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问我经常听什么音乐,我说我与摇滚同时成长,猫王只比我大一岁,所以多半仍在听50和60年代摇滚、传统蓝调、reggae、民歌、乡村。他说他什么都听,然后提了几位同他合作过的乐手,像Lou Reed,Patti Smith,Peter Stampfel,Iggy Pop,甚至于搞古典音乐的Leonard Bernstein。他说他至今仍欣赏最早与他合作的前卫摇滚祖师Captain Beefheart。我只能惭愧地向他坦白,我从来没有听过。
卢卡斯念完耶鲁就去了台湾,帮他父亲做事。在台北,他组织了一个乐团,经常在“艾迪亚”演唱。他还记得当时在那里唱过歌的几个人,一个是胡因梦,一个是“Stan”(我猜是赖声川),并托我问候他们二人(胡和Stan,听见没有?)。我告诉他胡因梦不久前写过自传,提到她早期的外国男友名字是Dan,不是Gary。他微笑不语。
他给了我几张光盘(其中一些国语老歌是由新加坡电视歌星张玉华[Celest Chong]主唱),和厚厚一叠关于他的作品、演出、评论的资料,总共有五十多页,这里当然无法列举,但只需提几个经常出现的字眼,即可看出同行内行对这位乐手的评价:原创性、一流吉他手、天才、杰作、怪才……
我问他对台湾的印象,他说非常好,只是有一次在台北一家叫做Scarecrow的酒吧演唱,台下打架,有个小子的手指给人切断了。他觉得不能再这么混下去,才回美国。
再次见面,我送了他几卷录音带,建议他再选几首改编,像什么《拷红》《东山一把青》《何日君再来》《醉在你的怀中》《叹十声》《未识绮罗香》……还建议他先听《秃子溺坑》。稍微解释了一下歌词之后,还给他唱了头两句,“扁豆子花开麦梢子黄唷,哎唷……手指着媒人骂一场唷,哎唷……”卢卡斯大笑。
他8月底前往欧洲十几个大城巡回演出。临分手,我问他在不在意称他为一代歌后和一代妖姬的“门徒”,卢卡斯微微一笑,“这是我的荣幸。”
2001
——从昨日之古到今日之酷
固然每个世代都有其独特的流行式样(中年人不妨去回看你们的老照片),甚至于每隔一阵就会又出现一种时髦打扮,但以近百年来西方时装游戏来看,无论出现过多少风靡一时的款式,在此万紫千红的舞台上,一直存在着那么几个角色,上场时几乎默默无闻,但久而久之,它们在掌声之中走到了台前,而成为时装明星。
牛仔裤人人皆知,且几乎人人皆穿,所以,让我们现在来赞美帆布球鞋。
帆布球鞋,尤其是我的老朋友Converse All Star绝对是大明星,绝对有资格算是时装经典。就是说,那种禁得起时间的考验,流俗的火炼,市场的淘汰,不受任何时代风气影响而永不过时的装扮——经典/classic。
中文“帆布球(胶)鞋”是英文通称sneakers的直译,即一双由帆布鞋面和橡胶鞋底制成的运动鞋。
我第一双帆布球鞋是上个世纪50年代初在台北买的“回力”牌。等我60年代初在洛杉矶有了Converse All Star之后,才发现我穿了几乎十年的仿造。
帆布球鞋的历史悠久,太早的只能作为美谈。远在16世纪,英王亨利八世即穿上了一双“毡面鞋”去打网球。其近代史比较可靠,就是19世纪上流社会绅男仕女在打草地网球、板球和槌球的时候,脚上穿的是帆布面胶底鞋。
问题是,天然橡胶有它的特性,热天软起来太软,冷天硬起来易裂。
是美国发明家Charles Goodyear(固特异)在1839年发明了“橡胶硫化处理程序”,使天然橡胶硬化,才为帆布胶鞋(及自行车胎和之后的汽车轮胎)走入现代世界开辟了一条大路,以至于到了19世纪末,6毛美金一双的帆布胶鞋已在市面上出现。
不过,今天畅销全球的Goodyear Tires与他无关,公司只是利用他的大名。而发明家本人则下场悲惨,他的专利一再被人抄袭盗用,贫困而终。你可以说他是今日世界各地仿冒盗版、知识产权遭受侵犯的早期受害人。
模特儿Jackie Han,本书摄影师次女,特许使用
Sneakers/帆布胶鞋穿起来舒适方便,走起来轻快无声,这就难怪它不但在贵族式球类运动圈子中流行,还意外地吸引了其他两路人马。英国狱卒(外号sneaks,偷偷摸摸者)在监探罪犯时穿它,美国小偷(外号sneak thieves,窃贼)作案时也穿它。帆布胶鞋通吃了黑白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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