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见项维森了。
一张熟悉的、他朝思暮想了三十年的脸。眉毛还是那个弧度,鼻梁还是那么挺,下巴上有一点点没刮干净的胡茬。大概是因为周末的缘故,他的头发乱蓬蓬的,一副刚睡醒还懒得清醒的样子。
包包的脸“唰”地红到了耳根。他的眼睛变成了两颗桃心,嘴巴微微张开,差点没兜住口水。整个人僵在原地,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放,心脏跳得像是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两只手在裙子前面羞涩地绞来绞去。
然后他开口了——掐着嗓子,用他能发出的最细、最甜、最像女孩子的声音:
“老公,你好!我是老婆!”
说完他自己都傻了。
比的天呐!台词不是这样的!!!
项维森扶着门,面无表情地把他从上到下打量了一遍。
沉默了两秒钟。
然后——
“砰。”
门在他面前毫不留情地关上了。
第2章 包包来喽~
包包慌了。
他设想过一百个糟糕的场景,可眼前这扇紧闭的门却偏偏成为了第一百零一个可能性。
太不像话了!
有不满就说出来,有脾气就发出来,有什么不懂的问他不就好了,把人关在外面算什么呢?
包包越想越气,越气越委屈。要知道,他当比的时候,项维森可是很宠他的。每天出门前要揉三遍耳朵,回家第一件事就是蹲下来抱他,就算包包赖在草地上不肯走,项维森也只是板着脸做做样子,走两步就回头,假装捡了根树枝朝他晃一晃,等包包颠颠儿地跑过去,他又弯下腰把包包搂进怀里揉个没完,从来没真走过呀!
怎么眼下自己变成人了,地位反倒一落千丈了呢?
这不公平!!
包包怒了。他抬起手“咚咚咚”地砸门,砸了三下觉得不过瘾,力度也不太对——手好疼。他皱皱眉头,干脆屈起手指,用以前刨沙发垫子、扒卧室门缝的弧度开始节奏分明地挠起门来。
“滋啦——滋啦——”
不理我是吧?我挠!
把我关在门外是吧?我挠!
认不出我是吧?我挠我挠我挠挠挠!
指甲刮过门面的声响一声比一声急。包包挠得兴起,左右手轮番上阵,越挠越快,越挠越起劲,整个楼道里都回荡着那种令人耳朵痒痒的金属摩擦声。那种比格原皮刻进骨子里的本能动作让他又一次找回了自信,他坚信,自己爪子底下没有征服不了的门。
可挠着挠着,胜负忽然变得不那么重要了。因为他发现——项维森家的大门,触感怎么这么好玩呀?
凉丝丝的,脆生生的,指尖滑过去,带着冰沙一样细细密密的颗粒感,嘎吱嘎吱,像拿手指头在戳一块巨大的冻奶糖。他的手指渐渐往上游走,摸到了门板上一颗圆溜溜、透明得像龙眼肉一样的小东西。咦,门也有眼睛的吗?包包踮起脚,鼻尖都快贴上去,歪着脑袋凑近想看个究竟——
“砰!”
门猛地一下从里面拉开。
“哎呦——”
包包整个人被弹飞出去,四脚朝天摔在了瓷砖地上,后脑勺磕得嗡一声响。他缓了两秒才重新聚焦,再睁眼时,项维森正站在他身边,居高临下地俯视着他。
视线撞上的那一瞬间,包包立即把脑门上的抽痛抛到九霄云外,一个骨碌爬起来,装作很忙的样子拿手扒拉了两下刘海,眼珠子却早就不听使唤地黏在对方脸上挪不开。三十年啊!老公居然一点都没变,还是那张棱角分明的帅脸,还是那副宽肩窄腰的衣架子身材,还是那股子让人腿软的冷淡劲儿,还是——
“你没事吧?”老公皱着眉,声音里带着点歉意。
“没事没事!”包包连忙摆手,“怎么可能有事呀,真的一点事都没有!”
