记有过这号人了。
再说了,当年对方又瘦又矮,身体还不好,动不动就发烧感冒,凭那小骨架身板,现在撑死了也只能长到一米七出头。
而且据他所知,江玘越家境也差得要命,单亲家庭,他妈一个女人辛辛苦苦拉扯他长大的,上体育课时,江玘越连双正经的好球鞋都买不起,只能穿开胶的杂牌子板鞋。
青少年时期,谁不虚荣好面子?
家境寒酸的江玘越,连手机都没有,电子游戏也没玩过,时下流行的网络信息一概不知,自然成为了被大家隐形孤立的对象。
虽然对方成绩还过得去,但人想混得好,走得远,要么家世好、有关系铺路,要么成绩好、性格好、会来事。
江玘越除了会死读书,要啥没啥,真要见面了,能比他强到哪儿去?
这么一想,褚然又把心塞回了肚子里。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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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我完了
同学聚会当天,褚然穿了件灰色连帽卫衣,水洗蓝的牛仔裤,脚踩一双发黄的旧运动鞋,把存在感降到最低。
他躲在最靠墙角的那桌,把头埋得很低,一心一意对付眼前的烤羊排。
五星级大厨,的确有两把刷子,羊肉被炙烤得刚好,外脆内嫩,焦香裹着肉香,每一口都香到停不下来。
旁人在说什么,他都当没听见,无非就是什么工作啊,经济形势之类的问题,要么就是家长里短,他想插也插不进嘴。
“咦,这不是褚然吗,呦,然哥!好久不见啊哈哈!”
褚然只好尴尬地放下羊排,扯出一个尴尬的笑容,打了一个尴尬的招呼。
当年这人还是个干巴瘦的清爽少年,跟在他屁股后面叫“然哥”,算他的半个跟班。
此刻对方却脸颊圆润,肚皮也将西装衬衫撑得微微隆起,但手腕戴着块百达翡丽的鹦鹉螺,一看就混得风生水起。
“这么多年过去,你怎么还长这样,我都胖了六十斤呢。”
褚然干笑两声,不知道怎么接话了。
“诶,你现在在哪儿高就啊,怎么一直不和我们这帮兄弟联系?”
褚然脸都快笑僵了,窘迫得简直想往地缝钻,“那个……我在一家私企上班,当程序员写代码,不算什么大厂……”
“哦,这样啊,也挺好的。”
或许看出褚然混得不怎么样,一打听,还是个随时会被AI取代的底层程序员,老同学顿时兴致缺缺,敷衍了一句。
“那边在找我呢,先不聊了,回头咱们再联系!”
人一走,褚然便长舒了口气,立马自在多了。
可看着同学们个个红光满面,围着主办宴席的郑明轩聊天,明里暗里奉承,心里又觉得不是滋味。
想当年,他在班里多威风啊,长得帅,又很会打球,还讲义气,这帮人都上赶着和他交朋友。
无论参加大小活动,褚然都是人群里最打眼的那个,可岁月一晃,现在的他,反倒成了最被忽略的那个。
甚至是最被看不起的。
以他为半径,周围一米都是凉飕飕的,畅通无阻,压根没人搭理他。
至于主办这次同学聚会的郑明轩,理所当然被众星捧月般围绕在正中央,有不少同学都不喊他“明轩”,而是十分狗腿地喊“郑总”。
郑明轩则客气地搭腔接话,脸上的笑容始终淡淡的,不过他的目光时不时瞥向门口,迟迟没落座主桌的上席,像是特意在等什么人,表情还有些焦急。
至于刚才那个戴鹦鹉螺的老同学,只能勉强站在他身边陪笑,好歹不用巴结地跟着喊“郑总”,升级到了能喊“明轩”的级别。
这场面讽刺又现实,褚然忽然觉得好笑。
说什么人不分三六九等,全是放屁,有些东西是刻在骨子里的,抹不去的。
上学期间的虚荣,是比谁用的手机更好,谁的衣服更贵,谁比谁长得好看有人气;出了社会后,拼的就是家底、人脉和资产了。
尤其在这种聚会上,谁贫穷谁富贵,一眼就看得出来。
褚然心里郁闷,给自己倒了杯酒,狠狠灌下去。
好歹是万把块一瓶的酒,可不得卖力喝够本了,不然下辈子都不一定能喝上这么好的酒了。
忽然,他目光看到同样坐在对面角落桌的身影,忍不住拧起眉。
褚然想了想,还是小心翼翼凑过去,“霍峥?”
霍峥转头看向他,他五官长得凶悍,左边眉骨还横亘着一道疤,像被刀砍的,看起来更吓人了。
褚然记得霍峥的家境也不错,开安保公司的,业务是专门给那些明星名人,各种大型演唱会做安保工作,表面低调,但真要比较起来,可能不比郑明轩家差。
“有事?”
霍峥转过头,看到褚然那对和他父亲神似无比的下垂眼,目光闪烁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