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了吧,这就是我独自一人时,玩世的喜感。不过上面属于长篇的,还有短篇的。1991年10月19日我有《新版三十三不亦快哉》,可以略见我雅人深致、怡然自得的奇趣:
其一:徐复观遗言以未谒孔陵(该是孔林之误)为恨,我却以挖掘孔林为愿。掘孔子之墓,探幽发隐,不亦快哉!
其一:关云长被砍头后,“身”埋在当阳、“首”埋在洛阳。身首异处,美中不足。他有“还吾头来”之哀呼,我携其头就其首,以全其躯,功德在焉!关老爷有恩必报,必向我还人情,我说:“到台湾显显灵吧!你看台湾人把你这忠肝义胆之人当成财神‘恩主公’来供了,多可恶呀!”由关老爷教训教训愚民,不亦快哉!
其一:胡适一辈子受他可恶老婆江冬秀的气,死后还埋在一起。把他们给分开埋,胡适将感拜我于地下。不亦快哉!
其一:雷震生前自设南港墓园,旁有生圹,宋英说她死后将与之偕葬。——把宋英调包,换成小老婆,雷震亦将感拜我于地下。不亦快哉!
其一:将江冬秀、宋英等一干恶妇,埋在一起,悬匾如《儒林外史》式大书“死得好!”不亦快哉!
其一:看蒋家三代一死二死三死,不亦快哉!
其一:请出伍子胥,代鞭蒋介石、蒋经国之尸。不亦快哉!
其一:分别对慈湖、大溪父子“陵寝”正门小便一泡,口口念念“卵叫你呷”一句,心想你死我活,不亦快哉!
其一:大便时改唱伪国歌:“三民主义,伊党所宗,以祸民国,以进马桶……”不亦快哉!
其一:大便时看《蒋总统集》《李登辉文告》,以臭制臭,不亦快哉!
其一:从来拒绝去“中正纪念堂”,等他年爆破后再去,不亦快哉!
其一:看口吃人相骂,不亦快哉!
其一:看明星掉书袋,大谈文化,不亦快哉!
其一:看离停经期不远之明星大做月经棉广告,不亦快哉!
其一:关起电视,从凤飞飞到白冰冰,所有土蛋,都去他的蛋,不亦快哉!
其一:得知户籍资料中,胡瓜是上海人、金素梅是安徽人,荒谬好笑,不亦快哉!
其一:把土蛋杨丽花干脆变性为男,不亦快哉!
其一:看蜜蜂追人,倾巢而出,不亦快哉!
其一:看陆小芬穿帮秀照片,脱奶而出,不亦快哉!
其一:看议会打架,国骂台骂,脱口而出,不亦快哉!
其一:看没去过大陆一步的黄昆辉主持大陆政策,说起话来眉飞眼窜,怪相毕露,如趁机上去,给他一个嘴巴子,不亦快哉!
其一:没考过一天试的孔德成主持考试院,在他道貌岸然时也给他一个嘴巴子,不亦快哉!
其一:在沈剑虹演讲时、庄亨岱指挥时,一把抓下他们假发,不亦快哉!
其一:看懦夫教授们成群结队反对起“刑法”100条,不亦快哉!(我们单枪匹马打国民党时,比“刑法”100条严重的“惩治叛乱条例”横行时,他们在哪里?)
其一:看懦夫教授诉说警察凶相,边说边哭,不亦快哉!
其一:看考生最后一堂考完出场,买红豆冰棒一根,边走边吃,不亦快哉!
其一:看和尚发怒,不亦快哉!
其一:看神父还俗,不亦快哉!
其一:听日本人说英语,把National说成“那新那鲁”,不亦快哉!
其一:使小气鬼破财,不亦快哉!
其一:在假日玉市看土蛋玩假玉,不亦快哉!
其一:鬼月买房,连鬼都怕你,不亦快哉!