“可是……”项维森伸出食指,隔空点了点他额头一侧,“这里好像有点肿起来了。”
包包的眼睛顺着那根手指拼命往上翻,虽然看不见,但那个位置确实痛痛的。但毕竟老公是不小心的,他也不好说什么,只是拿刘海小心盖住,随后冲对面的人大度地一笑:“肿起来也没事,不碍事的。”
“好吧。”项维森又把他从头到脚扫了一遍,目光从那双乱甩的马尾辫一路滑到皱巴巴的裙摆,眼底压着明显按捺不住的惊讶,但最终还是认真地道了个歉,“抱歉了,小姐。”
“小姐?”包包的注意力一下子被这个词拽走了。他歪了歪脑袋,两个松松垮垮的双马尾跟着一晃。“我是小妹才对吧?”
这没头没脑的反问把项维森当场噎住了,还没来得及接话,包包已经脸蛋微红、又急又羞地抛出下一个重磅炸弹:“那你……有没有想我呀?”
“什么?”项维森彻底懵了。
包包看着他的脸,这才想起来自己还没做自我介绍,连忙清了清嗓子,用最响亮的声音喊:“我是包包呀!”
可项维森只是定在原地,什么反应都没有,连眼珠子都没转一下。
虽然早就预料过这种场面,但真的撞上老公这张毫无波澜的冷脸,包包心里还是有点酸酸的。但转念一想,这事不怪老公——上次见面他还是一条四条腿、耷拉着大耳朵的小狗,这会儿突然变成一个人,换谁都很难相信吧?于是他深吸一口气,开始拼命调动那颗脑子里残存的狗狗记忆,绞尽脑汁地回想以前当狗的时候,都是怎么跟老公撒娇耍赖的。
有了。
包包一咬牙,两只手抬起来,一左一右攥住自己两根马尾辫的根部,举到脑袋两侧。他深吸一口气,然后开始轻轻地摇摆。
两根马尾在他手里扑棱扑棱地晃,左边扇一下,右边扇一下,整个人看起来像一只正在努力扇翅膀起飞失败的小胖鸟。
项维森看着他,眉头微微蹙了一下。除此以外,纹丝不动。
比的天呐……包包的心凉了半截。他停了手上的动作,两根马尾悻悻地垂下来,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脸都开始发烫。不行不行,再不证明自己就真的要被当成疯子赶出去了。
他咬了咬嘴唇,把心一横——
“wer……”
声音艰难地从嗓子眼里挤出来,小得像做贼,刚叫完半声,包包的耳朵尖就红透了。太丢人了。他现在明明是人,却要学狗叫,人类的声带根本发不出狗的声音,刚刚的这声“wer”听着倒像电动玩具没电了最后的挣扎。
一片羞愧中,他抬眼偷瞄项维森,对方果然依旧面无表情。
包包羞耻得头皮发麻,恨不得就地挖个洞钻回旺星球。但他还是硬着头皮,把脸别到一边,盯着墙角那块发亮的大理石地砖,又挤出两声:“wer……wer……”
声音越来越小,越来越没底气,他的脸红得要命,双手绞着裙摆的布料,恨不得把那块布拧出汁来。他现在无比清晰地意识到,自己再也不是那只可以理直气壮在老公面前打滚撒泼的比格犬了,而是个有手有脚有羞耻心的成年人,成年人学狗叫,简直是社会性死亡现场。
而项维森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个自称是包包、此刻正红着脸诡异地werwer叫的女孩,脑子里正处在某种超负荷宕机的状态,还没来得及理清头绪,不远处的电梯间忽然“叮”了一声,有人要出来了。
项维森猛地回过神。低头看了看眼前这个双马尾乱糟糟、脸红到脖子的怪人,再看看即将打开门的电梯,心一横,一把攥住包包的胳膊,用力把他整个人塞进了自己家门里。
砰。门关上了。
关上的瞬间,项维森就意识到自己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一个天大的、无可挽回的错误。可悔恨还没来得及爬上心头,他一回头,客厅里空空荡荡,人居然没了!项维森心下一跳,预感大事不妙,连忙踢掉拖鞋往屋里跑,厨房、阳台,一个房间一个房间地翻,最后推开卧室门的时候——
他房间的角落里,那个女孩正并着两条腿,很淑女地坐在包包曾经的狗垫上。女孩虽然瘦小,但毕竟已经是成年人的体型,而且那可是狗垫子,坐上去膝盖都快顶到下巴了,看上去滑稽得要命。项维森两眼一黑,刚要赶人,女孩却率先抬起头,脸红还没完全退下去,双手不好意思地绞在胸前,声音又轻又涩,很难为情似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