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天下(70)

2025-10-10 评论

    袁春梅说,军法处长阁下,你说陈九川不是擦枪走火,又有什么证据?
    陈汉林愣了一下,马上说,陈九川作为一个身经数战的军人,擦枪走火,于理不通。
    袁春梅说,别说身经数战,就是身经百战,擦枪走火也并非可以杜绝,这是稍微有点战争常识的人都能想象的。请问阁下,是否有人看见陈九川瞄准李万方开枪?部队训练间隙擦枪保养装备是规定的科目,而李万方出现在事发地点是偶然的个人行为。事故发生后,我方和友军都派人勘察过现场,存有以下疑点,第一,陈九川是淮上支队著名的神枪手,我军和友军对此都十分清楚,陈九川擦枪处离事发地点不到一百公尺,在那样的距离上,若是蓄意谋杀,以陈九川的枪法,命中目标的致命处,绝无问题,而事实是李万方腿部中弹后,伤势并不重,因此他一边观察一边后退,在后退中不慎绊倒,后脑触地,脑浆迸裂而亡。所以说,李万方事实上是中弹后摔死的,而不是中弹直接毙命。疑点之二,按照训练科目计划,李万方作为友军教员,其当天职责是评判淮上支队学员的图上作业,这项工作应在室内进行。而李万方却出现在我淮上支队三团的电台室山墙下,这里是机要重地,不但友军,即使本部军官,未经许可也不得接近,李万方作为国军军官,应该不缺乏这方面的常识。我们不禁要问,李万方为何在他不该出现的时候不该出现的地点出现了,为何在明知误伤的前提下仓促后退?请各位法官和陪审团明鉴。
    陈汉林说,袁女士,你说李万方违规接近贵部的机要重地,是不是说,陈九川开枪是执行公务?
    袁春梅顿了一下,马上判断出这是一个陷阱。袁春梅微微一笑说,我再强调一次,陈九川开枪是偶然走火,李万方中弹是偶然事故。导致李万方毙命的,是因为李万方急于离开事发现场,因而导致绊倒致命。
    杨邑忍不住了,一拍桌子说,一派胡言!你说李万方是因为急于离开事发现场才摔死的,你有什么证据?事发后两家医务人员都勘察了现场,李万方是因为流血过多导致死亡。
    袁春梅说,杨长官,两家医务人员都非法医,因此他们的结论不足以作为法庭凭证。
    杨邑冷冷地看着袁春梅,眼睛里寒光四射,愤然道,死无对证,你的一面之词断然不能服众。
    袁春梅说,为了慎重起见,我们请了著名的江淮大律师左至右,亲自勘察了现场,现场遗有李万方最后的行动痕迹和血迹,判明他是在后退中摔倒致命的,要不要请左至右大律师到庭?
    杨邑懵了,扭头看了看郭得树。郭得树有点心虚,他也搞不清楚李万方那天到底为什么会出现在淮上支队三团的电台室附近。倘若被淮上支队抓住把柄,摸鱼摸出个五更蛇来,麻烦就惹大了。郭得树说,袁女士,说一千,道一万,李万方是不能开口说话了,你说陈九川是擦枪走火,我们至少得听他当面陈述吧?
    袁春梅说,按说这是应该的,可是,陈九川他遇到了另外的情况……
    袁春梅的话还没有说完,郭得树就冷笑着把她的话打断了,什么叫另外的情况?畏罪潜逃!如果不是有罪,他逃什么?
    郭得树这样一说,会场的气氛就急转直下。
    听着会场交头接耳议论纷纷,袁春梅心里一阵轻松,她知道,她的欲擒故纵的战术奏效了,她就是要让他们议论,让他们怀疑,让他们愤怒,然后,一出好戏就要上场了。
    袁春梅故作为难地说,法官大人,陪审团的女士们先生们,记者团的女士们先生们,请允许我再进行一次辩解。陈九川是淮上支队一名连长不错,但是他只有十七岁,可以说还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孩子。经历了这么大的变故,他已经高度紧张。我们不希望把一个孩子放在如此残酷的判决中,即便是有罪,我们也希望以另外的方式处置。
    这时候,不仅郭得树,连杨邑都觉得找到了救命稻草,峰回路转了。杨邑说,岂有此理,哪有当事人逍遥法外的道理,一定要缉拿逃犯归案,公开审判,以命偿命。
    郭得树说,袁女士,贵部如果姑息养奸,放走了凶犯陈九川,那我们就没有什么好谈的了。破坏统一战线的罪名,我部是不会承担的。
    人群里有人喊,好汉做事好汉当,他能开枪杀人,为什么不能接受审判,畏罪潜逃,罪上加罪!
    就在这一片嚷嚷声中,一个国军军官神色慌张地冲进会场,趴在杨邑的耳边低声嘀咕了一阵,杨邑的表情由困惑到愕然,到慌张,再到愤怒。杨邑侧过身子,同郭得树交头接耳了一番,郭得树更是大惊失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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