其一:太太小屯,儿子戡戡,别人下海,我们上山;太太小屯,女儿谌谌,上山以后,旁若无人。不亦快哉!(这一条,是1998年新换的。)
在文星时,陶运猷写了一副中堂送我,中有一句说我“敢违世俗表天真”,他这句诗写得很传神,我的为人,的确如此。“表天真”并不是装小孩、显幼稚,而是真正基于真知和真诚的率性表述,这种表述容或夸大,但非扯谎,也非虚伪,反倒非常“性格巨星”。正因为我自己雅好此道,所以人物中我偏好“性格巨星”式,像东方朔、像李赘、像金圣叹、像汪中、像狄阿杰尼斯(Diogenes)、像伏尔泰、像斯威夫特(Swift)、像萧伯纳、像巴顿将军(Gcn. George Patton),我喜欢他们的锋利和那股表现锋利的激情。在党外时代,我帮黄石城出资的《深耕》写一篇东西,他们给我四千块稿费,我马上叫来人找到黄石城说:“笑话,只给四千,拿三万来。”黄石城果然给了我三万元,可是我把这钱转给林正杰当竞选经费了。这就是我“敢违世俗表天真”的动作,态度嘛,不够好,且有“流气”,但极有效,因为别人怕我,所以大家反倒少麻烦。最有名的一件是我为死友小苏(苏荣泉)讨保险理赔的事。小苏跟我多年,搞出版,与国民党斗争,他和黄菊文是第一线人物,功劳仅次于菊文。他跟我多年后,感到自己还年轻,出版业前途黯淡,乃改行去高雄帮“金主”做放债收息生意,方法是把现金借给拿不动产银行以外“第二胎”抵押借款的人。不料一次借给了一批流氓,流氓想耍赖,把他绑去,强迫他涂销“第二胎”设定,他死也不肯,他说如此“金主”将不再相信他,他宁死不受威胁,折腾了一天一夜,流氓们无奈把他放了,可是他心生恐惧,乃去保险公司保生命险。为了炫耀身价,他保了八家,总额高达两亿三千七百九十万元,但保后不久,他即在泰北旅游时被枪杀。他的家属向保险公司交涉四个月,保险公司以静待调查为由,迟不肯赔,并且显然有耍赖迹象。他的家属求助于我,我查出八家公司联手拒赔,是由国泰人寿带队的,我乃先找美商背景的两家——安泰人寿和南山人寿,使出浑身“流气”,予以分化、予以摆平。其中南山人寿最逗,他们经理说:“要打官司,我们可以打赢,可是我们不要跟你李先生打,我们愿意赔了算了。”这时国泰人寿态度蛮横,硬带头不肯就范。我乃写信给国民党伪财政部长林振国、伪保险司长陈冲分别警告,根据“保险法”第34条,赔偿金额“保险人应于约定期限内给付之;无约定者,应于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给付之”。简单地说,人一死,十五天内就该给钱。“保险法”是所有保险业务的母法,就法律的位阶来说,就像“宪法”一样崇高,保险公司不能以“调查中”为托词,以“逾期部分会付利息”为借口,拖延赔偿。如果赔错了,可以以诈领保险金告我,但不能不先赔。而今天国泰人寿如此蛮横,显系你们保险司包庇所致。我的信当然理直气壮,“财政部”怕了,给了国泰压力;国泰软了,遂照赔,国泰一赔,其他五家(“中国”、“全美”、“三商”、“国华”、“兴农”)也就投降了。于是全部花了一个月零五天(其中还包括过了一个旧年),两亿三千七百九十万元,全部代小苏家属要到。其中有趣的一个插曲是,我调查保险司涉嫌包庇时,不知司长名字,经查出是“陈冲”后,我在桌上写上“找陈冲”字样。我太太小屯“偷”看到了,笑问我:“你找电影明星‘陈冲’干什么?”原来她把女明星陈冲给想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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