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快意恩仇录(54)

2025-10-10 评论

我跟这位上海籍的年轻女人“私通”,是我生平与有夫之妇两次“私通”的一次,这种“奸夫”身份,我只做过两次,并且只有两次。最重要的一点是,两次对象的丈夫我都不认识,以我的道德标准,我不会跟朋友的老婆有任何不够朋友的事,这也就是柏杨栽诬我与他太太有染而令我愤怒的原因,因为绝无此事!你柏杨自己要做王八,随你的便,但乱认“奸夫”却不可以,尤其认到无辜者你的恩人头上,更不可以。但是,如果“私通”对象的丈夫我根本不认识,我就没有任何道德上的故障。此外,还有一个假设性的条件,就是对象的丈夫我固然不认识,但“私通”如果有利用权势伤害别人或影响公众利益之处,我也不会做。法国哲人卢梭、美国哲人富兰克林、英国哲人罗素,都是有名的风流人物,但他们只见高情雅致,不见绯闻丑闻,为什么?就为的是他们并没利用权势伤害别人或影响公众权益,他们从不会付什么“遮羞费”,因为女人以和他们上床为荣,两情相悦、自由恋爱,又何羞之有?所以,这种身份的当事人,他们上床下床的行为,都是“个人行为”都是“私人行为”,但是,涉及利用权势伤害别人或影响公众权益,则就不然。齐庄公“私通”通出政变、蒋经国“私通”通出孽种……政治人物大权在握,牵一发而动全身,这种当事人的身份,“私通”可就不那么简单了。大权在握的人,不把属严加管束,轻则以公帑付遮羞、奉公产以赠一人;重则串联起生殖器关系的王朝,天下不归于智囊而归于肾囊,则也就离败亡不远。当然他们的败亡不足惜,但是百姓何辜,受了他们大头之害以后,何能再受他们小头之害?所以,揭发他们“个人行为”、“私人行为”的障眼法,挖出绯闻丑闻,也是我义不容辞的事。要知凡属可受公评的事,就绝非“个人行为”或“私人行为”,不要给他们骗了。我个人庆幸自己一生非此等政治人物,所以坦然“进出”别人老婆,亦一快也!

这时正值我在《文星》发动扒粪运动——扒高等教育的粪。其中辅仁大学黑暗部分,由孙智燊、孟绝子主其事。孙智燊与我台大同届,他是外文系出身的,为人神经、说话痛快,有一天跟我说:“李敖,你研究娼妓这种社会问题,不要老是纸上谈兵了,我带你去亲自考察考察,走,我带你去江山楼、宝斗里。”我说:“对娼妓问题,我一直采纸上谈兵的研究方法,我做预官八期排长,考察过好多好多妓院,可是从来没上过床。我第一次跟妓女发生关系还是我退伍回来在‘四席小屋’时代,那次跟李善培、黎鸿飞一起去的。”孙智燊说:“我说考察,不是去打炮,你打炮过,可是我带你去‘吹喇叭’,你被吹过吗?”我说:“女朋友给吹过,可是她们的技术不够专业,吹不出来。”张智燊说:“我带你去,有一家有个女孩子,长得像张丽珍,吹起来功夫一流。你没有这种经验,还谈什么娼妓问题,走,我带你去!”我被他说动了,又好奇,决定一试。到了那家妓院,一进门,坐了几个妓女在等客人,其中我一眼就看到那“像张丽珍”的女孩子,真是标致得很。孙智燊到她身边说了一句话,她点点头,就请我到一间小房,她要我躺下,为我解开裤子,我就“克林顿”起来了。孙智燊所言不虚,她真是功夫一流,欲擒故纵、将往复旋、疾徐随意、左右逢源,身无长物而能用人之长者,除了她还有谁呢?这位“假张丽珍”面孔冷清,不以浓妆艳丽拉客,自有其在陋巷中生存之道。事毕以后,我望着她冷清的表情,内心实感不安,并且不无罪恶感,我另送了一点小费给她,就出来了。这是我一生中唯一一次让人诉之以吹,并且那样成效非凡的一吹,后来又是给女朋友做“品箫级”的处理了。“品箫”和“吹箫”是不同的层级,专业毕竟是专业,“良家妇女”是不能跟专业比的。

我在1964年5月1日改租水源路19号之8“水源大楼”三楼,在“君子行”买东西时,认识了“H”,人或以为胡茵梦是李敖的女人中最漂亮的,非也,“H”才是最漂亮的。我初次见她是在台大校园,她坐三轮车跟未婚夫(?)路过,我看到她,心想怎么会有这样漂亮的女人!谁想到三四年后,这漂亮女人竟跟我上了床!1964年8月到10月间,我有部分情书给她,可见两人关系:

亲爱的“H”:

什么时候来看我?我让你看看什么是真的男人。

别以为你碰到或踢开的那些男人是男人,他们全不是,他们只不过是“雄性的动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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