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包包又开始了。
他转过身满屋子翻箱倒柜,身影在客厅里窜来窜去。弯腰去翻茶几底下那个杂物盒的时候,碎花裙子的裙摆顺着动作往上滑了一截,露出一双修长白皙的腿,白花花的两条,又细又直,从脚踝一直蔓延到裙摆遮不住的地方。
项维森倒吸一口凉气,眼睛像被烫到了一样猛地移开,脸“腾”地一下烧了起来。他一边用手挡在眼前,一边慌乱地上前去拉包包的胳膊:“你别——你先把裙子弄好——”
可包包似乎铁了心要继续他的“证明大业”,根本不理会项维森的手。他一边挣扎一边嘴上叫嚣着,声音又响又脆:
“你!你每天早上起床第一件事就是喝那个屎绿色的水!”
项维森的手僵了一下,反应过来后立刻纠正:“……那是芹菜汁。”
“你洗完澡的时候会穿着内裤在卧室走来走去,头发也不弄干就过来亲我!”
项维森也跟着回忆了一下,这次没话了。
“还有你的内裤!”包包越说越大声,“你的内裤全部都是一个颜色!我还——”
“够了够了——”项维森面子上实在挂不住了。他一步跨上前,两只手直接捂住了包包的嘴。
世界终于安静了。
包包被他捂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双圆溜溜的眼睛,无辜地看着他。嘴被堵住了,鼻子里还在“唔唔唔”地抗议,四肢也不安分地扭来扭去。
“……你能不能安静点?”项维森搂着他气喘吁吁地说,另一只手谨慎地避开他的腰,只虚虚地圈在她肩膀外围。
他整个人又窘迫又狼狈,头发乱了,上衣还沾着小姑娘刚才蹭上去的鼻涕眼泪。
眼下是真的没招了。上回这么手忙脚乱,还是他经营的餐厅后厨着火那天。
项维森当时正在前厅跟供应商打电话,听到动静把手机一扔就冲进了后厨。喊了句"所有人出去"后,一把扯下墙上的灭火器,拔掉保险销,对准排风管道的着火点就是一顿猛喷。前后不到三分钟火就灭了,所幸没人受伤,只有他的白衬衫袖口被火星燎了一个小黑洞。
那天的客人都被请到了隔壁咖啡厅等待,他挨个赔礼道歉、免单、送甜品券,全程面不改色。事后消防检查的时候还夸他处理得当,说再晚几分钟火窜到天花板里就真危险了。
项维森点头寒暄,善后完毕后回到办公室才发现自己的手都是抖的。
现在他搂着怀里这个闹腾的女孩,手指也在发抖。但和那次不一样,这一次是气的。
“你……”他松开捂着包包嘴巴的手,低下头看着他,尽量让语气温柔和缓,“别再翻了,可以吗?我信你。”
包包仰着脸看他,嘴角慢慢咧开,露出一个心满意足的笑。
“真的?”
真的。项维森面无表情地甩出这两个字,然后转身朝洗手间走去。
真的就怪了。
他拧开水龙头,低头搓着手掌上沾到的口水。项维森是从来不信这些的,投胎转世,死而复生,这些词在他这里跟童话故事没什么区别。
可脑子里那个“万一”在对方不断砸来的事实里,开始像野草般疯狂生长。他站在镜子前看着自己那张没什么表情的脸,在心里翻来覆去地把各种可能性又过了一遍——恶作剧?不可能,没人会花这么大功夫。监控?不可能,那些事连监控都拍不到。巧合?更不可能,知道其中一件就已经是奇迹了,何况是十件八件。
所以只剩一种可能。镜子里那双眼睛里有一丝他自己都不愿意承认的动摇。
他不想信,一百个不想信,一千个不想信。一个成年男人如果信了这种天方夜谭,那他自己就该去看脑子了。
但他解释不了,每一件都解释不了。
项维森关上水龙头,拿毛巾把手擦干,心里烦躁得要命却脸上什么都没露。他转身走出洗手间,结果一抬头,心脏差点从嗓子眼蹦出来。
包包正撅着屁股跪在茶几前面,两只手扒拉着茶几上一个白色的药瓶。他费劲地抠着瓶盖,嘴里还发出“嗯嗯嗯”的用力声,裙摆又翻到了大腿上,两条光腿白晃晃地戳在地板上。瓶盖“咔”地一声被他拧开了,他把瓶子倒过来,一颗浅蓝色的药片“嗒”地滚到了他的掌心里。
他捏起那颗药片,眯着眼看了看,然后嘴一张——就要往里面送。
“你干什么!”
