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戏剧学(31)

2025-10-10 评论

戏剧没有具体情景和具体动作就无法体现,而具体情景和具体动作本身也构不成戏剧。基本情调在一系列情景和动作中存活,而这些情景和动作又必须以基本情调为灵魂。这就是“情”与“味”的辩证关系。

衡其地位,基本情调即“味”处于中心,“别情”、“随情”为它服务。所以《舞论》中有一个形象的比喻,说正如王者有许多臣仆围绕,“味”被“别情”、“随情”、“不定的情”围绕着。“别情”、“随情”如也相对地有一些共性的禀赋,那么,它们除了围绕“味”之外也会被别的东西所围绕,被那些更其散逸的“不定的情”围绕,即它们还要去统制和驾驭偶发性更强的那些因素。具体说来,在“滑稽”这一基本情调的王国里,散漫、贪睡属于“不定的情”,它们可以为表现“滑稽”之“味”服务,也可以为表现别的“味”服务,与“滑稽”的“别情”“不正常的衣服”之类相比,更缺乏固定性,这就需要由比它们稳定一些、较能直捷地体现“滑稽”一些的“别情”来统制它们,最终目的还是归附于“滑稽”。

《舞论》非常生动地阐述这种现象:“另一些成为地方官的情(别情与随情)由于有〔优越〕品质,不定的情就依附于它们,成为随从。”地方官是为王者服务的,这一来,就成就了一个以基本情调——“味”为中心的戏剧艺术天地。

这里终于冒出来一个颇有争论的问题:在《舞论》作者看来,究竟是“味出于情”,还是“情出于味”?

《舞论》文本中颇有一些矛盾。例如第六章第三十五节说:“只见味出于情而不见情出于味”,同章第三十九节却说:“味是根,一切情由它们而建立”,第七章第七节又有“情由味而生”的说法。

据本书英译者说,早有人批驳过《舞论》的“味出于情”的说法。事实上,我们从上面的分析介绍可以看出,《舞论》对于“味”、“情”关系的实际看法是比较辩证的,想用“谁出于谁”这样一个问题去归纳十分困难。“味”得之于对“情”的归纳分类,又只能在“别情”、“随情”中体现出来,此可谓“味出于情”;但同时,“别情”、“随情”又听命于“味”,为了“味”而现身行事的,此可谓“情出于味”。

在现代戏剧中,戏剧的基本情调和一系列具体的情景、动作,究竟谁出之于谁?为前者出后者,从后者出前者——就是这样互出互存的关系,不存在第一性、第二性的序列。面对着一个复杂的关系企图寻求一个十分简捷的答案是不明智的。

总之,《舞论》通过对特殊的美学概念“味”和“情”的论述,展示了古代印度戏剧学家心目中戏剧表现内容的过程。

首先,在他们看来,追求各种基本情调,是戏剧创作的重要任务,基本情调明确了,戏剧才能对症下药地发挥社会作用(如上引给什么样的情况“赋予”或“施予”什么)。

其次,基本情调不应架空虚设,而必须让它们有具体的、各别的体现,而这种体现又以送达到观众、产生感应效果方为圆满;再次,一切具体的、各别的戏剧情景和戏剧动作,必须围绕着基本情调,配合和表现包含着共同性的基本情调。

三、舞台表演程式

在《舞论》所阐述的戏剧创作过程中,“味”是标帜,而体现,特别是“随情表演”,是作者最为关注的所在。《舞论》既然要求以“味”统制全局,于是,对“味”的规范化划分也就流泽通盘,在表演上则衍化为程式化。

了解一下古代印度的戏剧家从戏剧基本情调到表演的一系列刻板而又琳琅满目的规定是很有意思的。

这是一个叠床架屋式的庞大结构。不妨尝鼎一脔。

戏剧共有八种基本情调,而其中最根本的是四种:艳情、暴戾、英勇、厌恶。但是,艳情之中可以产生滑稽,暴戾之中可以产生悲悯,英勇之中可以产生奇异,恐怖之中可以产生厌恶,于是一共有八种。如果要用色彩来表现这些情调,那么:

艳情是绿色,滑稽是白色,悲悯是灰色,暴戾是红色,英勇是橙色,恐怖是黑色,厌恶是蓝色,奇异是黄色。

先分解“艳情”这一基本戏剧情调。“艳情”产生于常情欢乐,以男女为因,以青春为本。

“艳情”的定义:富有幸福,与所爱相依,享受季节与花环,与男女有关。

“艳情”的组成:欢爱、相思。

“艳情”的具体体现:在特定的季节、妆饰中,与所爱的人在优美的住宅中享受欢乐;在花园中与情人一同游戏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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