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班长来收班费,只有祝浔一个人没交。
周围几个同学的目光若有若无地扫过来。
班长是个扎着马尾辫的女孩子,她有些为难地抿了一下嘴唇。
“祝浔,下午班费能带来吗?”
“带不来。”他说。
班长看了他一眼,没有再追问,转身走了。她把收好的班费数了数,低头在名单上祝浔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小小的圈。
上午第二节课下课的时候,班主任把他叫到了走廊里。
“祝浔,我知道你家里有困难,但是大家都交了,你一个人不交实在不合适,毕竟班费是给大家花,我们还是不要搞特殊,你再跟你父母说说吧。”
班主任的语气带着轻微的无奈。
“老师,给我两天时间,我会交上的。”祝浔说。
班主任点了点头,没有再多说什么,转身回了办公室。祝浔站在走廊里,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门框后面,然后转身走回教室。
下午放学,祝浔没回家,去了附近的街道。
之前路过他有看到过一些招兼职的信息。
他走了两条街,在一家小饭馆门口停住了。
玻璃窗上贴着一张手写的红纸:“招洗碗工,每晚六点到十点,日结。”
他推门走进去。饭馆不大,五六张桌子,老板正坐在柜台后面算账,抬头看了他一眼:“吃饭?”
“不是。”祝浔说,“我来问招工的事。”
老板打量了他一下,目光在他的校服上停了一瞬,像在判断年龄:“你多大了?看着还在上学。”
“十四。”祝浔说。
“十四太小了,乖乖回去上学。”
“老板,我真的很缺钱,想挣点生活费,我洗得快,不会给你添麻烦的。”
老板这时才认真打量了他。是一个瘦瘦小小的少年,校服袖口磨出了毛边,鞋头也开胶了,眼神却坚定又成熟,和这个年纪应该有的纯粹全然不同。
“你家里知道你来这儿打工吗?”
“知道。”祝浔说。
老板沉默了一会儿,然后从柜台下面拿出一条围裙扔在台面上:“先试一晚。干不下来的话别硬撑。”
“谢谢老板。”
祝浔伸手接过围裙,低头系上,走进后厨。
后厨不大,灶台上一排锅碗堆着待洗的油污,水槽里的水已经有些凉了。他拧开水龙头,热水冲出来的时候手指被烫了一下,他缩了缩手,又伸回去,把碗碟一只一只地码进水里,开始洗。
十点十分的时候,工作结束,老板从柜台下面数了二十块钱递过来:“明天还来吗?”
“来。”祝浔接过钱,折好塞进校服口袋深处。
他走出饭馆的时候街上的路灯已经亮了。秋天的夜晚风有些凉,他把校服拉链拉到最上面,沿着街道往回走。
回到家时,孙晓华似乎也刚从外面回来。
她听到门响看向祝浔。
“你去哪了?”