项维森的怒吼声瞬间在安静的客厅里炸开。他三步并作两步冲过来,一把夺过包包手里的药片,顺势把整个药瓶也抄走了。
“你知不知道这是什么?”项维森拿着瓶子点着包包的脑袋。“这不是糖!这是处方药!你——你嘴就那么馋?什么都敢往嘴里塞??”
吼完这段话,空气顿时安静下来。
项维森看着包包那双眨巴眨巴的眼睛,忽然有点后悔了。吼太过了。对方毕竟……就算是狗变的,眼下也就是个小姑娘。而且以前他对包包说话从来不会这么凶,哪怕包包把沙发啃了个洞,他也只是拍拍狗脑袋叹口气,说“算了算了”。
可刚才那一下他真急了,因为他比谁都清楚真的把那些药吃下去会有什么后果。
正想着要不要说句软话找补一下,包包忽然“噌”地站了起来,双手叉腰,仰着脑袋直直地瞪着他。
“你凶我?!”对方的声音比他还高,“你居然凶我?!以前你从来不会这么大声跟我说话的……你变了!项维森你真的变了!你看看你刚才那个样子,吓死我啦!”
他越说越气,两个马尾都跟着晃,最后那句话几乎是尖叫着摔出来的:“盈盈姐姐都不会这么吼我!!”
项维森愣住了。
他整个人僵在原地,眼睛直直地看着包包,嘴唇动了动,声音忽然变得很轻:
“……你知道盈盈?”
包包点头,气鼓鼓地瞪着他:“我当然知道!你当初就是把我从她身边偷过来的!”
项维森彻底沉默了,握着药瓶的手也慢慢垂下去。
包包的视线在屋里转了一圈,最后落在书柜最上面那层。那儿立着一个深棕色的相框,相框里是一个胖乎乎的年轻女孩,眉眼弯弯,嘴角有两个浅浅的梨涡。
包包伸手指了指:“那就是盈盈。”
项维森顺着她的手指看过去,目光触到那张相片的瞬间,喉结明显地滚动了一下。
“我小时候她是第一个抱我的人,”一提到盈盈,包包的声音也软了下来。“你把我抢走的时候都没告诉她,她——”
“好了。”项维森忽然开口,打断了包包的话。“不要说了,我知道了。”
包包乖乖停住。他歪着脑袋,小心地观察项维森不太好看的脸色,可看了半天也没太搞明白,最后干脆弯下腰,凑过去找他的脸,语气带了点试探的小心翼翼:“真的知道了吗?”
项维森看了他一眼,没有回答,只是把药瓶揣进了口袋,沉默地绕过茶几,走到沙发前坐了下来。
他整个人陷进沙发靠背里,发了好一会儿的呆,目光落在远处那个乱糟糟的小人儿身上,从他乱蓬蓬的双马尾看到他脏兮兮的膝盖,再看到他赤裸纤细的小腿。
过了很久,他朝自己对面的单人沙发扬了扬下巴:“你过来坐吧。”
包包是三天前走的。
项维森亲自带他去的宠物医院。那天下着小雨,他坐在诊室的塑料椅上,手放在包包头顶,轻轻揉着那两只软绵绵的长耳朵。那时的包包已经吃不下东西,脊背上的骨头一块块凸出来,可看到项维森的时候,尾巴还是会慢悠悠地摇两下。
他把包包留在诊察台上,说了句“拜托了”,便转身推开门,走到外面的走廊。因为无法承受自己作为“刽子手”的共谋身份,更不想看见包包最后抽搐的脊背,所以他选择在墙的另一边,用最懦弱的方式和包包告别。