“在学校多待了一会儿。”祝浔说,声音很平,“作业有点多。”
孙晓华看了他好几秒。她没有追问,转身往卧室走:“锅里还热着饭,自己去盛。”
“嗯。”说完他还是试探着问了一句,“妈,班里需要交二十块的班费。”
“二十块?这么多?”孙晓华转过身来。
“你们学校怎么又要交钱?上个月不是刚交过什么资料费吗?”她的语气带着那种被生活磨得发脆的焦躁。
“我看你们班主任就是变着法子收钱,这笔钱交上去到底用在哪了谁知道?指不定一半都进了他自己口袋。”
祝浔没有说话。他站在玄关的阴影里,看着母亲的嘴唇一张一合。
“你说说,这种钱交了有什么用?还不是给老师买那点面子上好看的东西?能提高学习成绩才是正事。”
“你爸那个废物也不给我们留点钱,成天就知道鬼混,钱都被他拿去喝酒赌博了……”
孙晓华开始说着他父亲的恶行,祝浔没说话,径直去吃饭。
孙晓华见他不理自己,来了火:“我跟你说话呢?怎么跟你爸一个德行,整天闷声不吭的。”
“我的命真是苦,怎么会这么倒霉,跟了你爸就没过过一天好日子……你爸这么对我就算了,你是我亲儿子,我身上掉下来的肉,为什么你也不理解妈妈……”
祝浔吃完饭,把碗洗了才转头看她:“妈,不用交班费也没事,别焦虑了。”
孙晓华听到他的话愣了一下,然后看着他走进卧室锁了门。
祝浔疲惫地躺在床上,他能听到孙晓华在客厅里又念叨了几句,然后她走进自己房间,关上了门。
世界终于安静了。
他把被子蒙过头顶,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似乎只有这样他才能汲取一点安全感。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听见外面传来一声极轻的叹息,然后是孙晓华房间门锁转动的声响。他没有动。又过了一会儿,脚步声来到他的床边,孙晓华弯腰在他枕头边放了什么东西,然后又走了出去。
整间屋子彻底安静下来后,祝浔睁开了眼睛,他的手指摸索了一下枕边,是两张十块的纸币。
祝浔似乎觉得纸币有些发烫,把手收了回来,再将被子重新盖过头顶。
几秒后,屋内传来压抑着的呜咽声。
第二天他出门的时候,孙晓华并不在,餐桌上摆着一碗已经凉掉的面条,祝浔吃了面条,把二十块钱放在了桌上,然后起身去上学。
上课前,祝浔如约交掉了班费。
之后祝浔每天的生活被切割成几块:上课、放学、洗碗、回家、睡觉。他习惯了这种充实的生活节奏。
第25章 窗台上的茉莉花
祝浔洗了一个月碗之后,陈老板开始让他帮着切点葱花、剥蒜、偶尔在高峰期帮着端菜。老板会适当给他加一点辛苦费。
这天工作结束,老板给他结了账。
“爸,我画完了,你看一下。”
那是一个少年的声音,听着比祝浔大一两岁,带着一种青少年的活泼的语调。
老板把儿子的画接过来看了一会儿,祝浔也偏头看向画纸。
那幅画画的是饭店窗台上的那盆茉莉。
茉莉花画得很细致,花瓣的层次用铅笔轻轻扫了几遍,花蕊的位置留了一小片空白,像还没有完全想好该怎么落笔。窗台的边缘画得有些犹豫,线条重复描了好几次,显得略有些凌乱。
老板看了几秒,把画纸递回给那个少年:“花瓣画得不错,窗台线条有点脏了,下回注意。”
少年接过来,看了看自己的画,点了点头:“那我再改改。”
他抱着画纸转身往柜台后面去了。
祝浔把视线收回来,把叠好的围裙放回架子上。他走出饭馆的时候在门口停了一下,偏头看了一眼窗台上那盆茉莉,然后离开了。
或许人总要做点喜欢的事才能证明自己还活着。
第二天下午放学他没有直接去饭馆,而是先绕到了学校附近那家文具店。他在店门口站了一会儿,透过玻璃橱窗看见里面摆着一排素描本和铅笔。
他低头摸了摸口袋,还好这段日子攒了些钱。
他推门走进去,在货架前面站了很久,最后挑了一支最便宜的2B铅笔和一个巴掌大小的速写本,加起来四块五。他攥着那支笔和那个本子走出文具店的时候,阳光正从西边斜斜地照过来,把他手里的速写本封面照得微微发亮。
那晚,祝浔下班后就躲在自己的房间里,学着课本上的插画涂涂写写。
开始是一根线条,一个几何图形,后来是一根铅笔,一块橡皮,一片树叶,接着是风景、人物、动物。
在笔尖接触到纸张,用画笔描绘出他的世界时,他才能感觉到自己的血液是热的,他这个人是鲜活的。
冬天来的很快,转眼祝浔也十五岁了。
饭店的生意比往常好了很多,祝浔洗完最后一摞碗的时候已经过了十点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